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連花1300元買海鮮被坑,吉林遊客折返千里維權獲賠8000,你怎麼看?

青梅煮酒58727816


當年一個天價大蝦事件讓整個青島旅遊業蒙羞,這一次大連也出了這樣的不法商販,幸虧當地有關部門給力,迅速解決了問題,不然大連的形象恐怕也會因此打了折扣。

吉林延邊的劉先生和妻子在八月末到大連玩,兩人待了七天,盡享了大連的美景美食,回程時覺得大連的海鮮真不錯,於是就想給家人帶一些回去嚐鮮。

兩口子來到大連火車站前的市場,那裡很多賣海鮮的,有人套近乎要給兩口子便宜點,於是劉先生就在這家檔口買了5只龍蝦和十斤飛蟹,買的時候,都是活蹦亂跳的,花了1300元。

(圖文無關)

中午買完的下午四點多到了家,因為不知道海鮮怎麼做好吃,還特意用微信與店家聯繫想問問做法,結果,劉先生髮現居然已經被對方拉黑了。

再一看包裝好的海鮮包,裡面居然是凍得硬邦邦的龍蝦,而且眼瞅著小了一大圈,那些飛蟹更別提了,整個都有味了,不知道是死了多久的了。

這明顯是買的海鮮被掉包了啊。維權!劉先生是個較真的人,並沒有打電話維權,而是直接買機票飛回了大連。

帶著那一箱變了味的海鮮,劉先生找到了大菜市所在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馬上行動,所長帶隊直接找到了這家檔口,證據確鑿,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劉先生獲得了8000元的損失賠償金。

很多時候,買到假貨或者有問題的商品的時候,人們可能嫌麻煩就認了,可這樣一來就是對不法商販的縱容。遇到這些問題時,方便的情況下,還是要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要給大連這個市場監督管理所點贊,沒有推諉,更沒有包庇,維護了大連的形象。


遼瀋晚報


吉林兩夫妻,遊玩赴大連,七天開心樂,返家買海鮮,深信原產地,不會被人騙。豈料家中回,開包傻了眼,不僅短斤兩,而且臭薰天。


夫妻不埋怨,決定要維權,千里吉林走,證據一嶄全。當地工商所,接訴派專員,一同將事處,沒把心思偏。法規上門講,商家腦袋蔫,承認自己錯,賠償款八千。

夫妻有膽識,較真不隨便,處事求個理,決不白受冤。工商更不錯,不和稀泥軟,賞罰兩分明,值得把贊點。


全國都這樣,食安出重拳,齊抓又共管,關關把握嚴,何愁不放心,生活日子甜!

任重而道遠,此舉要宣傳。


平淡人生一帆順


這位吉林的遊客返千里維權,小編是贊同的。

大連的海鮮出名但是不要出惡名,本來高高興興的買了1300元的海鮮帶回吉林圖的就是大連海鮮的鮮,回家之後卻發現被掉包。我想任何一個人遇到這樣的事情都會氣不過的。就像前段時間從拉麵吃出異物最後卻走到法院維權是一樣的。很多的時候並不是單單的因為錢,跟多的時候是爭一口氣。

大連的這個賣家肯定不是第一次幹這個事情了,肯定也是覺得吉林這麼遠肯定不會有什麼事情,以前的那些不是都沒有回來找嗎?就是因為這樣助長了賣家的囂張氣焰。

如果人人都像吉林的這位遊客這樣,想拉麵的那位消費者一樣,售假的情況會少很多吧!


工業互聯網


你不愚蠢嗎,5只龍蝦,還有飛蟹,1300圓。便宜沒好貨,你是故意買的吧,當然賣方更愚蠢,這是故意的你不知道。活該你的不誠實


風雪東北


作為大連人,我認為罰少了,8000後面再+個0就好了!讓他在賺這黑心錢!用大連話說,缺八輩德了


足球財神


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湯!

對這樣的非法坑人商販就應該重重處罰,增加他們的違規違法的成本。

在大連花了1300元買海鮮,回家後發現都臭了,這絕對是假貨坑人的事件。獲賠8000元,看著不少,但是實際上對於非法商販來說,可能金額還不是很大,應該再多翻幾番,那麼商販一般情況下就不敢再這麼坑人了。

吉林延邊的劉先生和妻子在八月末到大連玩,兩人在七天裡盡享了大連的美景和海鮮,回程時覺得大連的海鮮很好,就想給家人帶一些回去嚐嚐。



兩口子在大連火車站前海鮮市場看,有人套近乎要給兩口子便宜點,於是劉先生就在這家檔口買了5只龍蝦和十斤飛蟹,買的時候,都是活蹦亂跳的,花了1300元。


中午買完,看著包裝好後,下午四點多到了家,因為不知道海鮮怎麼做好吃,劉先生用微信與店家聯繫想問問做法,發現居然已經被對方拉黑了。

感覺到有點不對勁,劉先生再一看包裝好的海鮮包,裡面居然是凍得硬邦邦的龍蝦,而且眼瞅著小了一大圈,那些飛蟹更是有味,看來是死了很久的了。

看到買的海鮮被掉包。劉先生很氣憤,直接買機票飛回了大連。

帶著那一箱變味的海鮮,劉先生找到了所在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看到這個情況後馬上開始行動,所長帶隊直接找到了這家檔口,證據確鑿,檔主也沒法抵賴,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劉先生獲得了8000元的損失賠償金。

在很多時候,我們除外旅遊的時候,在買到假貨或者問題商品的時候,因為旅途遙遠,有時候嫌麻煩可能就認賠了。可是這樣可能就是對不法商販的縱容。

其實遇到問題商品時,如果方便,一定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另外,監管部門也可以把監督方式和投訴方式公佈於眾,或者多設立些投訴渠道,這也可以方便顧客對於假貨和問題商品的投訴。

還有就是顧客投訴後,不僅獲得了賠償。還要對涉事單位進行嚴厲處罰,讓他們以後不敢再次坑害顧客。

綜上所述,這個事件中,劉先生堅決投訴檔口獲賠8000元,對這個檔口還應該重罰,大幅度增加他們坑害消費者的成本,讓他們以後不敢這樣坑人。


睿思天下


我就被坑一次,在大連火車站附近的一個海鮮市場裡,買的皮皮蝦,買的都是活的大的,個個都帶子,等我到家打開要做的時候,傻眼了,全是死的,都是網還特別特別小,說實話大連買海鮮太坑爹了


A心痛A


大菜市的海鮮不能買,本地人都不去,都是坑過路客外地人的,在任何一個城市都不能買火車站附近的東西,這點常識沒有嘛?


普京親妹妹妹


旅遊城市很多買海鮮的都這樣,櫃檯下面都有提前準備好的死蝦死蟹,或者是品相很差的半死不活的,一聽你是外地的,稱重的時候直接給你掉包,我也碰到過,直接找回去換新的!


城市旮旯2


賠少了!這樣的商販應立馬吊銷營業執照。因為你不知道他已經坑害了多少人了,你找來了,他賠了,肯定還有沒來找的,所以就不能再讓他再經營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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