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填寫契約或者合同文書時,要用指頭蓋印

為什麼填寫契約或者合同文書時,要用指頭蓋印

世界上沒有兩個人的指紋是完全相同的。可以說指紋是一個人獨一無二、不可複製的特徵,所以警察偵查案情時要採錄指紋,通過指紋來確認身份。而簽訂合約的時候,摁下的手印,就代表了本人的認可,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摁手印是一件很嚴肅、需要慎重對待的事情。這種確認契約的方式是很古老的傳統了,我們從“印”字的造字法也可以看出來。

“印”的甲骨文字形左邊是手抓,右邊像一個跪著的人。“印”表示一個人用手按住另一個跪著的人,會意為“按壓”,可理解為用彎曲的手指印章按壓蓋印之意。“印”原本是上下結構,隨著漢字的演變而為左右結構。許慎在《說文解字 印部》寫道:“印,執政所持信也。”他認為“印”的本義是官印。近代學者羅振宇則認為,“印”的本義為按壓,用按壓的“印記”來專指“印章”。按壓能在物體上留下痕跡,所以“印”還可以表示痕跡、記號的意思,如印痕、印跡、手印,由此又可引申為在人的大腦裡留下很深的記憶,如印象、印記、烙印。看來,手印手印,“手”和“印”還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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