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說法丨黃州區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拘禁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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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五十九期(總第456期)

今日說法丨黃州區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拘禁罪案件

因發現他人玩遊戲作弊,非法扣留作弊人,索要賠償,反倒讓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黃州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趙某拘役六個月,緩刑八個月。

案情簡介:2016年11月6日14時許,被害人陳某甲、陳某乙兩人一起到黃梅縣某鎮一網吧玩捕魚式賭博機,被被告人趙某及網吧老闆安某發覺其作弊,將其抓住扣留在網吧,要求賠錢。其間趙某將陳某甲頭部打傷(輕微傷),後帶至診所包紮,再用手銬銬在網吧三樓,至19時許才放走。陳某乙被扣至當天17時許,由呂某(在逃)、孫某(另處)等人帶走,之後陳某乙被挾持至龍感湖某商務賓館房間,限制其人身自由,逼迫交錢。次日4時許,陳某乙趁看守人員不備從二樓房間跳窗逃跑時摔傷腿部,經司法鑑定為輕傷一級。

法官說法:被告人趙某因他人作弊,索要賠償,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情節,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趙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其非法拘禁他人期間較短,情節輕微,後積極送被害人就診,賠償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主觀惡性較小,且系初犯,可酌情從輕處罰。鑑於趙某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宣告緩刑對其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故可給予一定的考驗期限,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通訊員 懷佩琳 陳曉紅)

監製:黃耀雄 審核:劉銳 編輯:吳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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