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推行四年反響平平 如今卻要全國推廣

近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擴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開展範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從今年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簡稱“以房養老”)推廣至全國範圍。

“以房養老”推行四年反響平平 如今卻要全國推廣

以房養老是一種創新型的商業養老保險業務。2014年由原保監會在全國幾個重點城市試點推行。最近銀保監會發布《通知》,決定將以房養老推廣到全國,以房養老再次引發討論

以房養老在全國推行四年,目前在國內僅有幸福人壽、人保壽險有相關以房養老產品,但推向市場後反響一般。以幸福人壽的的產品為例,截至今年7月底,幸福人壽累計承保139單(99戶),簽約意向客戶201單(141戶),其中北京、上海、廣州三地的保單數佔總數的80%。

推行四年反響平平

以房養老具體指,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也就是說,老人將自家的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每個月固定領一筆養老金,身故後,房子的產權歸保險公司處理用於支付之前的保費。

“以房養老”推行四年反響平平 如今卻要全國推廣

對於那些住著高房價的房子卻收入甚少的老人如果參保,可以大大緩解老無所依的窘境,但四年的推行反響一般,在於保險公司與投保人都積極性不高。

保險雙方均不積極

保險的雙方,即保險公司和擁有房產的老年人對以房養老熱情似乎都不高,其原因可以理解。在大城市房價節節攀升的狀況下,房產的價值隨之水漲船高,其價值不可估量。另外房產在當今多會作為重要的資產留給子孫的觀念還十分盛行。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這樣的保險業虧本的可能。因為房價與老人的長壽都是不確定因素,而且投入與回報的期限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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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要推行?

以房養老全面遇冷,為何還要推行,想必是很多人的疑問。首先要認識到以房養老推行不順,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養兒防老的傳統,以及作為投資考量上的收益不划算。這些問題的存在就其根源在於某些制度設計上的不規範和不透明。比如房子增值的部分如何計算,房子又是如何進行估值呢?

央視新聞在相關的一期節目中,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劉衛民提到,“以房養老,對於現在整個的社會養老保險是一個有效的補充,我覺得既使是試點我們現在看到推進與預期還有一定的距離,時間意義和創新意義還是要堅持。”所以以房養老是個人選擇,其最終的成效還需要一段時間的醞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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