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

biubiu叉會兒腰


無期徒刑和死刑,這兩種都算是最極端的刑罰了,一種是剝奪了自由,一輩子活在監獄裡,限制行動以達到懲罰效果。另一種這是比較徹底,直接了卻了生命。那麼這兩種那種更加痛苦呢?就我自己來看我覺得死刑比無期徒刑要痛苦的多。

一、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死刑要比無期徒刑更加嚴重

死刑犯一般都是一些罪大惡極的人,無期徒刑的犯人雖然說也是一些惡人,但比起死刑犯來說來還要強那麼一點點。既然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加嚴重,那麼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加痛苦一些,這樣那些更加罪大惡極的人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所以單從法律層面來講,死刑肯定是要比無期徒刑更痛苦一點的,所以才能作為更罪大惡極的人的刑罰。

二、死了就一無所有,被囚禁還可以叢另一個角度看世界

人死了就是真的消失了,你的思維你的行動都不存於世,有句老話說得好“好死不如賴活著”,我覺得還是有一定道理的,比起死刑犯來說,無期徒刑的人還可以在監獄勞改,從一個別樣的角度去重新瞭解這個世界,他們雖然身體被禁錮,但起碼思想是自由的,還可以聽到這個世界的趣聞,看到眼前的風景,從這點來看,死刑要比無期徒刑痛苦的多。

三、活在世上,對親人來說也是一種慰藉

人活著比什麼都重要,就算你罪大惡極,多麼多麼該死,但對於你父母來說,你都是他們的骨肉。活著,對於親人來說也是一種慰藉,他們可以去探監時見到你。而死了對至親來說,該是多大的悲傷呢?所以好好活著不僅僅是為了你也是為了你的家人,就算是無期徒刑,也可以在監獄勞改,好好地悔過自己,總比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傷要好得多。

智聯校園 張小勇學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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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聯校園


這個回答是明確的。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那一種更痛苦?當然是死刑!


死刑是刑法中的最高懲罰。刑法制定者,認為它已經是極端的懲罰了。如果它不是最痛苦,那不是違背了法律制定者的初衷了嗎?我想,這一點是非常好理解的。法律的制定,是社會和全體成員的成果,當然不會錯。


二是你可以做個調查,搞一下問卷。就是詢問一下服刑者的意見。問問那些判了長刑,無期徒刑,死刑還未執行的人的意見和看法。“你們是願意死刑,還是願意無期徒刑?”我想,回答是肯定的。都是要保留生命!這個調查,我無法做,我只能是根據人的本性去判斷。我們還可以調查判刑人員的親屬,問她們的意見,那就更加明確了,都是要100%的保命!“螻蟻尚且貪生,何況人乎!”我們是局外人,因為不是設身處地,往往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



在實踐中,有許多被判了死刑,死緩的人,都要起訴,上訴,抗訴,就是為了輕判,為了保命,為了一個無期。因為,生命是第一位的。有了生命才有一切,沒了生命,什麼都完了,這還不好理解嗎?另外,只要有命,別看是無期,無期也會變有期!有多少死緩,最後都出來了。死刑,能出來嗎?


“好死不如賴活著!”你就是失去了自由,你仍然可以感知世界,老話不是沒有道理的。現在,世界上各個國家,對於是否保留死刑,看法不一。有的國家,就已經取消了死刑。而是改為了終身監禁。如果這更痛苦,那不就等於取消死刑,給人帶來了更大的痛苦嗎?


盛廣學雜家雜論



所有人的評論和看評論的吃瓜群眾的心裡是一樣的,那就是站在山上看山下的心態,大多數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想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的問題。就像你是做餐飲行業的,你永遠不知道做裝潢裡面的門道有多深,道理是一樣的。



死刑和無期徒刑其實都很痛苦,但到底哪種更痛苦?在看守所裡的死刑犯和無期徒刑的人,他們的人生道路不同,死刑犯會覺得無期徒刑太痛苦,無期徒刑的犯人每天重複著一個動作,幹同樣的活,吃同樣的飯,就連拉的屎每天都一樣,今天就是昨天的重複,明天也會像今天一樣重複,而這樣的日子要重複二十年(無期徒刑一般最多20年就出來了),這樣的日子那是極度的枯燥無味。這就只是單純的活著。而無期徒刑的人覺得自己至少還活著,死刑犯說不定哪天一槍斃,就灰飛煙滅了,這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了。那太可怕了。

死刑犯覺得無期徒刑活的太痛苦,還不如自己這樣一了百了來的乾脆,不用像行屍走肉一樣的活著。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想?因為

無期徒刑和死刑的命運不是他們能決定的,是法律決定了他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無法改變,他們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去想對方的痛苦,而忽視了自己的痛苦點。就像兩個人感冒了,一個人選擇了打一針立馬就好了,一個人覺得打針太痛,扛幾天就過去了。於是打針的這個人這幾天徹底好了,而用身體扛感冒的就要經受身體這幾天的各種不舒服。就是這樣的道理。


詩詞公寓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

死刑作為最高刑罰是有道理的。

知道自己犯了必死大罪的嫌疑人,自從被公安機關抓獲起,到案子查明後,他就知曉時日無多,接下來見檢察院和法院只是法律規定的程序,但他們總在心底抱有一絲希望:我不想死,我不能死。說不定哪天地震了,牆倒了,就出去了……直到高院的死刑複核下來,罪犯被取下手拷腳鐐,五花大綁著,這一刻他們才能更清楚的意識到真的快了,沒幾分鐘了,這才認真反省自己過去所做的罪孽,說服自己接受現實以死謝罪,這樣也許走得安詳些。而另外一個在心底的聲音卻無比留戀這個人世:讓我活著,幹啥都行……

這就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在過去有陪綁的,當事人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倒下,心中備受煎熬,教育意義就非比尋常,因此有了這個好死不如賴活著這句名言。


做人哪別犯罪,坐牢一點兒也不好玩,真的到了那種生死關頭,都希望是在做惡夢,只想掐一下大腿就能醒來!所以做個普通人遵紀守法不出事是幸運的!


天台觀寧波


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其實並沒有一個定論。但是個人覺得其實死刑更加的讓人痛苦。

我說死刑更為痛苦不是因為死亡本身讓對方產生的恐懼,而是等待死亡的過程。

被判處死刑(包括死緩)之後的刑罰實施

1. 如果是被判處死刑的,等待最高院核准的時間往往長達一年多,這個階段是最痛苦的,一方面是活在一種可能今天就是自己人生的最後一天的恐懼中,另一方面則是期待著自己能夠被改為死緩但是自己都知道這個希望很渺茫的苦痛之中。

2. 如果是被判處死緩的,在判決確定後的兩年裡,如果為了活下來就必須忍受看守所和監獄裡其他人的欺負和責難,以免衝突爆發後自己被認定為故意犯罪。甚至還要想著怎麼能立個功才能減為25年有期徒刑。如果自己在裡面再犯罪的,則有可能面對考驗期從頭來過或者死刑立即執行。換一句話就是,判處死緩的人如果想活下來,在裡面就要裝孫子。這對於那些平時兇橫的暴徒來說絕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的刑罰實施

3. 反觀之無期徒刑,判決確定後,他的命運就基本上確定了,不會像死刑一樣要經過一年多惴惴不安的等待,也無需像死緩考驗期裡的人一樣在監獄裡忍受他人霸凌。這在心理上,是減少了一重痛苦的。

並且,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所以說,說是無期徒刑,最後只要在裡面稍微表現好些,十幾年也能出來了。

無期沒那麼痛苦的地方在於心理上所要承受的更少,需要面對的情況都是相對確定的,不用面對自己會不會被核准、什麼時候核准、我是不是真的就要死了這樣的恐懼中。

所以個人覺得死刑更讓人痛苦。當然,如果這兩類最終經過減刑這些最終在生前能夠出獄,那麼他們會面臨同樣的痛苦——世界已經不是他們知道的世界,無法與社會相融,親朋盡失。這也算是另一種懲罰。


劉輝律師


身為在看守所見多識廣的我來說,我不從哪種最痛苦來說,我從收到相應判決的人的一些心理和生活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般來說被叛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反應,只是可能前幾天吃不下飯,後面會很主動的去問一些有經驗的犯人請教估計會坐多少年,然後算怎麼減刑,怎麼減的快,然後就很自覺的去背監獄裡面的監規,因為想要以後的日子好過,就要多做準備,然後盼望著自己能快點結案去監獄,因為無期徒刑在去監獄之前坐多少日子都是白坐,只有去了監獄才開始算刑期,在監獄呆2年後,表現良好就能改成有期徒刑!

而被判死刑的,就是一種絕望了,就是對後路沒有希望,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在被戴上腳鐐的那一刻,他的命運已經走上倒計時,他們在看守所的日子有時候又希望執行令的快點下達快點死,畢竟看守所的日子很不好過,有時候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想到了很多事,有後悔有不捨有怨恨很絕望,因為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在一年半左右,當日子一天天過,也就趨於平淡了

但是當日子過去一大段時間後心裡就會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叫名字都會楞一下,然後深吸一口氣,去三角倉看是什麼情況,雖然他明知道要走上那一步,不管有時候多麼希望快點死,但是很少有不怕死的,他們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聽到監室外管教喊自己的名字“某某某上路了”,腿不軟的,我就看到4個死刑犯,在穿便裝準備上路的時候腿和手都在抖,甚至有直接站不住,軟在地上爬不起來,被勞動犯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死前的那個過程是可怕的,是人都怕死,再強硬又怎樣?

所以談不上說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可能有人認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辯論,我只能說當死刑犯在面臨要執行的時候很多是渴望活著的,而無期徒刑在收到判決後,面對自己以後的路,很多都是想死的,但是自己犯的事,就是自己的命,這生不好過下輩子再來……


孟南937承傳民族文化


書生想舉一個不是很恰當的例子,小時候很多人都養過小鳥,尤其是麻雀。麻雀如果從光腚猴養起,就可以養熟。但成年麻雀呢?寧願撞籠子撞死!因為這小傢伙很有“氣性”。

然後,關於人,無期和死刑。就要看“人品”啦。有的人特別容易適應環境,到哪都能不急不躁隨遇而安,而有的人,“氣性”很大,一旦進了監獄,會很快垮掉的。

其實有一點像隱居世外。耐得住寂寞受得了苦楚才能世外修養,古人那個所謂的“面壁十年”,又未嘗不是自己給自己判了十年“有期徒刑”呢?

所以書生覺得,終南山那般獨居修行的人,可以輕鬆“享受”無期徒刑,而很多一輩子順風順水從未受過挫折一直被恭維被呵護的那類人,倒不如吃個槍子來的痛快。

無期徒刑是對生的恐懼,死刑卻是對於死亡的恐懼。後者是“暫時”的,而前者卻是遙遙無期的。被關的久了,人會“廢”了,就像動物園的老虎獅子,會忘了本性,失了爪牙,再被放出去,基本就是個“生活不能自理”,所以對於那些吃牢飯吃過中年的人,還真不如吃一輩子算。

如果沒有減刑希望,鐵板釘釘實打實的就是一輩子坐牢無期徒刑的話,書生覺得這比死刑還要痛苦一些。這種痛苦不光是自己行屍走肉,還有對親朋的傷害。活死人,讓人時不時惦記掛念,明明活著,卻實際死了。還不如直接死刑的,過年過節有個忌日,親朋還能燒一把紙唸叨唸叨。


書生嘯唱


人出生到這個世上來,本身就具備接受各種痛苦的隱形“端口”潛在能力。

當你升級到哪個一階段要承受多大痛苦之時,精神和肉體相應就會做出反應,以適應你所處環境的需求和接受。

其實無期和死刑哪一個更痛苦並不重要。

因為能犯到這一層次,敢觸犯到這樣一個層面的人〈也有一怒,偶然情況〉想必它們自己心都有數?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所以被判死刑,或無期,肉體和精神的雙重痛苦,你自己種的因,亳無疑問你就得自己接受品嚐沒商量。

重點是你心裡是否還有人的良知與認識,

如果痛苦能使你明白人性中是有正與邪惡之分的,有好與壞區別的。

你對所犯罪行認知與認承嗎?你做個人都作不好,淪為罪犯你無需說什麼也不必說,乖乖在監獄裡漫漫受著煎熬和反醒改造吧,在痛苦你也是罪有應得。

除非你別犯法!

還有一些心狠手辣,亡命天涯,殺人,搶劫,犯毒,黑社會成員,對他們自己所犯罪行早都心知肚明,死刑是它心理早已料到了的,只是時間來早與來晚之事,所以對這類人它們早死晚死,還是蹲在監獄中都一樣,早死晚死都是危害社會的人渣。











滕光傑


就生命的長度而言,俗話說‘好死不如賴活著’,無期徒刑雖也罪行較大,但量刑明顯弱於死刑的判決,在現行的收監關押勞動學習改造過程中,雖然犯人有犯人的管理制度管理手段,但不違背獄規監規,服從管理,不犯事不挑釁司法的權威,雖身陷囹圄,畢竟生命的權利還存在,還具備保證基本飲食起居呼吸新鮮空氣的生存條件,其人身控制權、基本生活權及有病就醫的權利還是具有的。

筆者瞭解的監獄一般是五天監區內力所能及的勞動,一天思想教育學習,一天休息。遇重大節假日還有些獄內組織的文體活動,及一些飲食生活上的物質增加獎勵,無期犯人與家人親人,還有被探視見面通信的權利。

在遇到如政策特赦,或改造積極分子,或有立功表現的,還有申報減刑的機會,根據犯人的年齡、身體健康程度是有機會迴歸社會迴歸家庭,開始正常生活。這一系列改造犯人的社會行為,主要秉承治病救人、親情感化、勸人向善、從新做人的目的為主。



明顯無期徒刑對比於死刑死亡的恐懼,痛苦程度較輕,死刑是刑法最高的處罰手段,在量刑上是罪大惡極,惡貫滿盈,危害情節極其嚴重,罪不可赦才判決使用的刑法處罰,須報最高院複核審查核準通過才能實施,現行主要以注射,槍斃為主要執行手段。


在監獄等待死刑執行的時間內,掰著手指頭惶惶不可終日,隨時就會被通知命赴黃泉,在這個時刻絕大多數是不願意面對被執法機關左右其人身控制權和生命權利的,是祈盼能繼續生存的,與生俱來的求生念望與巨大心理壓力下絕望恐慌的衝突,精神上的痛苦深淵無邊,或許只剩下空空如也的麻木……死亡降臨其生命終結及社會輿論對家庭成員的痛苦傷害,無可逆轉。

在現行國際上,約有以歐盟為主的一百多國度基於人權而取消死刑。國內在最近的司法修訂中對18歲以下,有孕婦女犯罪,75歲以上犯人不建議死刑,現行刑法中約有四十多種重大罪行是死刑,涉及殺人,搶劫,拐賣,製假,危害公共安全,重大瀆職,貪腐,判國賣國,顛覆……等等。



筆者以為雖然死刑痛苦傷害大,但那是你犯下罪行的應得。從打擊犯罪,威懾犯罪,懲罰犯罪及控制犯罪率而言,筆者認為是應該堅持並保留的。


太極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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