原位癌,不是重疾哦

近有個朋友來問,“你好,我朋友檢查出原位癌,這個病能不能理賠的啊?”

她說,自己朋友買了重疾險,後來某一天,檢查出“宮頸原位癌”,原位癌,一聽有癌字頓時嚇得面無血色,做完手術後想起自己投保了重疾險,於是去保險公司要求理賠,可保險公司告訴她,原位癌不算重大疾病,不屬於理賠範疇。

於是她就困惑了,癌症還不算是重大疾病?這明擺著是欺負人吧!

其實並非保險公司欺負人,在重疾險的條款中,大多在惡性腫瘤類都明確註明原位癌是不賠的。為什麼是“癌”卻不賠呢?這是不是文字陷阱?原位癌到底是何方神聖?

原位癌,不是重疾哦

一.原位癌是什麼?

我國有個優良傳統叫“念字念半邊,理解看字面”,因而許多朋友會把“原位癌”理解為發生在原始那個位置上,沒有轉移的癌症,其實這樣的癌症被稱為“原發癌”。

原發癌指的是正常組織和器官的正常細胞,在各種內外致癌因素作用下而發生的癌變,簡單來講就是指這癌症不是其他器官轉移來的,比如原發於胃的胃癌。這樣的“原發癌”是重疾,重疾險是賠付的。

而“原位癌”,指的是癌細胞仍侷限於上皮層內,還未通過皮膚或粘膜下面的基底膜侵犯到周圍組織。原位癌有時也被稱為“浸潤前癌”或“0期癌”。舉個例子,原位癌就像橘子皮上的小黑點,對裡面是沒有影響的,剝開來看,橘子內部依舊完好。原位癌易治癒,治療費用也不高,比如早期的宮頸癌,一般5000-30000元就可以解決,治癒率也達到95%以上。

二.保監會怎麼定義原位癌?

保險公司的監管者——保監會規定,自2007年8月1日起,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期間主要為成年人階段的重大疾病保險合同需符合《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考慮的便是條款中一些重要釋義可能會不符合消費者通常理解。

其中,保監會對惡性腫瘤明確有定義:可以看到,原位癌是不屬於惡性腫瘤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就危害性來說,前者侷限於上皮內,尚未浸潤周圍正常組織,影響較輕;後者惡性細胞不受控增長,浸潤周圍正常組織,且可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造成巨大傷害。二是治癒情況,由於原位癌的惡性細胞生長侷限,可通過外科手術切除,術後不需要進一步化療放療或靶向治療,一般也不會復發。如果及時發現和治療,五年生存率可達100%,治療費也較低。

與惡性腫瘤相比較,原位癌的治癒率高、治療費用低,導致的經濟損失較小,且及時治療不會危及生命,所以保監會將原位癌排除在了重疾範圍外。

三.哪些保險能理賠原位癌?

原位癌雖然不屬於重疾,但發病率很高,多發於口、唇、咽喉、腸、胃、肺甚至皮膚等處,女性發病率高於男性。其中,乳腺導管原位癌發病率更是高達20%。於是許多不願放過任何風險的朋友,就想要投保時能把原位癌也能包含,那該如何選擇保險產品呢?

1.保輕症的重疾險

原位癌在規定上不屬於重疾,但醫學上算作輕度重症,如果沒有及時治療可能會造成重疾,因而也具有一定的危害性。為了補充這部分空白,大多保險公司會將這類疾病歸屬於輕症責任,國家規定的10種常見輕症中,原位癌就屬於“極早期惡性腫瘤或者惡性病變”。

通常,有輕症責任的重疾險會通過附加險形式或直接列入主險來包含這一部分的保障責任,保障疾病種類約10-50種,都包含原位癌,比如眾安旗下的樂活e生重疾險,保30種輕症,如果罹患原位癌,根據投保方案不同可獲得2萬~10萬的賠付。

2.百萬醫療險

以眾安的尊享e生為例,市面常見百萬醫療險雖然在條款釋義中明確表示了惡性腫瘤不包含原位癌,即用於惡性腫瘤的醫療保險金不支持報銷治療原位癌所產生的費用,但是,一般醫療保險金是沒有限制疾病種類的治療手段的,因而也可以保障原位癌,百萬的保額對於治療原位癌來說也綽綽有餘了。

原位癌雖然容易治癒,危害性也不高。但其最大的隱患在於不易發覺,一不小心就可能成了浸潤癌,進入重大疾病的範疇,此時,不但治療起來很麻煩,醫療費也是一筆巨大的壓力。

因而,建議各位朋友配置重疾險時,也要注意對輕症保障的挑選,同時更加重視體檢,隨時掌握自己的身體狀況,確保健康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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