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島殺人案那麼嚴重的後果,公安或政府應該出面解釋分析一下,做個法治警示教育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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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身邊的事:我家樓下鄰居,七十多歲老嫗,年輕時為農村女生產隊長,老伴與兩個兒子早亡,自己居住,兒媳與孫輩偶爾探望。此老嫗為我們小區霸王龍般存在,人見人怕。她住樓底,只因單元門開關會吵到她,就在冬天夜裡往單元門口倒水(會結冰);只因鄰居穿高跟鞋走路,就凌晨用鐵管敲擊樓梯鐵護欄;樓下為數不多的綠化地都霸佔了種菜;甚至還在大年三十用膠水封堵過鄰居家鎖眼,簡直是以一人之力挑戰了我們整個單元住戶。為此,多次找到居委會,但是居委會也只能規勸,對方不聽也就不了了之。無奈之下報警,110警員就更可笑了,首先批評報警方,對方是老人,你們年輕的就不能讓讓她,給老人道個歉,算了算了,你們也不想想,那麼大年紀了,萬一出點什麼事,還不得找你們?難道是老人就拿了丹書鐵券、免死金牌?秦皇島案件,如果居委會或派出所能早點介入,或許那位大哥也不至於憤而殺人。這事也算轟動全國了,各地是否可以以居委會、派出所為單位,組織轄區老人,通報一下,探討探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也給那小部分比較zuo的老人敲敲警鐘。也希望年輕朋友們碰到類似事件,還是剋制情緒,不要以暴制暴,以自己的未來,以自己家庭的幸福為代價圖一時之快。一家之言,贊同的給點個贊,有不同意見也請評論區留個言,大家共同探討。那些動輒“孫子”、“短命”“妖魔鬼怪”一類用詞的,也請您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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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半塊西瓜而賠上了三條人命,近期發生在秦皇島市的這起命案的確存在著許多值得反思與注意的地方。

從根本上來說,兩位老人的死亡與其倚老賣老、咄咄逼人的不當行為有關。他們依仗著自己的年齡優勢毫無下限地辱罵對方,並且想當然地認為對方不敢採取過激的行為。然而世事難料,每個人心裡承受的能力不一,大多數在面對這種情況時的忍讓之舉並不能代表著所有人都能如此。最終,男子趙某被老人的行為徹底激怒喪失了理智,用彼此雙方的鮮血瞭解了這場糾紛。

在公眾看來,這樣的悲劇其實是不該發生的。我們姑且不論老人買到的西瓜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就算問題真的存在老人也完全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來進行解決。

不管是與超市一方自行協商亦或是通過消協、工商等部門組織出面介入,都是能夠妥善解決的。但是兩位老人偏偏選擇了最傷和氣最不利於解決的一種方式——謾罵,來進行解決。這樣的效果可想而知!

這件事情發生後,我注意到有人將矛頭指向了警方,認為正是警方的不作為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對於這種觀點我不能完全贊同。

兩位老人與超市一方之間的矛盾屬於消費糾紛,真正能夠有效進行處置的部門只有工商部門。公安機關並非處置消費糾紛的職能部門,在現場勸解無果的情況下只能告知雙方救濟的具體途徑而無法進行任何的後續處理。在我們的生活中,許多人遇到事情之後習慣於報警求助,誠然報警之後警方必定會來到現場進行處置,但其能夠有效處置的範疇僅僅在於其職責範圍之內的部分,像諸如消費糾紛、勞資糾紛、租賃糾紛等一些問題,真正能夠有效解決的主體並不是公安。

當然,在這起事件中警方也不是完全的沒有失誤的地方,至少對於老人辱罵他人的行為沒有進行有效的處理。公然侮辱他人是一種違法行為,在口頭警告、批評教育無效的前提下,我認為對於這種行為不應放任而是應當依法進行處罰。

為什麼在這起事件中警方沒有這樣做呢?我認為不是不想做而是不敢做。嚴格地按照規定對老人實施口頭傳喚乃至強制傳喚不能排除中途出現意外的可能,不少老年人本身有病加之體質不行,警方的嚴格執法很可能會導致其身體出現異樣的後果出現。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到最後背鍋的只能是負責處置的民警個人。輿論會譴責其暴力執法,而單位也會將其視作“害群之馬”進行切割。只要有朝一日不從法律上明確因為民警依法履職導致公民利益受損的後果不用民警個人擔責,那麼警察們依然會選擇“慫”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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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家以前在北門壠居住時,有一戶對門鄰居,也是非常強勢的。老倆口都是老師,男的在縣委黨校教書,女的是哪個學校的教師。這老倆口極度爭強好勝,簡直到了霸道的地步。九五年我家建房時,門口的路已經多時搞好了硬化。按照協議,每戶居住在那裡的居民都要分攤修路的費用,也就是集資修路。我家是最晚一戶建房的,就是說可以先使用路後出錢。我也答應了一定會出這筆修路錢的,只是先讓我把房子建起來,有房子在,還怕我跑了嗎?但就在我家下基腳那天,綽號叫“尹大炮”的那家男主人跳出來了,他攔在了路上,阻止拉材料的車經過,聲稱不交錢就不許過,除非從他身上壓過去。好說歹說,左說右說,就是鹽油不進。沒辦法,只有拿錢了難。房子建好後,我家修了一條通道,恰恰要經過他家菜土。和和氣氣和他商量,那家女主人卻說“公共土地,你能佔我也能佔”。什麼話?你是做菜地,我卻是必經之地的過道!後來我說這條道我已經買了,她才不吭聲了。住進去後,因為我們都要忙於上班,家裡時常沒人在家,於是我就養了一條看家狗守院子。他家的菜地就在我家院子旁,我們一打開門,那狗因為關了一天就死命往外跑,把他家種的菜損壞不少,為此我們經常向他家道歉,賠小心。但仍不解他心頭之恨,時常把受損的辣椒啊什麼的擺在我家大門口,並寫上“狗害真難防”的橫幅,一付冤屈之狀!10年,因了修高速公路,我們那幾戶人家全部徵收撤遷,這才各自分道揚鑣,各奔東西。不然,和這強勢鄰居的噩夢,不知道要猴年馬月才是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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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一回就完事得了。罵三天得300?得寸進尺!作死。該死!犯點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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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案件,老人多行不義必自斃,以前驕橫慣了,鄰居都不和他一般計較,就以為自已天不怕地不怕了,再者有些老人自持自己年老,沒人敢碰,否則就碰瓷賴上你,就這半個西瓜,拉點肚子就要賠1萬元,不賠就天天鬧,讓你生意做不成,老人的形為其實以構成犯罪,敲詐勒索罪,在法律面前年老不是犯罪的免死金牌,很多網友覺得除了殺死他以沒有其它辦法,其實殺人是過激行為,發洩了一時的憤慨,但自己也會付出代價,為這樣兩個老人斷送了一家人的幸福是真不值得,除了殺死老人外辦法還是有的,現在是法冶社會,碰上這樣的無賴我們可以選擇報警,讓警察去協調,去解決,如果警察也拿其沒辦法,再出手,那隻少會減少你本身的壓力,也不一定要殺死他們,可以噴辣椒水,給以教訓,打官司總比送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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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爭執,丟了三條人命,毀了兩個家庭, 這孽呦!

讓我說,相關部門做警示也好,加大市場治安也好,希望以後不會再有這樣的事情發生了。

也希望以後,老人都能有老人的智慧和豁達,年輕人,也要有年輕人的穩重和擔當。不管哪一方,做任何事之前,都能多考慮考慮對方的感受,多想想自己的家人,我想應該沒有什麼矛盾是不能坐下來談談的。

還是心疼那個營業員,年紀輕輕的,還有大把時光,卻因為兩個行將就木,為老不尊的老人失去了自己的生命,太不值。現在自己是償命了,可你的家人以後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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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社會教育問題,在社會上已經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有關方面應該對公眾有一個交代,解釋分析說明一下是有必要的。

這一惡性事件,雖然是個例,但其教訓是慘痛的。本來是一件不大的買賣糾紛,卻發展成人命大案。我覺得肇事雙方都負有責任。有理講理,不能謾罵,更不能拔刀相向!

皆因一時衝動,害了兩個家庭。地下有知,悔之晚矣!成年人如此,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呢?對於上億的中小學在校學生來說,知道了這件事情,更要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所有家長和老師們對下一代的教育都有無法推卸的責任。


當與人產生矛盾,發生糾紛的時候,該怎麼做,需要有家庭學校社會的正確引導。動不動就產生拿刀子的衝動,校園血案在全國範圍內總免不了發生。社會上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輿論導向在青少年中的影響是十分可怕的。

9月開學初宿州初三學生殺死同班同學的罪犯對法律的漠視殘忍的程度都讓人深感震驚。我想全社會都有責任為中小學基礎教育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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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遵易


可別說尊老愛幼了,不要強調了,尊老,老的你的首先值得讓人尊重才行,道德上,你的懂得謙虛謹慎,知道禮貌待人,法律上,你更應該知道什麼是違法犯罪,不能以為你老了,你就橫行霸道,目無國法,胡作非為,不知道誰給你的勇氣,肆無忌憚的口無遮攔的幾次三番的去罵一個普通的勞動者,居心何在?你是退休了無聊的嗎?作為老人,作為長輩,你怎麼不想想,他如果是你的兒女,你又有何感受?老實人常說的一句話,希望老人們記住,那就是別太欺負人了!得過且過,發發牢騷也就罷了!可別給你臉不要臉,狗仗人勢,欺負一個打工的,你有啥本事啊?本來很幸福,房子車子兒子孫子不缺,退休工資花不完的花,你說說,你還作威作福的去欺負一個本來就很辛苦的一個打工者幹啥啊?自作孽不可活,找死,活的無聊想死了?那你就盡情的去惹火老實人吧!


泠風吹過


沒有什麼好解釋的,不是每個人都可以罵,清楚嗎?要罵人回家罵去,只能說這兩個老頭活該遇著不該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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