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不正當也會產生什麼後果?了解下

一、獎勵有害的五個原因

1. 讓人覺得自己被控制

獎勵和懲罰本質上都是把人當作被動的木偶,用外力去控制人的行為,它損害了人們的人格尊嚴,是不道德的。同時,外在獎勵會盜取人對自我價值的評價標準,讓人無法客觀看待事情好壞,失去對生活的掌控權。

2. 會影響人際關係

外在獎勵實際上是一種人為造成的“稀缺”,只有通過競爭才能讓極少數人獲得獎勵。在爭奪和競爭的過程中,人會把他人視為實現目的的工具,從而傷害人際關係。

3. 阻止了創新和冒險

如果達到某個標準就能獲得獎勵的話,會導致人們在受到獎勵驅使時,就只做能得到獎勵的事,沒有動力去創新和冒險。

4. 讓人忽視問題本身的對錯

獎勵只是一種干預行為的手段,而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它只短暫改變了表象,忽視了深層問題。

【案例】

在美國,一些公共政策為了讓家庭貧困的青少年能堅持去學校上學,就採取了獎懲手段。如果他們能正常上課,就給一些額外的公共資助款。如果輟學了,就削減福利,不給父母資助款,逼迫父母強迫孩子們去學校。但是卻不去反思,究竟是什麼導致了貧困以及課程設置是不是有問題。

5. 損害人們對事情的興趣

如果把某件事定為另一件事的先決條件,即作為達到另一個目的的手段,那麼它就會被人們認為“我不太想要這個了”。“做這個就會得到那個”會自動降低“這個”的價值,外在獎勵會損害人的內在動力。

【案例】

用“神奇記號筆畫畫”對大多數這個年齡的孩子來說都是有吸引力的,於是斯坦福大學的心理學家馬克·萊帕和他的同事選了51個兒童,對其中一部分小孩說,如果他們用神奇記號筆畫畫,就能得到一個很漂亮的表揚證書。而對另一部分小孩,什麼也沒說。心理學家們觀察了幾周後發現,那些事先被告知用記號筆畫畫能得到證書的孩子,不如其他沒被告知的孩子對畫畫感興趣。這個實驗說明了,事先許諾的獎勵會讓我們對本來有興趣的事都變得沒興趣了。

二、獎勵和讚美的四個注意事項

1. 避免高調地、事先許諾要給人獎勵

不要讓獎勵太引人注目、與所做的事情太相關。

2. 讓人自己選擇得到獎勵和讚美的方式

讓潛在的獲獎者參與決定獎勵什麼、怎麼給以及給誰,能減少獎勵的破壞性。

3. 具體、真誠、對事不對人

在表達獎勵和讚美時要發自內心,並且把關注的焦點放在做的過程和具體哪裡做的好上,而不是泛泛地進行整體性評價。

【案例】

美國某小學,一個三年級的學生在全班同學面前講了一個故事,她的老師當著大家的面說:“故事的結果你改了三次,花了很多時間和心思。”老師的這種鼓勵方式,把對人的讚美,轉換成了對做事過程的評價。這樣誇的好處是,讓孩子關注過程,而不是計較結果的勝負。

4. 避免給獎勵和讚美設置競爭

不要在給別人獎勵和讚美別人的時候,公開地讓別人互相比較、競爭,這樣會破壞對方的人際關係。

三、自我激勵的動力 3C 理論

“動力3C”理論指的是:明確工作的合作性(Collaboration)、任務的內容(Content),以及人們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對做什麼和怎麼做進行選擇(Choice)。

1. 合作性:在一個運行良好的團隊裡,成員之間不僅可以交換才能和資源,還可以得到情感上的支持。比起單打獨鬥的人,在團隊有歸屬感和價值感的人對工作更有動力。

2. 內容:好的內容指的是能讓人愉悅、專注和能感覺到意義感,三者不可或缺。最理想的狀況是,完成任務的過程中感到愉悅並且全神貫注,工作的結果也能讓人感到有意義。

3. 自主選擇性:如果能夠自主決定採用何種方式達成目標,人們就最可能對所從事的事情充滿熱情。因此要改革組織的權力體系,讓人們參與管理,共同決定任務目標以及完成的方式。

金句

1. 獎勵和懲罰其實是一個硬幣的兩面,都是通過外在力量去控制別人。

2. 獎勵的機制最後會背離獎勵的初衷,從“因為做得好被獎勵”變成了“為了獎勵只做能得到獎勵的事情”。

3. 好工作的標準是,愉悅,專注和意義感,三者不可或缺。最理想的狀況是,工作的過程能讓我們愉悅並且全神貫注,工作的結果也能讓我們感到有意義。

4. 比胡蘿蔔加大棒更有效的是,改變環境和制度,讓人們自己去獎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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