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要求工作日下午延時放學一小時,每月收取150元,這樣違法嗎?

河邊有我


小學每天下午延時一個小時放學,被定義為“課後服務”,目前“課後服務收費”已經在全國鋪開,各地收費也不一致。

1、“課後服務”這一概念,是2017年2月印發的《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出的。



文件印發後,北京、天津、上海、南京等地率先開展課後服務,有的叫課後託管,有的彈性放學,名稱雖不相同,但基本內容大體一致,主要是為了解決學生上下學與家長上下班時間不一致導致的無人接送問題,學校提供課後服務,讓不方便的家庭的孩子在學校裡上多一個小時,學校適當收取照看費,這是上面允許的。



2、課後服務實行自願的原則,學校不做統一的強制要求。課後服務時段裡不準上正課,以免引起沒有參加課後服務的學生家長的反感。既然是自願,就是完全尊重家長的意願。 願意參加就交費,不願參加就不交費。有些地方實行的是財政補貼政策,家長這方面開支更少。

目前,涉及收費的問題往往就很敏感,所以有關課後服務收費,大多采取家長委員會收費的做法,學校不直接參與收費,家長將費用交給家長委員會,經費由家長委員會掌控,以便於對使用用途的監管,讓家長放心,也讓學校少了許多麻煩。



3、目前各地收費並不一致,大多由物價局決定,我地收費是每月100元,題主所說的每月150元也差不多。

由上可知,沒有違規,更沒違法!


文軒閣


最近有部分小學開始施行小學延時放學,學生可自行選擇在學校完成作業或參加學校活動,緩解了家長下班晚學生放學早的“世紀難題”。這對於雙職工的家庭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因為家長想要抽出時間接孩子確實很困難。學生放學而家長還沒下班,這就形成了一個真空時段,孩子無人看管確實很容易出現安全問題。


不得不說這一措施的出臺,極大的緩解了家長們的壓力。不用再擔心孩子們的作業完成情況,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真空時段孩子們的安全問題,對家長來說可所謂一箭雙鵰。但在施行這一便利政策時,也有學校提出工作日延時放學需每月收取150元。有人就會問了這樣是違法的嗎?


其實不然,據瞭解在成都延時放學的相關政策正在制定當中,目前考慮三種方式。一是購買服務,讓社會機構參與;二是學校自己安排教師看管;三是請高校的志願者們進入學校服務。無論是哪種方式學生和家長參與延時放學完全是自願的,並不存在強制或者校內補課的行為。延時放學是為了讓孩子可以在學校更好的完成作業、讓家長更放心的工作。而對於老師、校外機構或者高校志願者來說,有一定的資金補助同樣可以調動工作積極性。


近年來,孩子在完成作業這一問題上常常使家長感到頭痛,家長對看管孩子做作業也漸漸力不從心了。延時放學可以讓專人看管孩子們完成作業,分擔了家長的工作又保證了孩子們做作業的效率,學校裡的學習氛圍也能讓孩子在做作業時學到更多知識。延時放學除了保證孩子們可以完成作業以外,還可以帶著孩子們參加課外活動、興趣小組等,這些課外活動能夠培養孩子的興趣,做到德智體美勞更全面的發展。


一個好的學習環境、交際環境對孩子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在小學若能培養好的學習習慣這對孩子的未來也是十分有幫助的。更不用說延時放學保證了學習效率的同時還確保了學生的安全性。延時一小時放學收費是合乎情理的,至於是否違法在未來的政策法規中應該會有一個明確的結論。


但總的來說,延時放學收費在自願的前提下並非不可,對學生和家長來說都是一件好事情。


決勝網


建議學校通知學生放學馬上滾出學校,趕緊回家去,不要在下班時段在路上追打鬧,排橫隊前行,鳴笛不讓路,滿地扔零食垃圾。素質越來越差。不知什麼老師在授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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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肯定是違法的,現在不是出臺了彈性離校嗎?最遲可六點接走。我們學校彈性離校是免費的,有三個時段5點,5點30,6點,家長自願選擇離校時段


藍雨在人間


我們這很多老師都在幾年前開始了、上學期收的800一1000元一學期呀、這學期可能更貴了。如果有上面檢查就不留校的。現在的這些老師套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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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在工作日下午延時放學一小時,讓老師輔導作業,每月收取150元。題主說的應該是公立小學吧!這樣的做法不違法,但是違規了,有變相補課的嫌疑。



我相信學校的這種要求初衷是好的。很多家長不都在抱怨小學放學早,家長不到下班時間,無人接孩子放學嗎?學校這樣做,屬於放學後提供的託管服務,每月只收取150元,絕對是良心價了!外面的託管機構,隨便哪一個都不會這麼實惠的。



當然,如果有些家長有時間接孩子和輔導孩子作業,不想接受這種託管,可以向學校提一下申請,看是否能給個特例。個人認為,孩子在學校寫作業,很有氛圍,效率也會很高,還有專門的老師輔導。這種託管服務,實在是幫了很多家長的忙。


春風化雨花草香


家長是覺得放學後的一小時學校收費150元太貴,還是學校就不應該收費,或者老師的看管作業的方式不如託管班來的更有效?

我覺得學校在這個過程當中一定是告訴孩子和家長自願的原則。家長不管哪種原因都不覺得這種方式不合適,完全可以不交錢不參與。

就我個人所知,在一些鄉鎮,一些輔導班的收費,最少也是六七十元一節課,以一個月22天來算,每天花費我只有幾塊錢,孩子就能在學校積極認真的完成家庭作業,孩子回家後,家長還可以和孩子一起進行各種課外學習拓展,何樂而不為呢?

人心總是最可怕的。很多人總喜歡拿過去和現在進行比較,殊不知世界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過去到現在,而我的孩子是從現在到未來。

我個人覺得家長應該把絕大部分精力投入到孩子的學習和成長上,如果各種方式能夠幫助孩子提升學習能力,改善學習狀態,家長就應該全力以赴的去幫助。

這是一個知識付費的時代,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九鬥學生心理


先來做一個假設,學校不延時,按時放學。

放學之後,孩子去哪裡?

一是回家,在父母的監督下做作業;

二是去輔導班,在輔導老師的監督下做作業;

三是放任自流,自己隨便玩。

結果呢?

第一種,父母監督作業,孩子玩這玩那,家裡鬧得雞飛狗跳,一片狼藉。

第二種,父母樂得省心,但輔導費卻少不了,一個月得好幾百。

第三種,孩子玩得高興,但成績肯定會日漸下滑。時間長了,父母恐怕得花大價錢找人給孩子補課。

學校延時一小時,好處是顯而易見的:父母省心,孩子學習效率提高,所有的孩子成績都會有所上升。這麼好的事情,代價不過是每月150元。

有人說,學校就該對學生負責,不應當收費任何費用。這分明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

老師也有下班時間,到點就該下班,延時一小時放學,對老師來說就是加班,而加班,就該有加班費,這筆錢,理就由受益的學生家長來承擔。

延時放學一小時,每月收取150元,合法合理合情,對學校對家庭對社會都是好事情。


孫曙巒


說句心裡話,如果有這樣的,我不僅歡迎,而且舉雙手贊成,10086個贊!

網上各種吐槽,父母陪作業,陪到火冒三丈那都是好的,破壞力與傷害力只能算是三級,更有甚者陪到心梗的,陪到安支架的,貌似也不少。老師主動扛起這個大旗,要是我,只會偷著樂。

君不見這個段子一直很盛行嗎?

不寫作業時母慈子孝,一寫作業雞飛狗跳,烏嗷喊叫、連罵帶教,讓路人恥笑,鄰居不能睡覺。

兒子學校期末考試前因為要總複習,老師會讓不太會的孩子留下,雖然兒子也可以不留校,但是他主動請纓留校寫作業。他自己說:我在學校寫作業又快又好,在家總想吃東西,玩玩這,玩玩那。

看到了吧,孩子自己也知道問題所在。在學校的效率會比在家裡高出一倍都得多,所以我是非常贊成能延時放學的。

學習的環境很重要,孩子在學校裡養成了能夠認真學習的習慣,同時在老師和同學在相互監督下,也能夠做到自律,所以在學校的效率肯定高於家裡。


延時放學同時還解決了家長下班時間與學校孩子放學時間的不匹配,目前學校的放學時間真心讓很多雙職工又沒有老人幫著帶的家庭為難。

不知道題主是糾結費用問題還是糾結孩子作息問題?

不管怎麼樣,一個好的學習習慣與優良的學習效率是培養孩子的關鍵,您以為然否?


jason媽咪有辦法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吧:不違法!

題主顯然是一位家長,而且明顯孩子學校的宣傳工作並沒有做到位(當然我更願意相信是題主沒注意到!)。

很巧,作為我孩子學校校家委會的一員,在剛剛過去的這個學期,我本人參與並且組織了題主所說的這個小學生課後在校託管活動。

首先必須跟你說清楚一點,課後有償託管這個事兒本身是合法合規的!至於這個過程以及實際操作中出現的問題是否合法,這個需要具體分析!

課後託管是教育部統一要求的,各省各地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摸索、實踐。比如有的省市會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給老師發放補貼,強制老師課後託管(相信絕大多數老師是不願意的);比如我的地方會採取和第三方有教育教學資質的機構合作的方式開展這項活動……無論採取哪種方式,收費(當然非要較真收費金額就沒意思了)都是合法的!

客戶託管服務,更多的是為了幫助那些沒有時間接孩子的家庭減輕負擔。對於很多家庭而言,每個月的幾百塊錢,甚至上千塊錢的託管費,也是一筆不少的支出。而且外面的託管機構魚目混珠質量參差不齊,甚至有一些還屬於非法辦學機構。所以客戶託管服務是一項非常利民的活動。

我孩子學校的操作模式是:學校只提供場地,水、電、教室等硬件以及相關的安全管理。託管老師由中標的託管機構負責安排。託管內容由參與託管的家長代表通過調查民意,達成共識之後與託管機構進行協商,協商無意義之後,託管機構與參與託管的家庭一一簽訂合同。學校老師並不參與具體的託管活動!

實踐起來就是:孩子們放學之後,託管機構會提前到校入場,然後將所有參與託管的學生集中到固定的教室(校內)並且簽到清點人數,如果有未到且為提前請假說明情況的,託管老師必須及時聯繫孩子的家長和老師。中途學生沒有家長來接,是不允許離開學校的!費用方面一個月二百多,這個價格幾乎是外面託管機構的1/4價格。

所以提出如果對這個問題有什麼質疑的話,建議題主先把相應的文件看一看再說。課後託管這個事情嚴格來說是不會強迫孩子們必須參加的。如果出現強迫孩子們必須參加的情況,這個是可以舉報的!

最後我想說的是客戶託管這件事情在全國來說還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各個地方都是在不斷的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經驗的摸索。這個活動對很多家庭來說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而且在這些政策成熟的過程中,一定會出現各種各樣的聲音、意見,這都很正常!換了誰來做這個事情都不可能一下子把事情做得那麼完美,不可能照顧到所有人的需求。所以彼此相互理解是非常有必要的。

別動不動就把什麼事情上升到違法的程度!這年頭,真正來辦事的人沒幾個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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