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是每一名交通參與者的責任和義務,
但偏偏有駕駛人膽大妄為,
開著新車上路,
企圖用偽造的臨時號牌矇混過關,
卻躲不過交警蜀黍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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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使用偽造臨牌,逃不過交警的檢查
8月30日晚,威海交警一大隊民警在南門崗執勤時發現一輛黑色奔馳車沒有懸掛號牌,民警立即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該車駕駛人出示了一副車輛的臨時號牌,但是細心的民警一眼就發現這副臨牌號牌製作粗糙,像是偽造的。通過綜合信息系統進一步查詢,證實該車的臨時號牌確實是偽造的。
民警對駕駛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並依法對其車輛進行暫扣交由大隊作下一步處理。
無獨有偶,
還有一名駕駛人竟然在原車牌上
用膠帶粘貼一副其他車輛的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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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車兩副牌 自作聰明終被抓
8月29日10時30分許,榮成大隊接到群眾舉報,在斥山農貿市場某處有輛白色轎車懸掛號牌外側又用膠帶粘貼了一副車輛號牌,瞭解情況後大隊立即抽調巡邏車組前往查處。
經系統信息比對,該車用膠帶粘貼的號牌魯Y0***5登記車輛為黃色華利牌微型普通客車,該副牌照撕下後的車牌號碼為魯KE***U,系該車登記牌照。
此時該車駕駛人王某某趕到現場,經詢問,魯Y0***5牌照是其昨晚從老家經高速回石島時為了避免因超速被罰款而粘貼的。民警對其批評教育後依法開據強制措施憑證將車輛及粘貼的牌照暫扣,等待進一步處理。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交警蜀黍有話說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交警用“火眼金睛”將假牌、套牌車輛繩之以法。在此也提醒廣大駕駛人,千萬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否則,等待你的就是法律制裁.....
希望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遠離違法犯罪,
讓我們共同營造一個
安全、文明、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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