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中有爭議的土地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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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最重視的就是自己的土地,但是在土地確權以前,農民對自己的土地是不放心的,總是擔心自己的土地有一天會被收回去,所以農民也不敢花大價錢投資土地,但是土地確權後,保證了農民對自己土地的長期使用權,將土地承包的時間延長了三十年。現在農民的承包期大致還有十年,再加上延長的三十年,意思是未來四十年,農民都不用擔心自己的土地會被收回去,可以放心的經營自己的土地,也可以種一些長成時間長的作物。

雖然土地確權保障了農民長久的土地權益,但是這也不代表著土地就不會變動了,確了權的土地還是有可能被收回的,這是怎麼回事呢?因為農村的土地是集體所有制,就像下面三種情況,如果有三分之二的農民集體組織成員的同意,就可以對部分的農民土地進行調整,甚至有的專家說,這些土地都將被收回。

1. 土地被徵收

這種情況是最常見的,農村要發展,必然會修建許多新的設施,這就會佔用一部分農民的土地,但是這種情況也未必是壞事,相信農民也都瞭解,國家徵收的土地都是有很高的補償款的,徵用土地的面積越大,補償的也就越多,土地徵收的補償款可抵得上農民好幾年的收入呢,所以現在聽到徵收,拆遷,農民也沒有那麼排斥,這種變動土地的情況也是農民可以接受的。

2. 有償退地

有很多農民雖然還是農業戶口,但是整家都住在城裡,在城裡也有自己的工作。村子裡只有自己的父母在打理,父母的年紀大了也不可能種太多的土地,自己又在城市裡,回去操辦農活也是不可能的,考慮到這些情況,國家在一些地方推出了土地有償退還制度,農民可以有償將土地退還給國家,領取到一定的補貼,國家再將這些土地分配給別的農民,確保土地資源不被浪費。

3. 戶口註銷

農民分配到的土地是固定的,一戶農民擁有的土地面積也不會因為該戶人口的增加或者減少改變,要是家庭中有人去世,該成員的土地就會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員種植,但是也有子女遷到城市戶口,家裡的戶口只有老人在,那麼在老人去世後,戶口就會被註銷,該戶的土地就會被農村集體組織回收再次進行分配。

土地被收回的情況就是這三種了,這些情況都是非常合理的,回收這些土地進行再分配也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也更有利於建設新農村。大家覺得是不是這樣呢?


村樸


我來答!我是春光秋月,三農問答達人,歡迎大家關注。

農村土地確權中有爭議的土地怎麼辦?

答案:先不予確權,待爭議解決後,予以確權。

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的目的就是解決農戶承包地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等問題,土地確權工作結束後,將向農民頒發新版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並做到“確實權,頒鐵證”。



所以問題不解決清楚明白、不得到百姓的認可是不能確權的。

我國農村土地二輪延包已經近20年時間,承包地農戶經過多年的耕種,土地已經與原來分地時的面積不同,四至界限發生了或多或少的變化,大多數農戶的承包地較合同面積增加較多,很少數的農戶的承包地較合同面積少。

這麼久的時間裡,有的農戶的承包地被非法徵佔,有的農戶的承包地被地鄰侵佔,有的農戶在承包地裡蓋了房子,有的農戶之間因流轉土地如何確權有了爭議,有的農戶非法流轉土地,所有這些都是有爭議的問題。如果不將這些問題處理明白,將影響土地確權工作的效果,與土地確權目的相違背。

這些爭議的解決有如下辦法:

1.農戶之間協商解決;

2.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解決;

3.鄉村調解解決;

4.縣市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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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秋月


現在國家正在農村土地確權,有爭議的土地怎麼辦?

農村土地確權工作,不會是沒有糾紛需要處理,有爭議是很正常的現象。

農民之間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成功,暫時不予確權,土地性質改變了的,不予確權。

主要有幾個方面的原因,容易引起糾紛,下面簡單的分析一下。

確權實地測量土地面積和二輪土地承包是分配的面積不符,要麼多出,要麼少了。如果不同意確權實測的面積數據,不予確權,等待同意是再確權。

承包期內村集體微調,確權是和二輪承包土地檔案底冊不符引起爭議,不予確權,待協調好後再與確權。

已經被用於公益用地的承包地,已經賠償過的不予確權,確權按照實際面積確權。

自行在承包地上違規建房的土地不予確權,屬於土地性質已經改變。

土地確權時產生糾紛,一般原則是雙方自行協商,協商不成由村委會或者鄉鎮管理部門出面解決,有爭議戶不同意解決意見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判決結果。

爭議和糾紛沒有解決之前,土地確權工作暫時擱置。


農民妹子一枝花


對於有爭議的農村土地,原則上是暫緩確權登記,等到爭議或者糾紛通過協商或者其他途徑解決之後再進行確權登記。這樣做主要有以下理由:

1.土地確權本身的目的要求

土地確權最重要的目的之一就在於明確農村土地的權屬,讓農民擁有更加完整的土地權利。這對於農村裡目前存在的土地糾紛的解決也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解決了糾紛就可以確權,有問題別拖著。

2.土地糾紛的多樣性

我們知道,農村土地糾紛類型多種多樣,每一場糾紛都不能按照某個模式現搬現套,還得根據糾紛本身的實際情況來處理。如果沒有解決糾紛就加以確權,只會帶來更多的權屬糾紛和民事矛盾。

因此,在具體的實際處理中,我們還得看土地所面臨的是何種爭議,再來具體分析加以解決。比如:關於土地界限糾紛中,就得發包方和土地使用者雙方進行協商確定,而土地使用權侵害糾紛則很多時候還得通過仲裁或者上訴等方式加以解決。


土地論壇




農村土地確權中出現爭議是最正常不過的事了,一般遇到有爭議的土地,處理程序和處理原則如下:

一、處理程序

首先是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好了,簽訂調解協議或勘界協議,按照雙方簽字的協議確權發證;其次是若調解不好,暫緩確權登記,待調解好,再確權補登。

二、處理原則

本著尊重歷史,依據事實,妥善處置的原則,按照戶與戶爭議不出組、組與組爭議不出村、村與村爭議不出鄉的慣例,在組、村、鄉分片包乾工作人員的組織下,爭議雙方相互協商、互諒互解,儘快達成調解,以利於確權登記工作順利開展。

若調解不好,爭議方可申請鄉鎮政府裁決,依據裁決結果確權登記;對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進行司法訴訟,依據司法判決進行確權登記。


風兒悠悠



由於土地荒廢、地貌變化等原因,農村土地確權遇到爭議是很正常的事情。要解決爭議可以通過一下方法解決:

① 通過協商的辦法解決。本著公平公正,尊重歷史的原則下,爭議雙方或多方在村幹部的調解下協商解決,解決好再確權登記。


② 提請鄉鎮部門裁決。在鄉鎮部門的參與下,爭議方提供各自的主張資料,最後由鄉鎮部門裁決。

有的裁決會實地測量,最終測量結果可能還不如最初的,爭議方都會有所損失,所以還是建議互相退步,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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