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惡製販毒首犯蔡東家獲死刑,曾爲前博社村書記、人大代表

涉黑惡制販毒首犯蔡東家獲死刑,曾為前博社村書記、人大代表

近日,陸豐甲西鎮博社村原黨支部書記蔡東家因涉黑、販賣、製造毒品被判處死刑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案的蔡廣創、蔡昭桂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這是廣東省高級法院對蔡東家一案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是廣東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面推進全民禁毒工程取得的又一重大戰果。

陸豐是廣東省汕尾市管轄的縣級市。該地區自古宗族勢力盛行,一些惡勢力在製毒犯罪中發揮了骨幹核心作用,蔡東家既是本族中的一個重量級房頭(宗族分支當家人),又兼具博社村黨支部書記、汕尾陸豐兩級人大代表身份,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長期公開、半公開參與村內製販毒犯罪活動,為制販毒充當保護傘,亦“紅”亦“黑”,橫行鄉里,人所皆知。在其庇護下,當地一批臭名昭著如製毒“開山元老”蔡良火、“陸豐派”冰毒製造權威人物蔡旋、“製毒原料壟斷巨頭”林凱永(目前均已判刑)等團伙長期公開半公開制販毒,且已做大成勢,壟斷了當地的製毒原料和毒品市場,卻未能得到有效打擊。蔡東家長期利用其特殊的身份地位在汕尾陸豐地區帶頭制販毒品,充當涉毒保護傘,給汕尾陸豐地區乃至全省毒品問題起到的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臭名昭著但長期未能將其繩之以法。在當時,國家督導組、省督導組和汕尾、陸豐幹部群眾都有這樣一個共識:“拿下蔡東家,陸豐的毒品問題起碼解決了一半以上!”

2011年開始,國家禁毒委、公安部、省公安廳陸續接到群眾舉報,蔡東家身為博社村黨支部書記、汕尾、陸豐兩級人大代表,長期從事毒品犯罪活動,且欺行霸市、橫行鄉里,群眾敢怒不敢言。在蔡東家的組織庇護下,博社村逐漸發展成為製毒堡壘村,被列為國家禁毒委掛牌整治的涉毒重點地區,其涉黑制販毒案件被列為廣東“雷霆掃毒”汕尾行動1號案件,由省公安廳成立專案組立案偵查,國家禁毒辦、公安部督辦指導。2013年12月29日凌晨,廣東警方出動3000餘人警力對有“毒品村”之稱的博社村開展清繳行動,當天繳獲近3噸冰毒,抓捕以蔡東家為首的180餘名涉毒犯罪嫌疑人。

2016年,佛山市中級法院對蔡東家等人販賣、製造毒品案作出一審判決,蔡東家因犯販賣、製造毒品罪及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處死刑;同案的蔡廣創、蔡昭桂二人犯販賣、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三人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廣東高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起,蔡東家與蔡廣創、蔡昭桂等人多次密謀在博社村內製造冰毒,蔡東家、蔡廣創夥同他人制造冰毒180千克,蔡昭桂夥同他人制造冰毒150千克,並販賣獲利。2013年底,蔡東家得知同夥因製造、販賣毒品被惠州警方抓獲後,企圖幫助同夥逃避法律制裁,先後兩次花錢設法“撈人”。蔡東家、蔡廣創、蔡昭桂夥同他人販賣、製造毒品,數量巨大,罪行極其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製造毒品罪;蔡東家明知同夥是製造、販賣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實施意圖幫助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已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蔡東家數罪併罰,蔡廣創、蔡昭桂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有認罪表現,可從寬處罰。廣東高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應予以維持。

今年6月21日,習近平總書記對禁毒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依法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加大重點地區整治力度,堅決摧毀制販毒團伙網絡,深挖涉毒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剷除毒品問題滋生蔓延的土壤。7月2日省委常委會議和7月4日省政府常務會議有關部署要求,就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全民禁毒工程進行再強調再部署。7月10日,副省長、省禁毒委主任、公安廳廳長李春生提出要旗幟鮮明地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全民禁毒工程,切實擔負起神聖光榮的職責使命。今年以來,廣東省公安廳已組織開展了三輪集中收網行動,營造出強大的打擊聲勢。從7月10起到8月底,將組織開展第四輪集中收網行動,重點打擊涉農村、涉“黃賭毒私”、涉境外黑社會入境及操縱參與毒品犯罪等。結合全國“禁毒兩打兩控”專項行動部署,還將繼續抓好圍殲製毒行動、吸毒人員查處收戒行動、涉毒要素專項整治行動、堵源截流毒品查緝四大行動。

據瞭解,全省公安機關針對毒黑同流問題,將禁毒嚴打與掃黑除惡緊密結合,深入挖掘、研判毒品案件中涉黑線索,力爭偵破一批有影響力的涉毒涉黑大案,打掉一批危害一方、影響惡劣的涉毒涉黑團伙,深挖一批潛藏幕後的涉毒涉黑“保護傘”,在全國打出廣東“禁毒掃黑”的聲威。

廣東省禁毒辦有關負責人表示,蔡東家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終審裁定判處死刑,受到全社會高度關注,將會對涉黑涉毒犯罪活動起到巨大的震懾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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