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複合型貿易融資典型案例分析

大宗商品貿易企業面臨複雜的國內和國際經濟環境,一方面,國內貨幣政策時緊時鬆,宏觀經濟政策隨時調控;另一方面,國際上的大宗商品價格和匯率大幅波動、漲跌不定。大宗商品貿易企業需要靈活、低成本地利用商業銀行授信或上下游企業的銀行授信以促成大宗商品交易的實現,同時還要最大程度地規避利率、匯率和財務風險。此時,被動的傳統貿易融資、供應鏈融資和結構性貿易融資已不能滿足大宗商品的貿易融資需求,需要大宗商品企業根據自己大宗商品貿易的特點變被動為主動的使用複合型融資。

大宗商品複合型融資簡介

所謂大宗商品貿易複合型融資是指大宗商品貿易企業根據公司經營的特點和治理結構的特點,以大宗商品貿易企業為核心積極主動地結合境內外金融機構和境內外平臺公司以及供應鏈條上關聯企業,綜合運用多種理財和金融手段,以促成交易的達成以及融資成本和融資結構的最優化,大宗商品複合型融資中的事務常常伴隨著理財、套期保值和套利的財務理念。

大宗商品的複合型融資正是把傳統貿易融資、供應鏈融資、結構性融資等以銀行為中心、以銀行為主導的融資手段糅合為以企業為中心、以企業為主導的融資手段,變被動為主動,以大宗商品交易的達成並取得綜合收益為最終目的。

大宗商品的複合型融資策略,需要高超的財務技巧,靈活運用多種貿易融資手段,需要糅合傳統的貿易融資、供應鏈貿易融資和結構性貿易融資的各種手段和技巧,並且需要境內外金融機構和境內外分、子公司或關聯公司的聯動和協調。

複合型貿易融資策略,尤其適用於大宗商品的進出口貿易環節和一些特殊政策背景下的貿易往來。

【案例一】大宗商品出口背景下複合型貿易融資>>>>

案例簡介

某年10月,北京一家鋼結構企業A公司承接了印度一家大型集團T公司的一項大型鋼結構工程,需要加工、出口鋼材上萬噸,金額上千萬美元,T公司按工程完工進度支付工程款分三次支付工程款,生產安裝工期及收款週期6個月。A公司雖然具有鋼結構工程的國際認證資質,但是財務指標不能達到商業銀行的授信門檻。

方案設計

A公司通過各種關係找到S集團公司,該集團實力雄厚,其在深圳開設有貿易平臺B公司,在香港開設的C公司擁有雄厚的資金實力和足夠的銀行授信額度,而且香港銀行開證費用和流動資金融資成本也較深圳低廉。於是A公司把S集團公司作為關鍵企業,充分利用S集團的銀行授信和S集團的貿易平臺。於是雙方經過談判,並取得充分的信任,A公司給予S集團一定程度的讓利,S集團答應通過其在深圳的貿易平臺公司代為A公司進行國內原材料的採購,而其香港的C公司則代A公司為印度T公司簽訂銷售合同,A公司負責鋼結構的生產加工和出口,派人到印度進行安裝,並對該工程的進度和質量負責。

具體操作

S集團的C公司代表A公司和印度的T公司簽訂鋼結構安裝協議,並指定由A公司的產品和A公司的技術人員安裝施工。

S集團的C公司和A公司簽訂鋼結構出口合同,結算方式為TT,並預付30%貨款。

C公司將30%的預付款的美元外匯支付給A公司採購部分原材料,A公司立即結匯,並將剩餘的70%合同款敘做遠期匯率鎖定,此措施在人民幣升值的背景下,有利於美元外匯資產的保值。

S集團的C公司為同是S集團且註冊在深圳的B公司做外保內貸,取得銀行額度。

S集團的B公司和A公司簽訂剩餘部分的原材料採購協議,協議規定A公司在收到貨物4個月內付款,B公司從雙方約定的原材料供應商處採購原材料並銷售給A公司,結算方式為6個月銀行承兌匯票。

A公司收到原材料後加工原材料並辦理報關出口手續。

報關後,C公司支付剩餘70%貨款,A公司收到收,以鎖定匯率辦理結售匯核銷手續。

取得核銷單、報關單及採購增值稅發票後辦理有關出口退稅手續,如有必要可以向銀行申請出口退稅融資及政府貼息。

支付B公司貨款,B公司用來歸還銀行外保內貸的額度內的銀行承兌匯票,如承兌匯票未到期,該筆資金還可以在境內銀行做短期理財。

A公司派人到印度安裝鋼結構,按期按質完工,C公司收到貨款。

融資效果

在該筆大宗商品貿易洽談初期,處於供應鏈條中弱勢地位的北京A公司的財務人員參與了業務談判,並全程跟蹤整個的業務流程,及時取得銀行授信資金和境外低成本資金,在貨幣政策緊縮的背景下,滿足了大宗商品貿易所需的流動資金,主營業務利潤不高的情況下,取得了一定的財務收益,還促成了業務的達成。

【案例二】大宗商品進口背景下複合型貿易融資>>>>

案例簡介

某年5月,深圳大宗貿易企業K公司,認為鐵礦石價格會上漲,於是擬從澳大利亞的G公司進口一船鐵精礦,G公司要求以即期信用證結算,K公司暫時未取得鐵礦石進口資質,其財務指標也不足以取得銀行授信。

K公司找到一家實力雄厚的註冊地在香港的L公司,作為該次大宗商品貿易鏈條上的關鍵公司,L公司可以代理K公司向澳大利亞的G公司開出即期信用證來購買該批鐵精礦,K公司又在國內找到一傢俱有鐵礦石進口資質的F公司代理進口該批鐵礦石。

K公司和F公司簽訂鐵礦石代理進口合同,並預定貨款一年後F公司收到K公司的款項後再支付給香港的L公司。

K公司和L公司簽訂鐵礦石採購合同,做出一定讓利,並約定鐵礦石澳大利亞的G公司,國內代理公司為F公司。

L公司根據和K公司指定的澳大利亞的G公司簽訂鐵礦石採購合同,並開出即期信用證。

鐵礦石單證到港後L公司交單議付,並辦理銀行押匯手續,將貨物交由F公司辦理報關進口手續。

F公司收取K公司關稅部分資金(如有需要關稅亦可通過銀行融資),將貨物報關進口,移交貨權予K公司。

K公司銷售貨物,回籠資金,在付款到期前,閒置資金做流動資金使用或做短期理財,到期後支付給F公司。

F公司收到K公司貨款,利用銀行代付手段,支付給香港的L公司,並敘做NDF交易,取得代付收益。

L公司收到外匯後歸還銀行押匯款,該期間,K公司閒置資金的理財收益遠大於香港銀行的押匯融資成本。

找到了貿易鏈條中的關鍵企業,不但解決了大宗商品鐵礦石進口資質的問題,還為大宗商品的融資找到了載體,利用了境外的低息貸款和境內的低息外匯貸款,流動資金取得了固定期限的理財收益,還收穫了人民幣升值的好處,取得了非常好的綜合財務收益。

【案例三】跨境人民幣背景下複合型貿易融資>>>>

案例簡介

2014年3月,深圳A公司向香港B公司進口價值總金額為1000萬美元的特種鋼材貨物。A公司在深圳某商業銀行開立了一年期人民幣信用證。A公司進口貨物後銷售給順德C公司,C公司擬3-6個月的銀行承兌匯票向A公司支付該批採購的貨款,A公司確定90-180天貨款能回籠貨款,但由於香港B公司可在香港銀行辦理外幣融資及NDF外匯理財組合業務,獲取一定的收益,因此客戶申請開立一年期遠期人民幣信用證。

融資方案及具體操作

基於銀行跨境人民幣遠期信用證組合產品方案,A公司會同深圳某商業銀行為其設計瞭如下融資方案:

B公司在香港銀行申請並取得外幣融資及NDF額度,並諮詢香港銀行融資利率及NDF價格。

A公司通過銀行開立一年期跨境人民幣遠期信用證,受益人為香港B公司。

深圳銀行收到香港銀行所寄單據,經A公司確認承兌後深圳銀行向香港銀行發出承兌電文。

香港銀行收到深圳銀行承兌電文後為B公司發放外幣貸款及安排NDF交易。

付款到期日,深圳銀行履行信用證項下付款責任,香港銀行收款後進行NDF交割,香港公司相應償還其外幣貸款。

對深圳A公司而言,首先,在當時銀行信貸規模緊張的情況下,取得新的融資渠道,而且比傳統信貸業務的融資成本大大減少;其次,申請開立信用證業務,繞開了申請流動資金或直接授信的過高門檻;次,存入的部分或全部人民幣保證金,還可取得人民幣定期存款或理財收益,如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質押,不但減少保證金資金支出,還在貼現利率日漸上漲的情況下,省卻了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利息支出;

對香港B公司而言,作為信用證的受益人可以通過香港銀行辦理NDF等外匯理財組合業務,獲得一定的理財收益;還可以在境外銀行取得比境內融資成本更低的資金,節省了整個貿易鏈條的交易成本。

綜合深圳、香港兩地公司的開證、融資、理財過程,境內外A、B公司皆可取得利息收益、NDF理財收益,還可以較低利息取得融資,綜合收益非常明顯,促進了交易的達成。

案例總結

總之,複合型貿易融資就是在現有政策框架下,大宗商品貿易企業可以直接利用銀行狹義信貸支持,也可以間接利用上下游企業的廣義融資;可以利用境內的資金,也可以利用境外的資金;使用資金的主體可以是境內平臺公司,也可以是境外平臺公司;可以以貿易為主,套期保值為輔,也可以以套期保值為主,貿易為輔,以大宗商品的貿易達成、多方贏利為最終目的。

注:本文摘自銀通智略報告《供應鏈金融創新案例

》(2015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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