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蓬溪縣回水鄉紀委通報了對該鄉金竹林村村主任劉文炳、村支部書記謝加和的黨紀處分決定。
2015年至2016年,劉文炳和謝加和分別將金竹林村外遷戶、死絕戶耕地登記在自己家人及親屬頭上,虛報冒領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其中,劉文炳虛報耕地種植面積351.05畝,冒領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45539.88元;謝加和虛報耕地種植面積213.9畝,冒領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27748.11元。經查,兩人將資金用於了村上醫療保險墊支和個人支出。
劉文炳和謝加和身為中共黨員,利用職權虛報冒領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情節嚴重,影響惡劣。鑑於其在組織審查前主動說清問題並積極退還違紀所得,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全省“一卡通”管理問題專項治理相關規定,2018年8月,回水鄉紀委給予劉文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謝加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審核:週一帆
監製: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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