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大家來和書寫君一起聽大家的情感故事。
情感資料提供:王瑞
情感資料整理:書寫自然
諮詢人講述:
我今年28歲,4年前結婚,但因為價值觀、生活觀不同,經常吵架,最後甚至走到了不得不離婚的地步。
1年前離婚後,因為工作原因,我又認識了一個19歲的女孩子,她不僅漂亮,最重要的是她很懂我,我們在交往的半年時間裡,幾乎沒有任何爭吵,我也很享受下班後和她靠在一起、安靜地看著電視的感覺。
不過在這離婚的1年多時間裡,前妻總是會以女兒的事情來找我,要麼說女兒生病、要麼說女兒想爸爸、要麼說女兒摔倒了等等,頻率幾乎到了每週都要聯繫2、3次。
現在女友也能感覺到我前妻的死纏爛打,前幾天前妻直接提出要復婚的要求,正好女友也看到了,她只對我提了一個要求,無論我要去復婚還是選擇和她一起,必須在十天內給她答覆。
諮詢人提問:
為人父母,雖然很心煩前妻的騷擾,但是面對2歲女兒一天天的長大,自己不能陪伴在身邊,這確實很痛苦,同時,對現在的女友除了虧欠,我知道我還有很深的愛,所以我真的想要知道我到底該怎麼選擇才不會錯?
書寫君回答:
其實你的這個情況以及你內心的煎熬,大家都能明白,你可以這樣思考。假如你選擇了復婚,而你們家裡沒有愛情,只有照顧女兒的責任,那爭吵依舊是在所難免,這樣給女兒的傷害也會更大。
所以還是建議你選擇你的愛情,最好把你的苦惱告訴你的女朋友,讓她明白你不會復婚,但也不會對自己女兒置之不理,希望她能夠給你一點點陪伴自己女兒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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