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證明別亂開,小心這些方面吃大虧

收入證明別亂開,小心這些方面吃大虧

導讀:公司有個員工向買房,但流水不夠,想讓公司幫忙給做流水,我們是小公司,大家都挺熟的,請問可以這樣嗎?有什麼風險?

收入證明別亂開,小心這些方面吃大虧

真職職友:

如今法規相對比較健全,一定存在著風險的,雖然目前“風平浪靜”,今後來看,有以下風險。

(1)銀行起訴企業

(2)產生勞動糾紛

(3)偽證責任

收入證明別亂開,小心這些方面吃大虧

要避免這些坑兒,可以做好一下工作:

1.確保證明內容符合客觀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將員工收入分解成基本工資、加班費、社保、獎金等項目,如實填寫其從入職到現在的月平均工資即可,不誇大。這樣就將選擇權讓給了銀行。

給員工建議採取多份證明,如果他一人的收入達不到貸款的條件,建議他讓家人也請單位開具證明,多份收入證明,以求達到貸款條件,只是時間上要多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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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儘量載明證明的真實用途: 在證明中闡明用途,同時載明其他用途無效。

3.對於加蓋了公章出具的證明文件最好做登記,備案。對於員工要求開具比實際收入高的“收入證明”實在難以推脫時,不妨讓員工同時出具一份【承諾書】,承諾該份收入證明比實際工資高多少,只用作買房/買車貸款需要,不會用作他途,否則給單位造成損失的,由員工本人承擔。這樣可以將開具“收入證明”的風險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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