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醫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增加40元,個人繳費標準達每人每年220元

9月2日,記者獲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其中,醫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新增40元。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新增財政補助資金中的一半(人均20元)用於大病保險。

據介紹,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為不低於710元,其中:各級財政人均補助標準在2017年的基礎上新增4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490元;人均個人繳費標準在2017年基礎上新增40元,達到每人每年220元。各級財政分擔比例另行下文制定。另外,財政代城鄉困難居民繳費標準為220元。城鄉困難居民包括:特困供養人員、城鄉低保對象、重度殘疾學生和兒童、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成年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城鎮已失業又未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14類退役士兵,以及其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城鎮貧困人口。

此外,高校大學生籌資標準為710元,大學生個人不繳費。除中央財政補助外,其餘部分根據高校隸屬關係由同級財政全額負擔。


江西醫保財政補助標準人均增加40元,個人繳費標準達每人每年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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