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媽媽不拿她當人看,病牀前忙瓜分財產,死後拒絕爲其收屍!


大家都知道在娛樂圈中如果想出人頭地是非常不容易的,很多明星為了成名不停奔波,往往身後都有家人無私的支持有關,更是有些“星二代”是備受寵溺,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這樣,娛樂圈內也有些家人,他們就一個目的,就是想方設法從孩子身上弄錢。

而這些不幸的明星中,梅豔芳似乎最能代表,她的媽媽也是出了名的“狠母”,梅豔芳從4歲半便與姐姐在香港荔園遊樂場登臺表演,為了賺錢養家更是不許她上學,兒時她出入最多的地方就是歌舞廳,可以說人間泠暖她都體會過。

她因為參加歌唱比賽並獲得冠軍正式進入娛樂圈那一年她才19歲,從此在娛樂圈打拼,她算是星途坦蕩那種人,其實這跟她的性格有關,她從小就在歌舞廳這種地方成長,太懂得人性是什麼樣的,她為什麼大氣,是那種寧可別人負我,我也不負人的性格。


梅豔芳交友廣泛,香港半個娛樂圈的人都是她的朋友,其中關係最好就是張國榮了。她在八九十年代,可以說是香港具有代表性的女星,更是香港的大姐大,她曾主演了很多經典電影如《胭脂扣》《東方三俠》、《英雄本色3》等,她見證了香港黃金年代。

梅豔芳與張國榮好到經常會被人誤會是情侶,然而最終張國榮將趙文卓介紹給了她,兩人十分相愛,但最終戀情卻只持續了一年,至於分手原因,趙文卓則一直以為摯愛保密為由,從未跟人提起過,不過很有可能是因為梅豔芳的身體問題,因為後來梅豔芳確實得了重病。

而梅豔芳後來患上了宮頸癌重病住院,而就在她彌留之際,等來的並不是媽媽關懷與安慰,而是媽媽不厭其煩的催促電話,電話的主要內容則是,讓梅豔芳立下遺囑,將所有財產留給她,這也讓梅豔芳痛徹心扉,媽媽還不如她在娛樂圈的朋友對她好。


最終梅豔芳的遺囑是:“每月給母親7萬元生活費,其餘則分別給姨甥、侄兒當教育基金,將物業贈送好友劉培基等。”,而梅母則堅稱梅豔芳是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立的遺囑,要求將全部財產給她,最終通過打官司,將每月7萬生活費,提高到14萬才勉強夠花。

而梅豔芳一生唯一值得驕傲的是她的人緣,她去世的時候,香港半個娛樂圈為她送行,而曾經的舊愛趙文卓雖然結婚了,但依舊從內地趕來為她送行,獻上花籃上面寫著“此生摯愛”,可見兩人之間的感情有多深。而相比之下更襯托梅母的冷酷無情。

在香港還有一個女星與梅豔芳一樣,攤上了一個冷酷殘忍的媽媽,這個人就是曹央雲,她名氣遠沒有梅豔芳出名,她是港姐出身,外形靚麗的她也沒有什麼像樣的作品,但她並不在意這些,她最想的是嫁入豪門,最終她交一位有錢的男友何永安。


而在女兒有錢了以後,曹母就想進辦法管女兒要錢,女兒生孩子她去幫助,每月要五萬,女兒生日送個蛋糕也要十萬,最讓人無語的是,她去女兒飯店刷盤子,並威脅女兒你要臉就給我一百萬,這招屢試不爽,通過各種方式要過去的現金就過千萬,曹央雲還送其過千萬的房產。

而最終女兒與男友吵架被打成重傷,曾重度昏迷被送到ICU病房三天,好不容易搶救過來了,在彌留之際她被人叫醒,是媽媽與弟弟妹妹,要她立遺囑要求分她家產,讓曹央雲萬分憤怒,從此兩人徹底沒有感情,曹央雲只每月給其5萬生活費,有節日則給10萬。

而這時曹母見沒有利益可撈了,則找來媒體威脅曹央雲,不給錢就要搞黑她,她對媒體說,她的要求也不高,只要一次性給五百萬,母女二人就兩清了,可這這位母親的貪婪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最終曹央雲並未妥協,併發微博稱拒絕道德綁架。


與上面的兩位母親相比,她的母親則要恐怖的多。這個女星就是樂韻,樂韻16歲就出道成為明星了,早早的就主演電視劇《相逢在大篷車上》,並因此一舉成名,而且她還險些成為87版《紅樓夢》中的王熙鳳,最終她為了自己的情郎,放棄了“王熙鳳”這角色,遠赴香港。

而這個所謂的情郎就是邵氏影星羅烈,兩人愛的轟轟烈烈,但萬萬沒想到羅烈是個渣男,明明已經有了老婆,還騙她說沒結婚,將其騙香港,最終將其拋棄,而她在香港舉目無親,由原來的大明星,變成無人識的小演員。

她在香港為了生存,只能去跑跑龍套,或者是接拍些低成本的小電影,而且還接了一部王晶的風月片。而這個時候媽媽也趕到香港,她並不是來安慰女兒的,帶來的漫無盡頭的嘮叨,“你怎麼這麼沒用,在國內好好的,別怎麼怎麼樣的”,最終樂韻忍無可忍,在13樓一躍跳下自殺身亡。


樂韻在如花的年齡香消玉殞,死後媽媽本該替她辦理身後事,但她的媽媽沒有,而是一張機票回了上海,丟下女兒在冰冷的地上躺著,而無人為其收屍,最終還是由演藝人協會替她料理的後事。

現在耳邊時常還會想起梅豔芳的女人花“女人如花花似夢”,這三位女星的遭遇,恐怕世間少有,她們的媽媽同樣的世間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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