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後丈母娘想把一套房子分給小舅子一套留給自己,這樣合理嗎?

劉勇83533868


這沒有什麼不合理的。你的丈母孃有權處分自己的房產,也就是說她可以把拆遷的房子分給小舅子一套。

“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女兒既然出嫁了,與父母就不在一塊生活了。那麼他們的財產、戶口都應當各自分開了,所以各人對各人的財產都有相應的處置權。

你的丈母孃處置她自己的房產,沒有什麼不妥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她有權將自己的財產贈與任何人,你作為女婿就不要瞎干涉了。

你丈母孃將拆遷的房產留給自己一套又留給小舅子一套,這是他們的家族內部事務,而出嫁的女兒是不應干涉的。如果你丈母孃分的房子是屬於遺產,那麼作為女兒可以繼承這是應當的,但是關鍵你丈母孃還在活著呀。



現在拆遷鬧糾紛的非常多,有的一家人原本好好的。就是因為拆遷補償拆出來事情來,親戚朋友都為了拆遷款而爭論不休,甚至兄弟姊妹大打出手,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拆散了親情,拆散了感情,拆散了家庭,這實際上是不應該的。

一家人也好、兄弟姊妹也好、親戚朋友也好,都應當和和睦睦,正確處理問題。千萬不要為了錢而傷感情,金錢不重要,親情才重要。


法重情深


這個問題,需要弄明白幾點問題:

1、還是得看你媳婦的意見,如果你媳婦沒有意見,你就是瞎參合。因為,這個房子是你媳婦跟丈母孃在你們結婚的前七年(2003年買房,2010年結婚)買的,屬於婚前財產,跟你沒有半點關係。如果你媳婦有意見,讓你媳婦去處理去,你就不要管了。

2、你媳婦如果有意見,那就要明白,當初買房子是咋說的?房產證強名字是誰?如果房產證上是你媳婦的名字和丈母孃的名字,那麼,你丈母孃只能處理一半的財產,也就是說,她只有處理一套房子的權利,她可以把其中的一套房子轉贈給兒子,但另外一套房子,也是你媳婦的,你媳婦的媽媽(丈母孃)是沒有權利轉讓處理的。



3、如果房產證上沒有你媳婦的名字,你媳婦當初僅僅是出錢幫媽媽買房子,甚至不是合買,也不是借錢,純粹是作為子女幫助母親買房,那麼,這套房子就跟你們沒有任何關係了,甚至連你丈母孃百年歸世後,也跟你們沒有關係。

4、退一萬步來講,房子上沒有你媳婦的名字,但當初確實是合買的,那麼,其丈母孃處理的也沒有錯,因為她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讓兒子住,另外一套,名義上是女兒的(百年歸世),但自己住在房子裡,難道女兒還有啥想法不成?難道女兒還不讓母親住她的房子?何況,這個事情,你丈母孃已經跟女兒說清楚了,百年歸世後把房子給女兒,這也沒有錯啊。


不要說你們現在有房子住,即便沒有房子住,難道還把自己的丈母孃趕走不成?讓她流浪街頭或者必須跟她兒子住不可?

5、說到底,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水,只要嫁出去了,家裡很多財產啥的,就跟她沒有多大關係了,如果在房產證上沒有名字,或者當初買這個房子時,沒有明確相關關係,那麼,這個房子,其實跟你們夫妻關係都不是太大。

即便是你老婆當初借給媽媽(那個時候,估計不會是借,直接就是給)買房,那也只能說,讓你丈母孃現在還2萬元而已,房產,估計是要不上,何況是人家已經明確了,百年後歸你們,就知足吧。


6、你一個女婿,就是個姑爺,你丈母孃家的房子糾紛,那是你老婆和他們家人內部的事情,作為外人的姑爺,沒有必要去參與,參合這個事情,只能說明你不夠爺們,太在意這些財產,何況,這些財產跟你半毛錢關係都沒有呢?

7、最後強調一點,如果這件事情是發生在我老婆身上,我會勸說老婆,放棄這個房子、不要參與到這個糾紛裡面。說難聽點,2萬說多不多,說少嘛,在15年前,也不少。但是,換作是我,就讓媳婦放棄,因為,作為女兒,當時有錢、有條件,拿的出錢去買房子,有能力去幫助自己的媽媽買房子,為何就不能幫助呢?而且,我覺得,要免費幫助,不圖回報。兩萬元,直接當做送給媽媽買房子的錢,不要錢、也不要房,何況,我又不缺房子?

說到這個糾紛,談錢,傷感情,也把人們的小心思,計算出來了,有時候,我們太看重金錢,不夠大氣、爽快,就會活的很累。

我雖然條件一般,去年的時候,得知媳婦老家有一個政策,說可以掏6萬塊,給農村沒工作和收入的人買一份養老保險,等到60歲後,可以一個月拿到1000多退休工資。我當時就和媳婦商量,主動拿錢去給丈母孃(52歲)買這份保險(他們家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遺憾,最後沒有辦成。我說這個事情,就是想說,在子女中間,大家要主動去幫助父母,而且,誰的能力大一點,就多承擔一點責任,能力小一點,就少承擔一點。

不要太去計較這些得與失,不然,人活著,就沒啥意思了。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這肯是不合理!這個事情要問你老婆,因為是她們母女兩個各出二萬元,當初買的房,現在房子拆遷,各擁有一半房產,你岳母現在全權佔有,當然不同理:

一,你岳母要分二套可以,但如果按法律規定她只能處理她自己的那一套房產,在她自己那一套房子裡和她兒子共住一套房。

二,無權處理另一套房,因你當初老婆也和你岳母出了一樣多錢二萬,現在也可擁有一套房。

總之那是你老婆婚前財產,全由你老婆自己安排處理!


巾幗球迷武漢楊老師A


第一、請先搞清楚你是誰!你在全世界的丈母孃眼裡,就是一姑爺,丈母孃的房子怎麼分配跟你一毛錢關係沒有!給你打電話告訴你房產分配方案,說明你丈母孃夠聰明、會做事,也算是重視你這個女婿,但你別自己拎不清,同時忘了自己的身份!

第二、夫人孃家人的事與你無關。即便丈母孃的分配方案不合理,你也沒資格嘰嘰歪歪。不說話,說明你還算聰明;心裡嘀嘀咕咕:合理不?惦記丈母孃的房產,只能說明你太二百五!況且,人家的姑娘(也就是你媳婦)都還沒說什麼呢,你著的是哪門子急?

第三、過分關注丈母孃的家產,有些不丈夫。你丈母孃明確表示,他們老人百年後,其中一套房子就轉給你們。你瞧瞧你丈母孃,老人家想的多麼周到。安排好兒子,又安排了女兒,順便還為你這個女婿做了打算。再回頭看看你,男人的骨氣在哪裡?

第四、努力做好自己。如果聽得進勸,那麼就明智一些。從此不再提房子的事,老老實實的和人家姑娘好好過日子!有本事,就用自己的勞動,再給自己的小家庭掙得一份房產;沒本事,那就守好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別在琢磨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了,丟人!


笑笑叔


看了很多人的觀點,說合理!我覺得他們腦殼都被球彈了。最多最多隻能說合情!老丈母孃顧忌自己無所事事的兒子想多給他創造點好的條件,讓女兒吃點虧,這是情有可原。但是論到理,那肯定是不合理的,這房子的產權一半是你老婆的,四分之一是你岳母的,四分之一是你現在岳父的。(屬於他們婚後的共同財產)。論處置權的話在,你岳母只有四分之一的處置權,按照公平的角度來說,你老婆有一套房子的所有權,有另一套房子一半的繼承權。至於說怎麼處置好,這種事坦白來說你並沒有干涉的權利,那是屬於你老婆的婚前財產。跟你老婆商量,把事情給她擺置清楚,看你老婆什麼意見,尊重她的意見。如果她讓你拿意見的話,我只能以我個人的角度作出選擇供你參考,我覺得給他也不是不行,但是需要把事情給你岳母還有你小舅子說清楚,我不光放棄了另一套房子一半的繼承權,還要搭上另一套房子的居住權,我損失,我願意,我是男人我多抗點沒啥。人情做到明處!事情說明理據。根據你說的你小舅子無所事事,遊手好閒,我要求那套房子寫岳母的名字,小舅子如果正兒八經的生活過日子,孝順岳母,那我就放棄另一半的繼承權。如果他還是無所事事,那麼這房子我就不放棄繼承權。這是我的處置辦法,希望能幫到你。


孤狼125296798


其實這房子權屬比較複雜。

如果是原來的房子,那麼是丈母孃和老婆的共同財產,老婆的那部分也是婚前財產,跟女婿沒有任何關係。

但是現在拆遷了,而且題主此前已經結婚,所以拆遷房就和他有關係了!

丈母孃這樣分配房子也是防備女婿將來謀取女兒財產!但是已經給了兒子一套房,這套房子如果登記在丈母孃名下,最好籤署一份文件,說明丈母孃百年之後這套房子給歸女兒所有。要不然兒子耍賴,那麼女兒就太吃虧了,本來房子是丈母孃和女兒各一半兒,丈母孃百年之後女兒和兒子平分丈母孃的那一套房子,女兒應該是有一套半的權益,可是如果兒子耍賴,最後就只有半套的權益了。

女婿知道就好,可以講給老婆聽,最後怎麼處理讓老婆做主就好了。女婿就不要有太多心思。

人生百年,有比財產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親情!


我的房子我做主


當然不對,如果房子是她母親一人購買,女兒無權干預,但是是兩人共同購買,女兒有一半就是60平方的所有權,是所有權!她母親只能分配她自己的60平方的房子,如果你小舅子拿這房子可以,按市價給你錢就可以了,不然打官司,不過你自己也不好插嘴,決定權在你老婆那,別給了人家,人家還以為理所當然。我自己家這幾天也拆了,我姐姐嫁到外地,我父母給了我姐姐市價90萬的房子。我自己也才130萬的房子,房屋分配我從不插嘴,因為老房子是我父母做的,我姐姐拿房子的時候,我父母就對她說,:你不要覺得你拿這個房子是理所當然的,我完全可以把所有財產留給你弟弟,但是我不想你們到最後翻臉,我就你們一兒一女,你拿了這個房子,雖然嫁到外地,但是我老時,你必須養老,不要全指望你弟弟!我自己也有家庭,我也想為我孩子多爭取一些,但是我父母說的非常有道理,我和姐姐在老家的房子未出一分錢,沒有任何權利來安排財產分割事宜!


被所有人瞧不起的男人


房本上如果就你丈母孃一個人的名字那怎樣處置她說了算,她就是把兩套房子都給她兒子也可以,你說你媳婦掏的兩萬塊錢合夥買房,你丈母孃也可以說我借我女兒兩萬塊錢買的房,現在還本付息就可以,你不信可以去找律師諮詢一下,這事我們這就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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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這麼醫院補辦的事情還是有理有句的。還是很縱使你們兩口子的。你們的家庭情況我也經瞭解了。我覺得你岳母做的事情非常的周到。想的也非常的細緻。其實你妻子他們姐弟倆不管當初父母離婚,把他們判給了誰?但是孩子終歸到底,都還是他們的孩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你的小舅子到現在還沒有工作,沒有房子。趕上這事,家裡的房子動遷分了兩套房子,你的岳母決定把一套房子給你的小舅子另一套房子,他們先住著,將來繼承給你們。而且還是先和你們商量,我覺得你應該細細的考慮岳母的感受和處境。其實你沒有必要去計較人家的財產。因為你只不過是一個姑爺,繼承父業,那是人家兒子的事。至於遺產,咱們更不應該惦記了。況且你的岳母說的也非常明白,等到百年之後這個房子也歸你們,就等於說你們姐倆都得到了一所房子。老人做的很公平,我給一個贊。希望你這個做姑爺的要理解。並且要和你的妻子大力支持你岳母得這樣做法。家事要有和諧氛圍的,要互相謙讓,才能夠。幸福美滿!



伊春美食美客


聽了你的描述,如何屬實,感覺你丈母孃在這件事上處理的不合理,起碼在法律上是有明顯存在瑕疵,在道義上偏離常理。

第一,在法律層面上,已經構成侵佔。當初這個老房是你老婆和岳母共同承擔的投資,各兩萬元。那麼,這個房子的產權為你老婆與岳母的共同財產,你岳母沒有權力處理你老婆的資產。

第二,在道義層面上,你老婆一直對你岳母承擔贍養關係,而你小舅子雖然存在親緣關係,但在道德層面你老婆是第一順位繼承人,理應是財產的第一受益者。而不是你所謂的小舅子。

第三,房產到底應該怎麼分割?首先,對財產的分割應第一時間爭取你老婆的意見。並且,產權的分割應該是你老婆分得一半,剩下的一半是否可以給你小舅子爭求你的意見,因為這一半房產你老婆和你小舅子都有繼承權,當然給誰決定權在你岳母,作為一個有孝心、有責任心、有擔當的女兒理應同意給弟弟,畢竟這是中國人的傳統觀念問題,可以理解。其次,你站在贍養老人的角度,把岳母安排在自己家或所分得的房子居住,自然就順理成章。

當然,這個房子和你本人沒有一點關係,因為這個房子是你們婚前財產,你老婆可以自由決定處理方式,你要做的是理解並支持。

還有一點,雖然你岳母處理的不合理,但作為一個男人惦記岳母家的財產有點不地道,自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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