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被公安局逮捕,現羈押在拘留所,應該找哪個單位了解情況?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問題?

背上揹包便是旅行


先要搞清楚是否是犯罪?

如果羈押在拘留所,十有八九不是犯罪、不是刑事案件,很大可能是治安案件,比如打架鬥毆等等,但因沒有達到犯罪標準,根據情節,予以最長15日以下拘留,在拘留所關押;反之,一旦構成犯罪,走刑事拘留、逮捕手續的,羈押地點會是看守所,而非拘留所。但是,不管哪一種拘留,也不管關押在哪,辦案機關一定會給家屬送達拘留通知書的,建議你以通知書內容為準。


兩種拘留的後果不同

公安機關的治安拘留,到日期後,即予釋放,案件完結。而刑事拘留,僅是刑事訴訟過程中、偵查階段的一個強制措施而已,到期後,符合逮捕條件的,要變更為逮捕;情節輕微,沒有逮捕必要的,變更為取保候審。之後,訴訟程序繼續進行,直至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刑,完結一審訴訟程序。


家屬應當怎麼做?

如果是治安拘留,家屬可以會見和通信,不過,因為拘留時間較短,很多人會認為沒有必要。如果是刑事拘留,家屬僅能從拘留通知書或逮捕通知書中獲悉嫌疑人涉嫌什麼罪名、被羈押在哪?是不能會見嫌疑人的,如果想進一步瞭解情況,只能委託律師,由律師攜帶手續會見嫌疑人,為其提供法律幫助。待案件移送檢察院後,律師可以閱卷,會對案件事實證據情況有一個全面的瞭解,為嫌疑人辯護做好準備。那麼,在這個過程中,是否家屬只能等待而無所作為呢?也不是,比如嫌疑人盜竊,家屬可以幫助退贓退賠;嫌疑人故意傷害,家屬可以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等等,這些都會作為從輕處罰情節減少嫌疑人刑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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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1、 當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後,家屬是見不到人的,但是可以通過看守所轉交衣物和零用錢。

2、 當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後,偵查機關沒有義務告知家屬當事人涉嫌的案情。

3、 刑事拘留,不同於行政拘留,不是拘留多少天就會釋放,符合逮捕條件的,在37天內會轉為逮捕。

4、 家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但只是有權申請而已,是否批准由偵查機關決定。

5、 當事人的近親屬,有權委託律師。該處的“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6、 近親屬委託律師的,應該提供身份證和證明與當事人身份關係的證明(戶口簿、結婚證或者派出所出具的證明)。

7、 公安機關作出刑事拘留決定與檢察機關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這一期間,被稱之為解決刑事案件的黃金時間,也就是平時常說的請律師的最好時機。辯護律師有權會見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向偵查機關了解當事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向偵查機關提出法律意見、向審查逮捕機關提出法律意見。

8、 聘請律師之前,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考察律師:一、專業領域是否對口;二、執業經驗是否豐富;三、執業行為是否規範。

9、 家屬沒有必要花精力去打聽案情,律師可以通過正當渠道向偵查機關了解到。

10、提高警惕,防止騙子借撈人、走關係、打探案情騙取財物。


鄧世運刑事律師



你提出的弟弟被公安局逮捕,怎麼關押在拘留所了?不管是刑事拘留還是逮捕,都應該是羈押在看守所裡。對於提出的問題,我回答如下:

一、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強制措施,而且都羈押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實行的短期臨時羈押,期限最長為37天。而逮捕是經過檢察院批准,對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較長時間剝奪人身自由強制措施。

二、做為犯罪嫌疑人家屬,如果得到辦案單位通知,要積極配合。在刑事拘留時,可以與公安機關聯繫,但會見與否要經批准,一般是不允許見面的。如果認為必要,可以諮詢或聘請律師瞭解案情,為以後的訴訟做準備。至於到逮捕階段,因為案件還處於偵查環節,還是應該與公安機關的辦案部門聯繫,也可以同刑拘時一樣,取得律師的幫助。


伏龍蘇


先搞清楚到底是逮捕還是治安拘留,如果是刑事案件,公安局會通知你的,具體以家屬通知書上的為準,治安拘留的話也就那麼幾天,等他出來就好了,反正哪個單位拘留他的就去哪個單位去了解下情況,刑拘的話瞭解清楚後就給你弟弟請個律師吧。


餘生全靠浪56


拘留所一般都是行政拘留,只是違法行為,時間不超二十天。但如涉及毒品的,一般先進拘留所,然後復吸就可能強制戒毒,如初吸就幾天會出來。如果是刑事拘留,那就應該是看守所,那可是一時半回出不來的。你可以去拘留所詢問一下,正常會見他,也可到辦案單位瞭解下情況,看他到底是什麼事,一問你大概就能知道什麼情況了。我認為不應該是多大事。


風繼續吹265488986


你應該搞錯了吧。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剝奪其人身自由,予以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一般都是刑事案件才有的逮捕,需要公安機關把案件調查事實,提交檢檢察院批示,才可以逮捕,逮捕證會由辦案人員,在看守所或者拘留所對犯罪嫌疑人當面宣佈。

而且按照你所說的,你弟弟已經在拘留所,那麼辦案人員會通過信件郵寄家屬通知書給你,或者打電話通知你送衣服等等到哪裡拘留所或者看守所給他。

家屬通知書都印有辦案單位的公章,你可以知道是哪個單位抓的。

在拘留所是可以家屬探視的。如果是看守所在結案之前是不允許家屬探視的,只能通過律師進行。

你送衣服給他不允許帶有金屬類的衣物,還有可以幫他在看守所或者拘留所存錢,會有一張收據給你,這些錢可以用作你弟弟的加餐加菜之類的消費。因為裡面基本就是蘿蔔瓜蔬菜,很少見肉。


(⑉°з°)-♡愛情魔箭


最好最直接的辦法委託律師在偵查階段直接介入,一方面與公安偵查機關溝通了解案情,另一方面律師有權會見被羈押人員,方便了解案件案件情況和細節,為後續工作做準備,不至於太過於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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