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古代斬首犯人必須選在午時三刻?有何依據?

ChungKeung


午時三刻開刀問斬,是影視劇中經常出現的說法,與之相配套的還有秋後問斬,推出午門斬首,菜市口砍頭等等。

這些說法有什麼講究呢?咱們一個一個說道。

古人把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以十二個字代替,午時就是正午十二點,一刻十五分鐘,午時三刻就是現在的正午12:45.

為什麼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殺人?

因為古人認為殺人是“陰事”,而陰氣對人是有害的,所以的選個陽氣重的時候。而一天之中午時三刻陽氣最盛,最適合殺人。

但並非所有的罪犯都在午時三刻行刑。午時殺人也分為午時問斬和午時三刻問斬兩種,午時雖然陽氣重,但罪犯被殺後依然可以再入輪迴,午時三刻殺人,就是魂飛魄散,再無半點殘留,所以只有罪大惡極的人才會被午時三刻問斬。

還有一種說法認為,死刑犯從大早被提出來押赴刑場跪等行刑,期間不吃不喝,等到了午時已經虛脫了,再被中午太陽一曬,整個人昏昏沉沉,這時候砍頭省去很多麻煩。

至於午門斬首,則不受時間限制,因為午門有一個“午”字,陽氣最重,即便不是中午也保管一切順利。

而菜市口殺人,一來可以震懾吃瓜群眾,二來菜市口車水馬龍,陽氣很盛,適合殺人。至於秋後問斬,倒是學問較大,西漢大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對四季做了區分:慶為春,賞為夏,罰為秋,刑為冬。董仲舒認為帝王的法令要與四季變化匹配,春夏應該行賞,秋冬才可行刑,此即後來所說的“秋後問斬”。西漢的秋後定位農曆九、十、十一、十二月,到了唐代,死刑執行的時間定在十、十一和十二月,這一做法一直延續到清代。

生死之事,即便是現在也說不清楚,但除了生死,再無大事,所以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日慕鄉關


古時候的人們把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分別為:子時、丑時、寅時、卯時、辰時、巳時、午時、未時、申時、酉時、戌時、亥時。而“午時”則是現在的十點到十二點。


在看古代電視劇時,通常都會有這樣的片段:犯人被判秋後問斬,而通常情況下問斬的時間都為午時三刻。那為什麼選在這樣一個時間呢?其實,這幾年是大有考究的。

午時三刻其實也就是現在所說的十一點四十五分,古代“一時”等於現代的兩個小時,而“一刻”則是現在所說的十五分鐘,四刻為六十分。現在有些人都還用著“一刻鐘”的習慣。

中華上下五千年,雖歷史文化淵博。但古代人民依然是十分信迷信的,而犯人午時三刻問斬,主要是考慮到此時為一天之中陽氣最旺盛的時刻,可以完全壓制住犯人的陰厲之氣。有一種說法:午時三刻死的犯人,被旺盛的陽氣所壓制,他的鬼魂就不會來糾纏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以及和他被處死有關聯的人員。甚至連鬼都做不成。



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抑制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古人習慣在“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其次,午時三刻正是常人力量最薄弱的時間,身體精力不足,處於疲憊之際,這個時候被問斬,身體反應不足,反而痛苦減少,這相當於政府給予犯人的減輕疼痛,體諒犯人。


所以在古代大多數的行刑都是選擇在午時三刻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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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點45分,陽氣最盛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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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斬首犯人必須選在午時三刻在中國已有上千年曆史,直至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廢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首先,我們的老祖宗認為一日之內陽氣最盛之時為午時(現在的11點到13點),此時可以用旺盛的陽氣來沖淡殺人的陰氣。這是習慣上“午時”行刑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那麼午時三刻到底是現在幾點呢?由於中國古代長期實行百刻制(清以後改為1日96刻),《說文》:“漏以銅壺盛水,刻節,晝夜百刻。”即每刻14分24秒,午時三刻約為當日11點45分左右。

其次,古人認為人死之後變鬼,十惡不赦的罪犯死後必是惡鬼,為了防止惡鬼擾亂人間,鎮壓惡鬼的戾氣,選在陽氣最盛的午時問斬,可使惡鬼陰氣消散,讓罪大惡極之犯,連鬼都做不得,以示嚴懲。

第三,午時太陽正好在天空正中,照在地面上即將行刑的罪犯的陰影最短,從自然界的角度來看也是陽盛陰衰之時,符合古人以陽克陰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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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都比較迷信,認為人死了會變成鬼,而惡人死了自然變成惡鬼,成鬼的主要因素是怨氣,古人認為怨氣至陰至邪,與之對應,陽氣就是怨氣的剋星,午時三刻是一天中陽氣最盛的時候,所以認定此時被殺的人不會變成鬼。

當然,個人認為這是比較官方的說法,應該還有另一方面原因,統治者為了展示自己的武力,威懾那些敢於犯禁的人,殺人就是為了給大家看的,古時交通不方便,百姓為了看熱鬧,趕赴刑場是需要時間的,又因為有宵禁,晚上不能出門,而午時三刻是白天的分界線,不正巧給那些比較遠的人一個來回趕路的時間嗎!另一方面,午時,恰是人氣血最盛、膽氣最壯的時候,看的人不害怕,因此人多,死的人血濺五尺,因此讓人記憶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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