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臼街道陽光社區!羨慕!

今年8月份

石臼街道陽光社區居民老張

因膽結石和多重併發症住院

8月24日

老張在社區居民服務中心那裡領到1.1萬餘元的費用

原本自費2萬多元的醫療費一下子被減半

而他領到的正是該社區進行產權制度改革之後普惠社區居民的“大病醫療補助”福利。

石臼街道陽光社區!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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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日照市東港區石臼街道陽光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正式成立,標誌著在原村級集體經濟為母體、堅持集體資產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陽光社區原村級集體資產從原來字面上的人人有份改為人人按股持有,原社區居民成為具有決策權、監督權和分配權的股東。

這是日照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試水”,也是一場曠日持久、摸著石頭過河走過來的改革之路。

張為同是陽光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也是這場改革自始至終的參與者、執行者與目擊者。他告訴記者,陽光社區的前身是北張家村,原本是一個只有不到500口人的小村莊。1994年,村裡是日照市第一個進行城中村改造的村子,村民們從原來的平房搬到了樓上,但是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仍然保持著原來的模式。

在日照市嘗試進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以前,很多南方城市已經成功進行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的改革,但是在日照卻遲遲沒有推進,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尤其日照進行城中村改造以來,原有的集體產權制度下越來越多矛盾湧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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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之前,村級集體經濟資產好像玻璃罩中的蛋糕,處於“人人有份,人人無份”的狀態。一方面原社區集體經濟組織與社區黨支部、社區居委往往都是“三塊牌子一套人馬”,既要承擔大量的管理事務又要抓好集體資產運營,工作負荷大,政企不分導致集體經濟發展和社區公共事業發展很難兼顧,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按照企業規範正常運作;另一方面管理方法陳舊,管理人員素質不高,缺少現代科學的知識和系統的管理方法。難免造成以政代企、產權不明、責權不分甚至是以權謀私,導致集體資產浪費、處置隨意、資產流失,從而影響集體經濟的健康發展。

改革迫在眉睫。但是究竟怎麼改,如何推進,並沒有範本可以借鑑,只能嘗試著進行。“現在聽起來可能簡單,但是真正經歷過才知道,太難了,困難一個接著一個。”張為同說,自己生於斯長於斯,從1996年就開始擔任村裡的書記,對村裡和村民們有著強烈的感情,所以,即使有再多困難阻擋,他也勢必要將改革進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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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全體居民代表和黨員大會進行動員、入戶發放宣傳提綱並徵求意見、民主表決確定實施方案……一場為社區居民謀福祉的改革就此拉開了大幕。

陽光社區於2017年8月啟動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嚴格按照前期準備、清產核資、人員界定、資產量化、股權設置、成立組織六個階段依法有序、穩步推進,2018年1月成立了陽光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共折股量化經營性資產1843萬元,界定成員711人。

按照上級單位指導,陽光社區正式實施股份經濟合作社制度,按照合作社章程,形成了“三會”(監事會、理事會、股東代表大會)運作機制,相互形成嚴密高效的監督和運營體系,提高了集體資產決策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學化,使居民成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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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期間也是困難重重,用張為同的話來說,在遇到政策方面難題時,他們便諮詢上級主管部門;在遇到實際難題時,便召開居民代表會議集體決策,在專業問題不懂時,便拜訪請教經濟方面的專家學者。

“總之是集思廣益的成果,絕對不是個人拍板決定,任何人也沒有這個能力拍板。

其中,在牽扯個人利益的成員界定工作環節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就曾面臨巨大壓力。“有原來的老住戶、有回遷戶、有雙女戶,還有後期在這裡買房的住戶,結婚的、離婚的、公職人員、軍人士兵、大學生……各種情況都有。”面對這種情況,社區多次組織居民代表會議以及黨員大會商討決議和居民民主表決後,將2017年8月31日24時作為成員身份基準日的“紅線”,並嚴格按照表決通過的《陽光社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關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辦法》對居民分類界定成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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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這些全部都是張榜公示的,包括村裡固定資產、每天開支收入情況、個人分紅等情況,我們都看的一清二楚,全都透明公開!”今年72歲的張為存老先生是村裡的鄉村醫生,談到這些年的變化,老先生喜上眉梢。改革之後,他跟老伴不僅可以領到失地農民保險退休金,逢年過節有老年福利,年底還可以享受分紅。“我們的幸福感蹭蹭上去了,很多人都羨慕我好福氣,在這麼好的社區裡!”

隨著城鎮化加快,村民們逐漸沒有了土地,身份卻仍然是農民,村集體的固定資產也在不知不覺中流失。但是,張為同作為社區的“當家人”,卻始終牢牢把控住了“家底”:“那些年村裡賣地賣沿街房的情況太多了,但是我們守住了!現在看來,只有這樣才能走得長遠,才能給我們居民們留下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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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託豐厚的“家底”,陽光社區股份經濟合作社實行企業化運作,在管理集體資產的同時,還能為集體賺取收益,有了收益既可以改善集體設施,又可以為股民們分紅。通過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居民委員會自治組織職能與集體經濟組織的經濟管理職能清晰劃分開,託清集體經濟組織的底子,明晰股民和集體經濟組織的產權,讓股民切實感受到好處。

“如今農民變居民,居民變股民,讓股民們享受改革紅利才是最終落腳點。”張為同告訴記者,舉個例子來說,社區有了收益,村裡所有基礎設施的修繕、監控安裝等都是集體掏錢,他們還優先惠及老年人和遭遇重大疾病的股民:目前年滿50歲的股民可以每月領取生活補助;遇到重大疾病的股民在享受完各種醫保報銷後,再從村裡按照比例進行報銷,防止他們“因病致貧”,有了結餘還可以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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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合作社效益芝麻開花節節高!多給我們股民分紅、謀福利,我們是百分之百支持!”張為存大爺告訴記者,自己對於合作社的未來寄予厚望,同時又信心滿滿。“馬上就到中秋節發福利、發錢的日子了!想到這些心裡敞亮!”

如今,居民們有好收益“打底”,社區環境日益美化便利,社區實行監控無縫隙全覆蓋,居民們幸福感、安全感節節攀升。由此帶來的好家風、好村風不斷湧現,讓陽光社區如同它的名字一樣­,和諧陽光、溫馨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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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瞭解到,陽光社區的改革歷程是整個石臼街道社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一個縮影。從2015年開始,石臼街道按照區委、區政府總體部署,重點圍繞有集體經營性資產的社區,積極推進社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逐步賦予社區居民對集體資產的股份收益,建立起歸屬清晰、運營高效的社區集體經濟產權制度,真正把集體資產運行管理權交給社區居民,實現居民變“股民”,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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