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教師應該可以適度體罰學生嗎?

泰戈蘭尼斯特


隨著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逐步形成主導地位,作為傳統教育特別是私塾教育時代使用的懲罰式教育逐漸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壤,這樣必然使各級教師的權威有所削弱,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教育改革和發展使得學生自主性增強,更加註重自己的利益和主張;其二,教育所處的對象發生了改變。以前子女多,家長管不過來,交到學校,老師就承擔了家長管孩子的職責。現在不同,獨生子女居多,都是心頭肉,誰捨得讓你動一個手指頭。

不扯那麼多,言歸正傳。

絕對不可以!

體罰就是體罰,沒有什麼適度和不適度之分,

誰又能保證掌握這個適度呢?

學生嚴重違紀,可按校紀校規據處理。體罰可是各校明令禁止的。約束一個人靠的是紀律,和自身抵禦違紀行為的認識和自身素質的提高。

獲得家長理解的體罰就是適度的體罰,而體罰超越了家長理解的範圍,那就超出了適度的範圍。這個度沒那麼好把握,所以還是不要。

如果有了這種心理,覺得自己能撐握這個度,就會對自己的行為毫無約束,會把體罰當成主要管理手段。

靠懲戒解決問題是缺乏教育智慧的,漠視學生尊嚴,還會給孩子的學習和人生造成負面影響。

還有衡量這個度的標準不在我們這兒,在家長那兒,他認為是傷害了孩子,辨解就成了強詞奪理。

還是勸一下?不要用這個玩火自焚的把戲。劃個火柴沒照亮別人,反把自己一燙。

本著尊重教育,有些家長也是認同適度體罰的,認為懲戒可以降低犯錯誤的成本,可當你超出了這個適度的話,家長還會認帳嗎?一旦失手,難保家長不投訴,家長的適度和你的適度有差距怎麼辦?靠辯解有用嗎?誰會支持你?飯碗丟了,別以為自己冤。



奔奔起跑



大家應該讀過魯迅的《三味書屋》,我印象中最深刻的便是那八仙桌及上面的戒尺。作者魯迅在中國文壇的地位,在此不容多說。就對於他來說,當時所讀私塾,老師也用戒尺對他們進行懲戒,可想而知,適度體罰對學生的錯誤行為還是有效的。


學生受到適度的懲戒,便增強能分辨是非的能力。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避免發生一些危險的事故。學習過程中糾正一些不良習慣,也能少走些彎路。學生時代適時受到一些適當體罰,也能增強孩子以後的抗壓能力,也是挫折教育。縱觀現今,不少孩子意志脆弱,遇到挫折就哭鼻子,逃避,甚至輕身……都是抗打壓能力缺乏。


教師在教育教學過程中,若能允許適當採取一些適度的體罰措施,能更加樹立教師威信,對問題學生形成強有力震懾,讓問題學生、故意搗亂的學生不再擁有“擋箭牌”,對其餘學生也示是一種警示。全局上來說,對學校校風淨化、班級紀律整頓都大有裨益。

家長關心自己的孩子,可不少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卻束手無策。若能允許老師對孩有適度的體罰。那麼孩子生活中的一些不良習慣,也將大大減少。


可現實是,體罰對教師是道紅線。教師全靠個人魅力去征服學生也是不現實的。而現實中,有不少老師是踩了線的,敢管證明該教師是有責任、有擔當的。若不敢管了,那以後中國的教育會是怎樣的呢?因此
筆者呼籲,建立合適的懲戒規定,避免教師過急過重踩著紅線。

粗略見解,歡迎討論!


槓子15匯智教育


導語:

在淨化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教師師德修養的前提下,我認為立法懲戒問題學生很有必要。

很多時候,動員千遍,都不如問責一次。教師的責任與義務有多大,能力和權力就應該有多大,這兩個方面必須成正比。根據題主的描述,日韓新加坡等國家有明確的適度體罰措施,美國各個州則不一,可以說這種做法相當於把尊師重教的理念釋放到極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果我們也效仿這些國家的做法,其造成的結果可以一分為二:

其一:

對問題學生形成強有力震懾,讓問題學生、故意搗亂的學生不再擁有“擋箭牌”,對學校校風淨化、班級紀律整頓都大有裨益。在這樣的氛圍中,會有更多的人才擠進教師隊伍,為教師隊伍的壯大注入新鮮的血液,問題學生的家長也不會無理取鬧,畢竟有著明文規定這張“護身符”,學校老師敢於擼起袖子從嚴管理班級。

同時,尸位素餐的教師將會絕跡,那種學生在教室裡喝酒鬧事我行我素、教師繼續上課井水不犯河水的現象將會徹底化為歷史。

其二:

在教師隊伍中還存在害群之馬的情況下,適度體罰可能會成為某些心懷叵測之人的利用工具。什麼工具呢?可能是斂財工具、也可能是斂色工具,具體例子詳見熱門新聞,在此不再重複。一旦出現這種情況,後果不堪設想。

這個問題很有探討價值,歡迎各位同行教師或者其他老友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微雨潤苗


首先,法律禁止的你還想違法嗎?


其次,法律禁止一切體罰和變相體罰!就算你給學生排名次都是侵犯隱私權的!

說一個在十多年前的真實事件吧,老師體罰了一名學生,現在他在復旦大學上學!事情的重點是老師親自到他家去體罰,而且很重!

事情是這樣的:

學生A父母離婚了,他奶奶帶著他,以賣豆腐維持生活,他總是不做家庭作業,而且天天鬼混,他奶奶管不了他。

一個星期一,學生A他沒來上學,當時他家也沒電話,根據以往的情況,他一定是逃學了。後來他奶奶到學校,告訴老師情況。老師到他家去,發現這個學生還睡在床上,老師大聲喊道:“你給我趕緊起床,不然對你不客氣!”

五分鐘後,還沒反應,老師直接衝進學生的臥室,從床上把他拎出了房間,當時這位學生沒有穿褲子,老師把他拎到沙發上,說:“趕緊給我穿好褲子!”學生大罵老師!

老師從房間的火爐邊找到一塊樹皮就要打學生,被家裡圍觀的人攔住了。

學生破口大罵,說不要老師管,為什麼寬得這麼寬?老師從牆邊掄起掃把,啪啪啪一陣暴打……

學生哭著求饒了,說不敢了,話說完,又被打了十多下,老師命令他去穿好褲子。

幾分鐘後,老師問學生:“你作業完成了沒有?”學生說完成了,老師說:“我知道你沒完成,拿來做,我教你!”學生哭著做作業!

學生的奶奶做好飯,三個人吃了飯,老師帶著學生來到了學校!

你說老師做的對不對?


讓雄多吉


這是當然可以的。然爾,卻是很難執行的,為何呢?如今整體對教師這個行業,存在過多偏見。似乎一提到教師二字,馬上聯想到的就是收紅包,補課。弄得,現在很多同行們,出門從來不敢提自己的職業?

這種行為很不正常?

其實,相當法規也提到過可以適度體罰學生,然爾,這個度卻沒有具體規定。這就很玄妙了,你比如說,踢學生一腳,算適度呢?還是過度呢?

過度!可能更多的人這麼認為。

你比如說,拍了拍孩子的肩膀,這算適度呢?還是過度呢?

適應!可能更多的人這麼認為。

然爾,事實卻很殘酷。有部分家長卻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只要老師碰了孩子,無論是拍,還是踢,性質都是一樣的。我曾經有個朋友,也是教師。

就因為考試發現他查手機,拍了兩下肩膀,結果呢?你猜怎麼著,孩子直接往地上一躺,不動了。於是呢,這件事情就在學校發酵起來了,最終呢,這一巴掌賠了五萬塊。

這名老師也受到了處分。你怎麼看這件事情?

所以說,我們或許都認為應該可老師適度體罰權,但是,這個度如果一天不規定出具體的標準,無論何時,老師都是處於被動一方。

這就是現狀。所以,往往就會形成另外一種情況,如今面對部分學生,部分老師想管卻又不敢管。

你說,這又能怪誰呢?


說文寫作


我是應該適度體罰學生的堅定支持者,或者說,我就不相信電視上那些人說“家長從小到大,從來沒碰過一手指頭”的話。

為什麼16歲以下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就是因為他們小,他們不懂事,他們不懂事,他們不懂事

對不懂事的人,靠嘴能解決問題嗎?

過去,家裡生火做飯,灶連著炕,就有孩子掉鍋裡的事發生;想要避免這種事發生,給孩子講道理是沒用的,就算是有了現在的視頻,放給孩子也沒會有多大效果;

最有效的辦法是什麼呢?就是在孩子往火前跑的時候,抓住他,把他的手指放到比較燙的地方燙他一下,之後,你就是求他過去,他也再不往火跟前湊了。

(這方法,對家中的小動物也完全有效)

所以,我覺得,對小孩,要讓他感覺到疼,才會讓他避免犯錯。

現在的學校連罰站都不允許,有點太慈悲了。

支持適度體罰,並由法律部門出臺相關措施,避免給老師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體罰不是目的,體罰只是管理和教育手段之一。


一介書生945


如果家庭教育得當,確實用不到體罰這種措施。但現實中,很多的家長家庭教育方式不當,或者家庭教育缺位,就造成了很多的孩子存在很多的問題。對於一些問題多多的孩子,適當的使用一些體罰,有助於更好的教育他們,糾正他們的一些教育問題。所以對於這一部分孩子賦予教師一定的體罰的權利,是有益於教育的發展的。

所以任何一刀切的做法顯然都是不合適的,完全可以借鑑國外的一些方式方法,對體罰進行一些尺度立法和約束。體罰採取哪幾種方式,比如使用戒尺打手心。具體的尺度如何?然後在執行體罰的時候,最好有其他的老師在場,這樣也可以很好的約束老師,不濫用體罰的權利。

任何權力如果沒有監管,就會失控,賦予老師體罰的權利也是如此,只要制定好相應的管理規則和尺度,那麼體罰的危害性就會降到最低。

我也曾經問過身邊很多家庭教育做得很成功的家長,他們也都多多少少使用過一些體罰的措施,但是都在事先會跟孩子約定好處罰的方式和尺度,比如使用戒尺。所以體罰並不是什麼洪水猛獸,而是需要把這種體罰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而不是濫用體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