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反被殺」與「路怒症」

據媒體報道:8月27日晚,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事發時,寶馬車內一男子與一名騎電動車男子因交通問題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持刀傷害,拿出刀先動手的一方,卻被騎電動車的另一方奪刀殺死……這一“砍人反被殺”案件引起社會強烈關注,一時間人們對騎電動車者是“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各執一詞,爭論不休,直到9月1日當地警方發佈通告,認定騎電動車者的行為屬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這一社會熱點才漸平息。對此筆者無意置評,僅就造成這一悲劇的起因談點一孔之見。

凡事皆有因果,這起案件之所以發生,源於最初的“交通問題”,即由雙方行車中產生的小摩擦和不愉快引起,繼而演變成雙方肢體撕打,後又升級為刀鋒相見,以至於最終釀成了一死一傷的嚴重後果。很顯然,這是一起由“路怒症”引發的悲劇。雙方在行車中發生齷齪時,如果能夠保持一分理智和冷靜,控制住自己的狂躁和憤怒情緒,也許這起悲劇就不會發生。然而,悲劇到底還是未能避免,其中的深刻教訓確實值得人們反思。

因“路怒症”開鬥氣車的事情,在馬路上比較常見,但像上述這樣因行車摩擦進而持刀砍人的案件,則屬於極端的個例。但即便如此,也應該引起我們對“路怒症”之危害性的足夠重視。俗話說:“勺子總要碰鍋沿。”人們出車在外,難免會遇到一些這樣那樣的煩心事,如果遇事把持不住自己,不能有效控制糟糕的情緒,而是爭強鬥狠,互不相讓,以牙還牙,就會小事鑄成大錯,進而引發一些意想不到的後果。然而在現實生活中,那種遇事不能控制憤怒情緒,心胸狹窄、睚眥必報者不乏其人,他們動轍就和別人“較勁”,有點不愉快就頭腦發熱、火冒三丈,做出一些不理智甚至違法的事情,其最終也很可能為自己的魯莽行為付出慘重的代價。

衝動是魔鬼,路怒易釀禍。在行車中有效控制自己的情緒,自覺做到寬容禮讓,可以減少許多的麻煩和紛爭,更可以避免一些不該發生的無妄之災。但願,類似上述這樣始於路怒、終於悲劇的事情不再發生。(孫全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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