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某公司上市按一元一股發行了100股股票,是公司平白多了100元錢嗎?該如何計算?

薛嶽軍


公司肯定不會因為發行100股股票而平白多了100元錢。

首先聲明我沒學過會計,我只學過四年算術專業,下面是我基於算術來思考這個問題的結果。會計專業人士勿噴。

回顧股票的歷史,股票與股份制公司是為了集中資金分散風險而產生的。

假設有一個賺錢的生意,需要本錢100元。我沒那麼多錢,你有但不願單幹(因為怕虧了)。你我合作一起來做,你出60元,我出40元,每股面值1元,總股本100股,註冊資本100元,成立一個公司。如果公司獲利了,你我按出資比例分紅;如果公司虧損了清算,你我按出資比例分剩餘的財產;你出的資本多,你來當董事長,公司經營決策過程中,你說了算。這樣的公司就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也是這樣的,只不過股東人數更多,各種要求更嚴。你我都是公司的股東。你我持有的就是原始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價值1元,你60股,我40股。

再假設一段時間後公司賺了錢,公司賬上淨資產200元,其中未分配利潤100元,那麼屬於你的權益值120元,屬於我的80元(當然我倆不能隨意把它分了,更不能全分了)。現在,你我的原始股面值仍是1元,但每股價值增長到了2元。依舊是你60股,我40股。

如果這時候你我想擴大規模,增加資本100元,張三願意投資100元。你我該給他多少股份呢?顯然不能給他100股,否則肯定你和我都覺得吃虧。怎麼計算呢?有兩種算法。

方法一,我們老股東可以先實施送股,每1股送1股。送股後,你120股,我80股,每股1元。再發新股,張三用100元換了100股。公司淨資產增加到300元,總股本增加到了300股,每股面值一元,註冊資本增加到300元,未分配利潤0,資本公積金0。股票價值每股1元,面值1元。

發新股之前送股有私分公款之嫌,可能對投資者不利,故或導致發新不成功。上市公司一般會按方法二的思路操作。

方法二,我們老股東同意增發股票給張三,張三同意增發價格為每股2元(原始股份的現值)。於是張三繳款100元獲得50股股票。公司淨資產增加到300元,總股本150股,每股面值1元,註冊資本150元,公司未分配利潤100元,資本公積金50元。公司股票價值每股2元。

肯定地說,上市公司IPO或者增發股份都複雜得多。上面的計算只是為了說理。事實上,IPO通常參考市場同類公司估值水平定價;定向增發常以上市公司最近一段時間的股價平均值折扣定價;配股則更多以不低於每股淨資產為條件、依近期股價折扣來定價。

從表面上看,公司發行股票,就如同用白條換回了資金。所以有人認為公司平白多了一些資金。其實不然。

公司得到資金的同時付出了股票,而股票是一種權益憑證,既然是權益憑證,持股人就因此獲得了一些權利。一方面新股的持有人可以分紅,甚至參與以前積累的未分配利潤和資本公積金的分配(轉股);另一方面,新股的持有人可參加股東大會,可能造成管理層變動,從而影響公司的經營管理。比如上例中,引入張三前“你”絕對控股,引入張三的股份後,“你”不再絕對控股。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看,為什麼要引進新股呢?如果沒有引入新股,可能公司發展會出現問題,甚至可能因資金鍊斷裂而破產。公司發新股得到了資金,股份公司絕對不能認為這資金是白得的,公司應該用好這些錢,既解決自身發展的問題,也可在將來回報股東。

資本市場上的確有那麼一部分人總想欺騙投資者,沒有真實的資金需求卻要IPO上市或增發新股,或者募集到資金後不按規定使用,企圖把募集資金當成平白撿到的。投資者一定要擦亮雙眼,遠離這些騙錢的公司。


我是證券經紀人楊立,不薦股無內幕,樂意回答有關證券的問題。如果對你有幫助,請點贊、點評、轉發。你的互動是我碼字的最大動力。


樂山樂水V楊立


這個問題,估計是新股民提出的問題,也是一個思考才能提出的問題,值得點贊。對於這個問題,我的專業答案如下:



一個公司上市,必然要發行新股,1元的發行價,發行100股,確實就從股市獲得100元的資金,但是不是平白多出來的。因為,買入和持有100股的股民,將100元給了上市公司,就直接持有100股對應上市公司的資產和價值,也將獲得這隻股票的分紅權利。同時,如果這隻股票,股價從1元上漲到2元,買入100股的股民就賺了100元的利潤。

因此,上市公司不是白得100元,而是付出一定的代價,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和風險。付出100股的100元,股民雖然付出金錢的代價,但是也獲得對應的權利和機會。建議散戶要從多個角度,理解上市公司的融資,大家都是公平的,沒有誰佔誰的便宜,需要理性看待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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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風投資


  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融資也就有兩種方式,一種融資方式就如閣下所述權益融資,另一種則為負債融資。

  什麼是權益融資呢?發行股票就是權益融資,讓你來當股東。那股東有什麼權益呢?有參與決策的權利,有分紅的權利等等權利,也就是說企業的盈虧直接關係到自己的投入資金。比如企業經營不善導致破產倒閉,那麼在清算資產的時候就要先行償還負債,如連負債都不能償還,作為股東自然是沒錢了。

  企業進行權益融資,假如以每股一元的價格發行一百股,那相對集中的股權就會被稀釋,股東的權利會被分散,也就是說是以100元的股東權益去換這100元。

  比如原先企業所有者權益為100元,然後企業為了發展進行權益融資,需要融100元,那麼融完資以後所有者權益資產就是200元,可能老股東份額不變,但股權只有50%,即決策權和分紅權等權利只剩下一半,這就是股權稀釋。

  而負債融資不會稀釋股權,比如向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都屬於負債融資,決策權和分紅權還是在自己手中。所以,對於企業股東來說更願意選擇負債融資,而不是權益融資。

  當然,負債融資的誘惑力遠不如權益資產融資,特別是對於一個好企業來說。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權益融資能融到的錢遠比負債融資能融到的錢多得多,所以企業才更願意上市。如果企業不缺錢,不想開展新項目,企業是不願意上市的,更願意的是負債融資,但沒有上市的企業負債融資僅能杯水車薪。


三人聚眾


交易都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炒股就是你出現金買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把股份賣給你拿走現金,這是公平交易。

就你這個問題假設某公司發行股票,股票面值為1元每股,總髮行100股;這是公司的價值體現,價值就是這家公司值這些錢。所以假如你用現金100元把公司股份100股都買了,恭喜你成為企業老總,你把這家公司都買了,那你還覺得這100元是白給上市公司的嗎?這100元不是白給的,你出現金換來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股份賣給你拿現金,這是交易,你買上市公司股份就成了公司股東。



補充一個有關於上市公司的知識

假設這家上市公司價值體現為1元每股,總100股,也就是公司總價值為100元。

所有公司只要成功上市後都會變成股份制有限公司;也就是說假設這家公司總股本是100股,這100股還會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非流通股是基本掌握在大股本手中,流通股可以股票二級市場交易。假設這家公司總股本為100股,不可能把100股全放出去的,上市公司僅放10至30股出去,大股東掌握大部分股權,

一來可以達到對公司的控股權利;二來可以之後公司資金緊缺再來融資


老金財經


公司多了100元錢(股本),但不是平白多了,付出了代價的。代價就是增加了100股股份,這股份是按份享有公司的財產,經營成果和投票權的。

你這個問題問的不好,你應該問以高於一元一股比如二元一股發行一百股。這就涉及到了資本公積的問題,還談談股份定價的基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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