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現實中兩人拿槍互指著臉,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有時間反擊嗎?

tuoshan


這個問題無非是比較哪一方速度快。我們首先假設一種理想化條件,即持槍的兩人始終保持神志清醒、並且能夠觀察到對方動作變化。這一狀況下,先開槍者掌握時間上的主動權,而還擊者需要在觀察到對方開槍這一動作以後才能有所反應。

根據統計,正常成年人的反應速度大致在300毫秒左右,經過訓練者能提升至150毫秒到180毫秒,而反應速度極限不會超過100毫秒。也就是說,即便是反應速度最快的人,也要在觀察到某個動作0.1秒之後才會有所反應。如果要對開槍者發起反擊,首先要躲過對方槍械射出來的子彈,這就出現了一個“和子彈比速度”的問題。那麼,一枚出膛的子彈,在0.1秒內能飛行多遠呢?我們來看看一些典型輕武器的初速數據:

54式手槍,初速度420米/秒

64式手槍,初速度300米/秒

貝雷塔92F手槍,初速度360米/秒

M19A4自動步槍,初速度900米/秒

95式自動步槍,初速度930米/秒

AK-47自動步槍,初速度710米/秒

MP5衝鋒槍,初速度400米/秒

烏茲衝鋒槍,初速度375米/秒

79式衝鋒槍,初速度515米/秒

SVD狙擊步槍,初速度828米/秒

從上述數據不難看出,在槍械擊發後0.1秒時間內,子彈能夠飛行約30到90米。很顯然,如果與先開槍者的距離在90米以內,幾乎沒有躲開的可能,更無從談起發起反擊。如果要想躲開迎面而來的子彈、併發起反擊的話,至少要與先開槍者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這就又帶來另一個問題:100米距離上,能否觀察到對方開槍這一動作?

很遺憾,這個答案是非常困難。對於一個視力正常、沒有近視或遠視眼(即標準視力表5.2級別)的人來說,100米距離上只能明確識別25釐米見方的物體。人的手指、槍械扳機的大小明顯比25釐米要小得多,因此扣動扳機的動作在100米距離上幾乎沒有被識別出來的可能。從這一點來看,在100米以外“躲子彈”,也是完全做不到的。

綜上,如果正面相對的兩名持槍者,其中一人突然開火後,另一人是完全沒有躲避和反擊的餘地的。這也是為什麼目前各國在CQB作戰中極其注重實用觀瞄器材、失能武器和爆破器材的原因——在與敵人近距離正面突然遭遇時,士兵很難確保能夠先敵開火。類似《黑客帝國》里尼奧屈身躲子彈的鏡頭,也只能在電影中才會出現了。


軍機圖


如果不是拍電影的話,如此近的距離,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我估計別說反擊,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人的神經反應傳遞速度為每秒100米左右,反應時間約為0.15秒,就算經過訓練,也很少能超過0.1秒。

雙方互相指著臉,說明距離不會超過10米,事實上,當一方開槍,一方几乎是被擊中後才能聽見槍聲,聲音傳遞秒速度是沒有子彈快的。如果對著臉擊中頭的話,估計就是瞬間一片白,死都不知道。

或許你會說看他的一舉一動,看他有所動作先開槍,好吧,這是最明智的選擇,前提就是你先開槍。不然還是死透透的。當你看到他手指扣下那一刻,你本能也會做出反應,要麼迴避要麼開槍,但是你的神經傳遞速度也比不了子彈,當你的大腦瞬間思考下出指令時,對不起,腦殼估計沒了。或許你反應足夠快,能在你扣下扳機前死,但如此距離幾乎不可能。



我們不要再被電影騙了,別說擊中頭,就算擊中身體其它部位,也可以讓人瞬間喪失戰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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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良引力波


現實中,兩個人互相拿槍指頭,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基本可以肯定是沒有時間反擊的。



當然,這個還取決於槍械射中的部位,以及槍械的威力。一般來說這個距離,子彈動能足以將人大腦攪出一片漿糊,讓人徹底喪失摳槍的能力。



但萬事無絕對,美國1997年曾經有個案例,佛羅里達州奧蘭多(Orlando)市的一名警官和匪徒對峙,他先開槍打中匪徒頭部,匪徒後仰倒地前仍然扣動了扳機。兩人當時距離只有三米多,匪徒額心中槍當即殞命,警官被射穿了面頰,算是逃得一命。



這裡面可能有很多原因,但人大腦中槍後仍然扣動扳機的例子不少。主要是兩個原因。

1.突然間條件反射,造成了肌肉抽搐,無意識的開槍。

2.中槍者的槍傷沒有使其立時斃命,仍然扣動了扳機。



美國巴爾的摩市2009年也發生過打頭沒打死的事件。巴爾的摩市一名警察處理商店內行竊的小偷時遭遇對方反抗,近距離射擊了對方頭部。事後救護車來收屍,發現這人居然活著。

戰場上也發生類似的事情,2013年阿富汗反塔利班戰鬥中,有美軍士兵讓人狙擊槍爆頭,居然活蹦亂跳的。子彈穿過了頭盔打進頭裡,但人沒有什麼大礙。



不管怎樣,槍械指在頭上是極為危險的事情。哪怕你先開槍打爆對方的頭,也可能遭遇各種莫名其妙的事故。



所以,這時候雙方最好還是想辦法拉遠距離,找障礙躲避,或者放下槍有話好好說。雖然概率很小,但沒準就同歸於盡了。


王司徒老百科


大部分情況下另一方是沒有辦法反擊的。人沒有這麼快的反應速度。

人腦是一臺高速運行的計算機設備,被搶彈擊中大腦後基本上都是這樣了——

如果類比那麼就很像是運行之中的計算機忽然被拔掉了一條內存,那麼機能就會立刻停止電腦上直接出現藍屏。


對於人來說,如果擊中的位置恰當的話,會立刻停留到一種很甜的感覺上根本沒有任何意識自己死掉了。但從外界上看這個人已經成為了一具屍體。為啥會感覺很甜?大腦被重擊的一瞬間垂體被打碎大量的多巴胺進入大腦,人的感覺就是很甜的感覺。但這種感覺也就是一瞬間的事情,之後人腦不會做出任何反應,各種離散的神經元會在甜蜜中逐漸失去活性。


當然了這是命中關鍵部位的情況。還有一些情況則是沒有沒有命中關鍵部位。

英國的一名士兵阿利斯塔爾-麥克尼在2006年8月在英軍駐阿富汗穆薩卡拉基地周邊地區巡邏時被塔利班狙擊手從山嶺上打過來的一發子彈擊中。狙擊手命中了他的頭部,子彈從左邊眉骨射入在右邊耳後帶出大量的腦部組織和一塊頭骨碎片。

整個狙擊槍的子彈貫穿了大部分腦部。但這名士兵幸運的存活了下來。時候麥克尼稱他並不知道自己被子彈命中,根本沒有當時的記憶就直接昏迷了。

這樣的案例屬於不幸中的萬幸,但如果指望這種萬幸的士兵能夠還擊還是不切實際的。


至於題主提到的互相用槍指著臉,那麼W君的提示就是第一時間立刻開槍

人家電影裡互相指著臉,那是有臺詞沒有說完。而現實生活中臉都被槍指著了那麼就需要立刻反擊。畢竟生命只有一次。


當然,很少一部分被擊中面部的人還有開槍的可能性的。這種可能性來自於肌肉的痙攣。但不能算作是自主意識的還擊了。


軍武數據庫



經歷過戰爭的老兵都知道一件事情,就是戰友倒下後,只要條件允許,要趕緊過去把他手裡槍卸掉,不然你可能不是死於敵人的槍炮,而是被戰友的屍體帶走……



原因很簡單,不論是剛剛死亡的瞬間,還是死亡後的幾小時甚至幾天,屍體的肌肉都有可能發生抽搐,比如手指動動,某個部位抽動一兩下,所謂的詐屍就是比較極端和明顯的表現了。

而中槍死亡的那一瞬間,由於條件反射扣動扳機是很有可能的,戰場上也時有發生被擊倒甚至爆頭後,屍體一直按住扳機亂射的事。

題目說的意思可能是指活著的人,有沒有反應時間主動去開槍還擊。我認為也是有機會的,這個要看因人而異。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尤其是保鏢專家,談判專家,他們都是對刺殺襲擊份子進行過研究的,人在起了殺意的那一瞬間,多少都是有面部表情特徵的。除了變態殺人的,心裡精神有問題的,不一定有表情變化,但這類人又有其他一些行為特徵,也有機會提前發現。




大部分保鏢是簇擁在保護對象身邊,甚至充當肉盾,但還有一類保鏢是選擇視野開闊處,不停巡視人群,尋找可疑目標,進行更精準的防範。談判專家也有面部表情觀察的訓練,大家看影視劇覺得談判專家口才好,聰明,其實不盡然,真正的談判專家是不敢隨便發揮的,他們之所以專業,就是他們研究過無數案例,知道在什麼情況下,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甚至是有手冊可以照本宣科的,但不是誰背下來臺詞就都能去談判的,因為需要面對臨場的特殊情況,還是需要靈活的頭腦來判斷該怎麼應對措辭!起碼那份膽量就要求極高,最重要的是,他們的訓練中有一項是天賦,很難訓練出來,就是察覺對方的殺意變化,還有沒有談判空間!甚至察覺到不對勁的時候,你得比其他人更先做出反應。



擁有這樣的心理素質和觀察力的保鏢、特工、談判專家,是有可能通過對方的眼神,表情,發現下一秒對方就要扣動扳機的!從而做出自己的反應!


另外還有一種:就是臉對臉互相指著對方,那麼是可以看清手指的動作的,看到對方手指的變化選擇躲子彈……成功率太低不現實,但選擇馬上扣動扳機同歸於盡還是有機會的……只要你的大腦已經下達了開槍的指令,即使被爆頭了,人的神經命令才不管這些,他會通過頸椎把神經電流一般的送到你的手指肌肉,扣動扳機double kill 完成雙殺!回答完畢,謝謝!


雷襌


在現實生活之中,兩個人拿槍互指著對方的面頰,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是沒有時間反擊的。他的決定因素是1.雙方的距離。2.聽到槍響後的反應速度。

一隻手槍子彈的初速度是多少?本人不知道,但是等到聽見“槍響的聲音”,再經過大腦思維一下,肢體做出反應,即使是一氣呵成,估計子彈已經穿透了大腦或者肢體肌肉組織了。故此,一方開槍,另一方只有死路一條。(圖片來自網絡)

至此,本人記起了一部電影,是西部牛仔類的老電影,很有名。但是名字忘了(原諒人老記性差),大致意思是,一座小鎮的富翁。他有錢有勢,作惡多端但還不受懲罰,他還是個快槍手——拔槍快、開槍快,從沒有輸過。

為了統治周邊,併為了剷除異己,他決定在這個鎮上舉行快搶比賽——優勝劣汰,一槍決勝負,勝者獲得高額獎金。當然是高手雲集,期間發生了許多勾心鬥角的事,其實都是富翁為了打擊對方,保護自己使出的暗招損招,最終都被大家一一揭穿和破壞。

他的兒子是個不服氣的小青年,看不慣他父親的恃強凌弱,也不服氣他老子的“快手第一”稱號,就想在這次比賽時奪第一,消滅掉他老子,為民除害!有意思的是淘汰賽的分組恰恰把他父子倆分到了一組,小夥子是躊躇滿志,信心百倍。比賽當天,雙方站定位置——距離一定,時間一到,小夥子快速拔槍,但是老道的他父親早已開槍,那顆子彈直直地飛向了小夥子,小夥子在困惑中倒下了。而他父親沒有一絲內疚和不安。

這就是快,小夥子輸在了慢上,他的父親贏在了快上。這不但考驗的是人體思維反應還考驗著人體的動作快慢!

槍不是好玩的,當然也沒有槍讓你玩。


見腫消世界


有一個真事,香港的,香港的警察基本上想打槍就可以打,人家說他們上班大都養成一個習慣,拿噴水壺,噴幾分鐘,練習扣扳機的動作,有的警察拔槍,瞄準,射擊都成為肌肉記憶。這是前提。有一個警察,被開除了,懷恨在心,就想報復警局,一天拿著一把槍就去了,剛還一個警察從警局出來巡邏好像,他拿著槍就把出來的警察爆頭了,但那個警察拔槍,開槍,槍入套,一氣呵成,兩個人都倒下了,其他人聽到槍響出來看的時候兩個人都死了。


李紅增15236120627


看距離咯,電影裡那種貼臉的距離還我一定直接開槍了。畢竟你得知道就算你大腦被子彈搗成豆腐花,你的神經還是會有反射的。這倒不一定是說你還能控制你的手,因為這會你已經掛了,但是神經可能會反射性的讓你手指一緊。說不定就扣動扳機了。

但是腦幹不一樣,腦幹被擊中那你整一個就像電腦被踢了插頭一樣,手指就鬆了。

而在那麼貼臉的距離打個腦幹還是不成問題的不是。但基於手槍感人的精度,超過5米就算了,腦幹不好打。不過拿槍對峙這種事兒也就電影裡常見,現實當中特麼看到人老早開槍了,而且是邊躲邊開槍,神特麼拿槍對峙。


瘋狗的輕武


有網友問:如果現實中兩人拿槍互指著臉,一方突然開槍,另一方有時間反擊嗎?首先這要看兩人相距的距離。

美國有調查數據,70%以上的警匪槍戰發生在10米內。我國公安部沒有公開過全國範圍的統計數據。浙江省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的兩名教師倪峰和陶戰波,在2002年做過一項調研,他們調查了浙江省九(地)市1983年以來的用槍記錄。57個案件裡只有1起發生在25米左右,其餘都是10米內,67.7%發生在5米內。

也就是說,現代手槍槍戰的距離,基本上就是10米以內,甚至是5米以內的距離。其實在這個距離上,也不能保證第一槍就可以制服對手。比如,我們說一個1米距離開槍,還需要補槍的例子。

在2012年7月,在廣東,有一個歹徒劫持了一個女孩當人質。當時,射擊隊出身,又是神槍手的阿秀就執行了在近距離擊斃歹徒的任務。當時,她攜帶的手槍裝了6發子彈,在通過給歹徒瓶裝水的時候。

阿秀突然從2米位置,接近歹徒,在距離1米的位置突然開槍。對準歹徒身體暴露部分先打出第一彈。對方還在動,她一個大跨步,搶進身位,以超近距離,連續再補三槍。

為何連續開槍?在反劫持人質的實戰技術中,假如選擇了當場擊斃的方案,會要求先打頭、胸部等要害,使歹徒在第一時間倒下,令人質脫離控制。而歹徒在意識殘存時或具備行動能力時,可能對人質施以致命一擊,故要將其徹底打倒。

也就是說阿秀在1米距離的第一槍,並沒有命中歹徒頭部,而是命中了其他部位。而這個歹徒其實還有行動能力,如果他也有手槍,這個時候,其實就已經可以還擊了。

公安部政治部在2005年編髮了一本書《致命錯誤:公安部民警因公傷亡戰術失誤案例評析》說過一句話, “你可以開槍將‘五四’式手槍中的八發子彈都擊中紙靶上的十環,但這並不表示您有能力去控制及制服窮兇極惡的犯罪嫌疑人。這是無數次實踐告訴我們的。”

其實這也就說明,如果雙方都有手槍,在10米以內,5米以內,爆發槍戰的幾率非常大。畢竟,可以第一槍就命中對手頭部的可能性,非常小。

在2012年8月,抓捕周克華的行動當中。在一個只有2米寬的窄巷子裡,周克華搶先向警察開槍,並且連開3槍,但是在5米距離,沒有一發命中,只是跳彈打傷一人,隨後2名警察在周克華開槍的同時,迅速站到電線杆後面,同時2人分別開槍2發,擊斃周克華。所以,1個看對手的槍法,另外一個看自己的反應速度和身體素質能不能抗住1槍,還能還擊。


深度軍事


面對面的話,除非爆頭,否則不管你打哪裡,對方都還有一定的時間開槍打死你,就算擊中心臟,還有半分鐘到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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