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三種情況,房子不能分割,歸男方所有,寒了女人的心

時代日益開化,離婚已經不是什麼稀奇古怪的大事了,反而很是普遍。從以前的結婚四件套到現在的結婚四件套,女性在結婚之前都會要求房子的房產證上有自己的名字,來使自己安心,也為自己做一份保障。然而婚姻法規定,以下這三種情況,房子不能分割,法律上歸男方所有,女人要長點心了!

婚姻法規定,三種情況,房子不能分割,歸男方所有,寒了女人的心

第一種情況:男方或男方父母婚前全額買房,房產證上只有男方一人名字。

這種情況很多人能夠理解,畢竟在大多數女人理解裡都是以房產證上的名字來劃分,這類情況中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但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解釋,這類情況中女方沒有出資,同樣也沒有資格來劃分房子,只屬於男方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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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情況:男方或男方父母婚前付了首付,婚後兩人共同償還貸款,但房產證上只有男方一人。

這種情況中女方有權不償還貸款,如果婚前償還的貸款,離婚時,男方應當給女方補償,但房子依舊只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婚後或者離婚後,未還清的房貸也由男方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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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情況: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買房,婚前取得房產證,但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

在這種情況下,如若離婚時男方不承認女方出資,且女方無法證明在婚前買房時自己出了資,又不是贈與男方的出資款。那麼這種情況下,也只能認定房子屬於男方的婚前財產。即使真的出了錢,但因為女方拿不出出資證明,法院也無法讓男方給予補償。所以女人們要注意了,如果是這種情況,在離婚時儘量拿出出資證明,買房時也多留個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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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種情況,女人是無法分割房產的,雖說確實寒了不少女人的心,但是女人們在婚前就該瞭解清楚,否則會讓自己吃了大虧。當然知道這三種情況只是有備無患,防範於未然!如果女人們還有疑惑的話,可以去找很多的資料瞭解,最重要的還是希望夫妻二人能夠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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