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是個什麼?

故事是這樣的:

這幾年全球經濟不好,各國政府都缺錢。美國最壞,2010年就通過了FACTA(外國賬戶稅收遵從法案),要求全世界的金融機構把美國稅務人(美國護照,綠卡和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的信息無條件向美國稅務局申報。

其他國家一看,這招不錯啊能撈著錢,就一起提出了全球範圍的CRS(Common Reporting System),意思是共同稅務彙報系統。也就是說全球各國聯合起來打擊逃稅,讓所有參與國的金融機構將他國的稅務人在本國的賬戶信息自動彙報回他的稅務所屬地。

CRS一宣佈,國家們紛紛響應,現在已經100多個國家正式簽署了協議(具體名單見文末)。富豪們習慣藏錢的地方都簽了,包括香港,包括新加坡,包括澳洲,包括新西蘭,包括整個歐洲。。。

CRS是個什麼?

對於在海外有很多錢的中國富豪來說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

如果你仍舊是中國護照持有者,

或者長期居住在中國的外國人,

你在海外的金融資產對於中國國稅局就是透明的了!

海外的金融資產包括哪些?在海外銀行,保險公司,基金公司,信託架構下或投資公司賬戶裡的現金,金融產品,帶現金價值的保單,年金合約等。。。

不包括哪些呢?房產,珠寶首飾,字畫古董,飛機遊艇,海外公司股權...當然這些資產的持有架構很有講究,一定要自帶顧問,搞錯了就會變成金融資產,然後歸入CRS範疇。

CRS是個什麼?

中國稅法一直都是緊追美國,抄襲美國的。中國的稅法和美國一樣,是屬人不屬地的。什麼意思?就是隻要你是我中國護照持有者,或者住在中國的外國人,那麼你的全球收入都依法必須給中國納稅!

過去,中國苦於國力不夠強大,不能像美國政府那樣強迫全世界的金融機構必須讓每一個開戶的客戶聲明自己是不是美國納稅人(W8/W9你必須選一個簽字),所以追不到富豪們在海外的收入。

但是,中國特別想追到富豪(還有貪官們)在海外的資產和稅款呀。所以,政府就非常積極地參與國際討稅行動。早在2015年12月17日,中國就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之多邊政府間協議》即《多邊自動情報交換協議》,規定各簽約協議國的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等需要想中國稅務局自動提交(無須通知或得到客戶同意)中國公民和稅務人的一切資產和投資資料。凡持中國公民身份及懷疑是中國稅務居民的,都定義為須向中國稅務總局自動申請的人群。

2017年1月1日起中國將實施AEOI(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信息自動交換)系統,2018年9月中國將把CRS下的金融賬戶涉稅信息進行第一次自動交換。也就是說,

到2018年年底,中國政府將賬務中國稅務人在全球100多個國家的金融賬戶信息。

腫麼辦?

我個人覺得,CRS是一件好事。首先,每個中國公民都應該嚴格依法納稅,國家需要每個人的貢獻!第二,希望貪官們的髒錢無處可藏,這樣真會大快人心!

CRS是個什麼?


附錄:

2017年進行首次信息交換的管轄區(早期實施地區):

安圭拉,阿根廷,巴巴多斯,比利時,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保加利亞,開曼群島,哥倫比亞,克羅地亞,庫拉索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多米尼加,愛沙尼亞,法羅群島,芬蘭,法國,德國,直布羅陀,希臘,格陵蘭,格恩西島,匈牙利,冰島,印度,愛爾蘭,馬恩島,意大利,澤西,韓國,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墨西哥,蒙塞拉特島,荷蘭,紐埃,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聖馬力諾,塞舌爾,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文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特立尼達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凱科斯群島,英國

2018年進行首次信息交換的管轄區(較晚實施地區):

阿爾巴尼亞,安道爾,安提瓜和巴布達,阿魯巴,澳大利亞,奧地利,巴哈馬群島,伯利茲,巴西,汶萊,加拿大,智利,中國大陸,庫克群島,哥斯達黎加,加納,格林納達,香港,印度尼西亞,以色列,日本,科威特,澳門,馬來西亞,馬紹爾群島,毛里求斯,摩納哥,瑙魯,新西蘭,卡塔爾,俄羅斯,聖基茨和尼維斯,薩摩亞,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聖馬丁島,瑞士,土耳其,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烏拉圭,瓦努阿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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