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發6500工資卻按4000買社保這樣單位違法嗎?有哪些依據?

燕雙鷹23


應發工資6500元,是一個比較高的工資檔次了。目前,全國很多人的收入都達不到這個水平。一般來說只有在國有企業和效益較好的外資、民營企業這樣的好單位,才能夠拿到這樣的工資水平。

用人單位用4000元的社保繳費基數繳納社保,這明顯是不合法的行為。一般來講,我們的社保基數應該等於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月均值。

一些人說就是每月的應發工資,其實也是不夠全面。正常來講,應該比每月的應發工資還高。

因為我們的工資總額,是按照統計部門統一規定的。包含了加班費、獎金、津貼補貼,甚至各種法定假期工資等多項待遇。


不過,確實也有一部分刨除部分,按照統計部門的規定,主要包含以下14項。跟大家結合比較緊密的有我們的午餐補貼、獨生子女補貼等待遇。可以說不能刨除的部分,就是工資待遇。


當我們遇到用人單位這種違法行為,我們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維權,他們會調查用人單位的會計賬,根據發放工資和社保交費情況,要求用人單位補交差額,甚至可以對用人單位處以欠繳基數的1到3倍罰款。用人單位補交保險時,還應當承擔滯納金的。

只要職工維護我們的權益,按照實際繳費基數交費,我們的退休金才會越高。而企業被維權次數多了,也自然而然地會遵守法律法規了。這樣對大家都好。


暖心人社


應發6500元工資,單位卻是按4000的基數買社保。單從題目上看,還真的不確定是單位違法。原因如下:

一、社保的交費基數一般為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

一般情況,單位在為職工交納五險一金都是按照上一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來計算,如果題主去年的工資比較低,平均下來是4000元,那麼單位按4000元為基數交納社保的做法是正確的。如果你今年的平均工資為6500,等到明年,你就可以按照6500的基數來交納社保了。

二、並非所有發到手的淨額度工資,都能計入工資基數。

按照國家統計局的規定,有六項工資是需要計入工資基數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和特殊情況下需要支付的工資。

但是也有很多項目是不計入工資基數的,和我們關係比較密切的,比如取暖費、降溫費、差旅費、誤餐補貼、獨生子女費等一些和勞動保護、勞動福利有關的收入,都是不計入工資基數的。

有很多單位,是把所有的工資項目都反映在工資條上。比如一個單位,會把職工每個月的誤餐費、差旅費、有害補等做為一固定項目寫在工資條上,還有一些單位,把每年的取暖費、降溫費平均到某幾個月發放。按照國家統計局對工資總額的規定,其實這些項目,是不用計入到工資基數的,單位在交納的時候進行剔除,沒有違反規定。

三、社保的交納標準有上下限的限制。

社會保險的交納標準,一般為當地平均工資的60-300%,如果員工的工資低於下限,就要按照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的下限來交納;如果高於上限,就按照上限的標準,封頂交納;如果是在這個範圍之內,就按照實際的工資基數來交納。

所以說,是不能拿我們現在的應發工資總額來計算社保的交納基數,要把以上三種情況考慮進去。


錦瑟談職場


從樓主標題陳述來看,企業不一定違法!但這種不按員工上一年度月實際平均工資作為社保繳納基數的,只是按照當地社保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的情況其實很普遍,小編的社保就不是按照實際工資來繳納,而是按照當地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但小編知道違法,不代表著我們就要去投訴企業來維權。這有多方面原因,包括社保繳費基數的依據也將在下文進行陳述:

1、很多人在職員工都願意選擇按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有企業的原因也有員工個人因素,違法但在情理之中。我們在下文將根據樓主的情況算筆賬。

很多在職員工認為社保按實際工資來繳納,工資越高個人所扣工資就越多,當期拿到手的工資現金就越少!在企業看來,員工社保繳費基數越高,企業所承擔的社保成本就越多!對於企業和職工雙方來說,都有現實利益的需求在裡面。

就拿樓主提問的6500和4000繳納基數來算下,兩種情況下,企業和個人應承擔的繳費成本的差別:

目前小編所在的城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企業19%、個人8%,醫療企業8%、個人2%外加大病統籌7元;生育企業0.5%;工傷企業0.4%補充工傷2.5元由企業承擔。(小編這裡還未算上失業保險)

6500元繳費基數:養老企業要承擔1235,個人承擔520;醫療企業承擔520,個人130;生育32.5;工傷26元。其中企業總計要承擔1823元,個人要承擔650元。

4000元繳費基數:養老企業要承擔760,個人320;醫療企業承擔320,個人80,生育企業承擔20元,工傷企業承擔16元。其中企業總計承擔費用1125.5元,個人總計要承擔400元。

從上面的數據分析可以看出,如果按照6500元基數來繳納的話,企業要比按照4000元基數繳納的要多承擔697.5元,個人要多承擔250元。

所以一般情況下,企業和員工都願意不按照實際工資來繳納。(需要特別說明的,按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的所帶來的好處,本文不做深入探討和分析)這也能很好的解釋,為什麼很多企業不按員工實際工資來繳納,即便違法了,員工也鮮有去投訴和維權的!

2、員工社保繳費基數的確定有社保法的規定和當地政府的政策規定。

現在各地社保繳費基數的確定的總依據和原則都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原勞動部發布的《關於規範社保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2006】60號)來制定的: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該條規定對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做了原則性規定。

(2)《關於規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第五條對此作了原則性規定:“單位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原則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基礎,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範圍內進行核定。”

因此,一般各地市每年在確定職工社保基數時都是要求按照員工上年度的月度社平工資來確定,並且約定繳費基數的範圍必須在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300%的比例。

3、雖然樓主應發工資是6500元,但具體繳費基數並不意味著你本年度就是按照6500元的應發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在第二點已經陳述了社保繳費基數確定的原則,是依照上您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來核算,如果您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資是4000元,那企業按照這個基數來繳納當然不違法啊!

這涉及到工資的計算和月平均工資的計算。這裡做個簡單的說明吧,根據國家統計局1995年發佈《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等組成。因此,獎金、加班工資、津貼、補貼均應計入繳費基數。

因此,您可以自己計算下上一年度自己的月平均工資,再來確定自己的繳費基數。

最後,說一說如果企業沒按照實際工資繳納社保,要承擔什麼責任吧。

一般情況下,如果企業不按實際工資來繳納社保,員工可以進行申請調解、仲裁甚至起訴,要求企業補繳差額部分。如果到社保局投訴的話,企業還可能要加收滯納金或接受罰款處罰。


eyeballNs


樓主你好,目前來講這樣購買社保是不違法的,因為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必須嚴格按照自己的工資標準去購買社保。

所以說很多企業為了降低用工成本,都按著最低工資基數去購買這個社保的?所以說,他也是一個普遍的社會現象。

但是從今年開始,我們國家規定,這個個人的社保,由地稅部門代為徵收,這樣一來的話,就會杜絕這樣的事情發生,因為地稅部門都要查詢個人工資徵收個人所得稅的,他會嚴格按照個人工資的水平。去購買這個社保!


社保達人工作在電力


應發工資6500元/月,繳納社保按4000元上交,為應發工資的61%多點。如果,當地上年度社平工資在6500元/月,按4000元/月上交社保費,只能說用人單位很會算帳。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基數各省.市.縣每年都會行文下發公佈,只要不低於當地社平工資基數的60%上交,都是在規定範圍之內。

按上面述說的,張某應發工資6500元/月,單位給張某按4000元/月繳費,按28%比例測算,實際上單位和個人分別少交500元/月和200元/月(單位統籌少交500元/月,個人少交200元/月),沒有按足額規定執行,當地社保職能部門和勞動監察職能部門,可以與用人單位協調應該按員工工資的收入,繳納養老保險費。

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實施細則規定為準。供參考。


鬆鬆155292138


單位如果不這樣做,人工成本太高,會倒閉,理解。所以同意單位這樣做。其實,單位按最高標準給我交五險,大部分也充公了。自己拿的比例相當少,不如現拿。單位只要按基本標準保險就行


手機用戶7014301541


職工本人工資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補貼津貼、加班工資、特殊情況工資等。職工按月繳納社保費,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當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60%,按60%為繳費基數,當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社會平均300%,按300%為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在60%~300%的區間內,按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

應發工資也就是平時所說的稅前工資,是未扣減任何費用的工資。而社保繳費工資基數,就是按應發工資計算,應發工資6500元,以這金額應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00%,企業單位核定繳費基數時,按應發工資6500元為基數,單位減少2500元,以4000元為社保繳費基數,則屬於未足額繳納社保費。其未足額繳納社保費,就是通過降低繳費基數,從而達到減少繳納社保費的目的,把職工社保繳費基數降低,企業單位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無疑也同時降低,企業的行為已屬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相關法規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企業單位具體繳納社保費的標準,但“足額”繳納社保費,就是企業單位繳納社保費的標準和最低起點。


Yifan5


明年1月份,社保歸稅務後,一多部分企業倒閉潮,到時你連工作都沒了還社保,企業能給你交就不錯了,你知道企業給你交社保付出多少錢天天計較蠅頭小利,哈哈


constantinezx


大家都知道,養老保險的是跨年計算的,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6月31日為一年,如果你的工資是上半年調整的,那麼你的養老保險就在2018年下半年按照新的基數繳費了,如果還是按照4000基數繳費,公司就是違法的。

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越高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就越高,你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用越高,退休後你領取退休工資就越高。如果單位一直按4000基數繳費,證明單位是在逃避繳費,是違法行為。

根據我們當地靈活就業養老保險來說,在2018年上半年60%繳費每個月是460多,2018年7月1日起調整為502.6元,比著上半年上漲了39元,一年算下來多比著去年多交468元。

養老保險的繳費由於區域不同,繳費基數也是不同的,包括工資的調整的基數也是不同的,你有時間可以到你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諮詢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的養老保險信息。





踏雪尋梅jia


有些腦殘人總想多交社保,你想把自己工資全部貢獻都可以,我壓力大賺點死工資還不夠通貨彭漲,能少交或不交最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