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縱3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必須先搞清楚兩個問題:
第一,繼承人問題,就是人死後誰有權繼承他的財產問題。
按照《繼承法》規定,繼承人為:父母、子女、妻子。也就是說一個人死後,他的父母、妻子、子女都是他的法定繼承人,都有權繼承財產。
第二,個人財產問題,這要從共同財產中析出。
因為繼承財產只能繼承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而不能繼承家庭共同財產。
明白了這兩個問題,就可以處理該案件了。
夫妻雙方在婚後購買了一套房屋,那麼按照法律規定,該房屋即視為夫妻的共同財產。丈夫死亡後,那麼該房屋一半的產權是屬於妻子的,另一半才只能算是個人財產。
所以繼承人要繼承遺產的時候,只能夠繼承一半的房產。那麼在本案中在處理繼承的時候,就應當先把房產的一半先分給妻子,然後另一半再有父母和妻子共同來繼承。
所以說,父母是有權繼承錢兒子遺產的。也就是說,父母可以繼承該房產的大約1/3的份額。
法重情深
江蘇永衡昭輝律師事務所 鍾延成律師:男方父母是否享有繼承權,以及財產的份額分配,首先需要考量該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具體可以分以下幾種情況分析:
1、案涉房產系男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比如案涉房屋雖然系婚後購買取得,但是登記在男方一個人名下,且所有的出資款均來源於男方婚前個人財產或者由男方父母出全資為男方購買的,這時候這個資產屬於男方個人財產,男方去世之後,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的情況下,父母和配偶各享有三分之一份額。
2、案涉房屋系女方的個人財產,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比如案涉房屋雖然系婚後購買,但是登記在女方一個人名下,且所有的出資款均來源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或者由女方父母出全資為男方購買的,這時候這個資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原則上男方父母對案涉房屋不享有繼承權。
3、案涉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以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繼承。這種情況比較多,如不存在上述所講的特殊情況,一般法院會先將案涉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男方所享有的二分之一發生繼承,那麼男方父母各享有六分之一份額,配偶享有三份之二份額。
南京律師鍾延成
當然是有的。
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其中你本身就有一半的產權。
另外屬於你丈夫得一半產權在他死亡後將作為遺產進行分割,一個人的遺產法定繼承人分別是:父母,配偶,子女,因為這對夫妻沒有生育,所以法定繼承人就是:父母,配偶。其中父母佔一半,妻子佔一半。
當然,法定繼承是在死亡者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判定的,如死者死亡之前有留下遺囑,將按照其遺囑進行繼承其遺產---但因為另一半產權本身就是屬於妻子的,所以他的遺產只能指定他名下的一半產權的歸屬,而並非整套房子產權的歸屬權---即:丈夫就算有遺囑,也只能指定房子產權一半的繼承權屬於誰?妻子那一半產權他無權決定。
所以說,決定遺產繼承的有兩個因素,一是遺囑,二是法定繼承權。
中國人立遺囑的情況很少,基本都是按照法定來繼承。
吾心吾思
這套房子不管是不是你們一起買的,還是他自己個人買的、你們有沒有孩子、做為他的父母都是有份的、多少份額的問題而已!
旖旎風光在家鄉
當然有了。
根據你的描述這套房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一人一半,比如,就拿這套房子100萬來說吧!有50萬是屬於男方的。
那現在男方死亡,這50萬就變成遺產,那麼他的合法繼承人均可以繼承(前提是沒有遺囑啊)。第一順位繼承人:配偶 父母 子女。那現在女方、男方父母均可以繼承,也就是說男方父母可以繼承50/3×2萬。
大家有不同觀點的歡迎評論區留言,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的請添加微信lvfurenwx,備註“悟空問答”進行解答。
律夫人
這套房子因是婚後所買,所以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丈夫死後,妻子除享有房產的一半的產權外,還應做為第一繼承人和公公婆婆一起共同繼承丈夫的遺產。
這個房產最終產權應該這樣確定:妻子的產權是二分之一加六分之一是三分之二,公公婆婆的產權是六分之一加六分之一是三分之一。
因為這個是家庭問題,應該本著團結、和睦、互相體諒的原則,協商著把事情處理好,免得打官司告狀傷了一家的和氣,讓死去的人不能安生。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原來我沒想回答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的答案太小兒科了,但是看了幾個答主的回答,尤其是有一個答主的答案及其跟別人的辯論,給我看精神了,在問答上,還真有這種不懂裝懂,指責別人錯誤,誤人子弟之人,更關鍵的還敢理直氣壯的說出來,真不知道他的勇氣是哪裡來的,無知者無畏,說的真準。
我也來答一下這道題吧,夫妻婚後買房,男方去世,男方父母是有繼承權的。
1、夫妻婚後買房,沒有特別約定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半是男方的,一半是女方的。
3、男方去世,男方財產為可繼承的遺產。
4、繼承人為父母兒女妻子,請注意,他們具有平等的同一順序繼承權,不分先後順序。
5、此案沒有兒女,繼承人為男方父母與妻子三人,男方財產分為三份,平均分配。
6、假設男方有私生子,也有平等的繼承權利。
舉例說明,本案如果房子值240萬,那麼一半120萬歸妻子,另一半120萬歸丈夫,三人繼承,每人分配40萬。結果的份額是:妻子160萬,男方父母40萬+40萬=80萬。累計240萬。這就是簡單的遺產繼承分配。
有的網民提出了各種問題,因為是法盲可以理解,但是他們不懂裝懂,這就不可理喻了,尤其是有的人明明什麼都不懂,還去指責別人是錯的,更可笑了,真是什麼奇葩都有。
韓東言
毫無疑問,肯定有!男方父母擁有房產三分之一份額,女方擁有三分之二份額。如何算,往下看:
1,婚後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夫妻在婚後共同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是毫無疑問的。
但是,有以下情形的除外:購買的房產屬於一方父母出資且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名下,並明確表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予的,屬於被贈予人個人財產。
從題主的描述中,並沒有這樣的情形,所以房產應該是夫妻共同所買,那麼就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沒有約定的,各自擁有一般的財產份額。
2,繼承法規定,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共同的繼承份額。
那麼,在此事件中,夫妻購買的房產,一半份額屬於妻子的財產,另一半份額屬於丈夫的財產。丈夫去世後,其財產份額就發生繼承。
由於沒有子女,丈夫的1/2房產份額就需要分成三份,配偶和父母每人一份。
那麼,此時,丈夫的父母擁有1/3財產份額(1/6+1/6),妻子擁有房產的2/3份額(1/6+1/2)。
齊小天法律諮詢
當然有,雖然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這點法律知識還是知道的。
我的看法
夫妻婚後買了一套房,沒有生育,丈夫在一次車禍中不幸死亡。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的話,夫妻婚後買房,每人佔有房屋50%的產權。
丈夫死後,妻子,丈夫的父親,丈夫的母親,這三人作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在丈夫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沒有都有繼承丈夫生前財產的權利,一般是進行平分策略。也就是說妻子,丈夫的父親,丈夫的母親每個人都可以繼承丈夫財產的三分之一。
那麼該房子的產權最終會是妻子有用六分之四,丈夫的父母各有用六分之一。如果妻子想要完全擁有這套房子,可以和丈夫的父母商量買下他們的產權。當然要繼承他人的財產就必須繼他人的債務,別想著只佔好處。
農村大學生
當然有。
該套房子為夫妻婚後買的,一般來說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有面有沒有丈夫的名字,他都有一半的房產份額,也就是該房產原來妻子擁有1/2,丈夫擁有1/2。
當丈夫在車禍中不幸死亡後,就涉及到丈夫擁有的該房產1/2產權的繼承問題。依照我國的《繼承法》,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且依照該法在沒有特別約時,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平等地享有法定繼承權力。
這就是說,丈夫擁有的該房產1/2的產權由妻子、孩子(本案例中未生育,因而沒有孩子)、丈夫父母平均享有。因本案例中有妻子、父親、母親共3人,他們各得丈夫名下1/2房產的1/3,即該房產的1/6。
最後,妻子共享有該房產的1/2+1/6=2/3,男方父親和母親各得該房產的1/6。
即男方父母是有這套房子的繼承權的。當然實際案例中,如果男方父母年齡已經很大(喪失勞動能力)、生病而沒有其他經濟來源,很可能還因為其提起一部分贍養費而在房產份額的獲得上有一定的政策傾斜和照顧,最後適當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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