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汉中市房产交易管理所原所长王洪涛收受房产开发企业财物问题。王洪涛在担任汉中市房屋权属监理处主任、房产交易管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6年至2017年11月先后16次非法收受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3.5万元。2018年5月,王洪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西乡县水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国林违规招投标收受他人财物问题。张国林在2013年初至2017年1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请托并收受财物77万元,帮助他人承揽工程。其受贿行为,被西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72万元,上交国库。2018年2月7日,张国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勉县阜川镇镇长夏利兵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安排旅游的问题。2017年8月,陕西亚明建设有限公司为感谢夏利兵在阜川镇福川新村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中帮助协调征地等事宜,安排夏利兵及家人赴云南等地旅游。2018年7月,夏利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所花旅游费用由本人退缴。

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优化营商环境环境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纪委要增强工作主动性责任感,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严肃查处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落实不力问题。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推诿扯皮不敢担责,效率低下不愿服务,纪律涣散不能尽责,以权谋私破坏营商环境等失职失责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纪律保障,努力推动汉中营商环境大转变、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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