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里鄉親,爲爭宅基地那點院牆、過道,老死不相往來真可笑!


如今,農村實行的“一戶一宅”政策正在逐步落實過程中,很多農村的老宅子如今更加吃香了。

一些家庭離開農村多年,老家的老宅子都已經廢棄,如今,該是要回家再修葺修葺啦,能夠在農村老家保留一套老宅子,也是很沾光的事情。

以前,在農村,經常出現鄰里之間因為宅基地的修建、改建而出現的矛盾,相鄰兩家多因為一兩尺的過道、院牆問題大打出手,甚至糾集本族同姓、親戚互毆、對抗,搞得鄰里之間老死不相往來。

還有一些村民,仗著本家在村裡男丁眾多、親戚勢力大,欺負那些有女無兒的小門小戶,甚至明目張膽搶佔本屬於人家的宅基地……老實人往往勢單力薄,被欺負的無門路可走,只得忍辱曲讓……

打架解決不了問題,宅基地的確權工作逐步到戶之後,就像是城市裡的房產證一樣,該多大面積、擁有者是誰,都寫的一清二楚,出現糾紛也就有了憑據。

古人曾經有過一段經典的故事,也是關於宅基地的問題,清康熙年間,張英擔任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他老家桐城的官邸與吳家為鄰,兩家院落之間有條巷子,供雙方出入使用。後來吳家要建新房,想佔這條路,張家人不同意。雙方爭執不下,將官司打到當地縣衙。

張英知道此事後,給家裡的寫信道:千里來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萬里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家人看罷,主動讓出三尺空地。吳家見狀,深受感動,也主動讓出三尺房基地。由此,就有了如今的"六尺巷"!


如果在道德層面無法取得統一,那麼,我們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將被搶佔的宅基地向法院提出訴訟,用《物權法》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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