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基金稅率調整至35%?中基協還在協商,會有變數嗎?

文|《浙商》全媒體資深記者 陳抗

近一週來,關於創投基金有限合夥人(LP)個人所得稅徵收要變化的消息一直扯動著創投行業的神經。

此消息稱,地方政府就“合夥企業轉讓股票收入分配給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徵收20%個人所得稅的方式將被糾正,今後將按照個體工商戶的標準徵收累進稅,最高稅率達35%,基金過去的稅收還可能會按照新標準追繳。

浙江併購公會人士3日向《浙商》記者透露,中國併購公會將就“創投基金最高35%稅率”與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召開內部座談會,“座談時間暫定明後天,參會名單還未確定”。協商的意思,代表著還有變數。

《浙商》記者詢問了幾家位於浙江的創投機構,都表示還未收到相關的文件通知。有投資機構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只是口頭出了大概的意見框架,還沒有正式出明確的落地政策。傳聞中的指導意見還在商討中,落地時間不確定。

“現在中國基金業協會還在和國稅總局協商,大面上是要實施了,就看這次中基協給不給力了。本來不同地區的投資機構享受不同的稅率優惠,如果此次稅率變更全國統一實施,那麼就沒有地區稅收差別了。”杭州某創投機構人士表示。


創投基金稅率調整至35%?中基協還在協商,會有變數嗎?

做創投不再有稅收優惠?

國家稅務總局內部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關於2018年股權轉讓檢查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檢查中發現有些地方政府為發展地方經濟,引進投資類企業,自行規定投資類合夥企業的自然人合夥人,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或“財產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稅率適用20%。現行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合夥企業的投資者為其納稅人,合夥企業轉讓股票所得,應按照“先分後稅”原則,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合夥企業,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徵稅。地方政府的規定違背了《徵管法》第三條的規定,應予以糾正。

目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使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徵稅。其中,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以上的稅率是35%。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規模動輒上億元,退出後LP分到10萬以上收入是常態。

浙江某創投機構的聯合創始人表示,公司還沒有收到稅務調整的相關通知。但他有著和其他業內人士一樣的憂慮——如果真的按35%徵收,估計以後不會有個人LP存在了,會讓很多沒有機構LP的創投機構新募資歸零。

“創投對創業創新的意義是巨大的,也是顯而易見的。2016年國務院出臺的創業投資‘國十條’,明確對發展創業投資給予鼓勵,要對創投機構加大扶持、加大政策優惠。但是,‘國十條’到現在還完全沒落地。如果早說稅率是35%,誰願意做創投和LP,早就沒有這個行業了。”上述創投機構聯合創始人說。

實際上,2014年,國務院曾經發布《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調整規範稅收優惠政策。之後部分地方一度調整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所得稅優惠政策,將相關稅率從20%調整為5%-35%。但是從整體行業看,一直沒有統一的標準。

創投行業面臨的新問題

今年以來,創投行業發展遭遇多重困難,募資難、退出難的問題讓業內不少從業者都感到十分焦慮。有行業人士表示,如果稅收政策再有變化,“那真的很難做下去了”。

從一些業內人士的口中,《浙商》記者也可以感知到他們對稅率上調的難以理解和難以接受。15%的稅收增加,對於整個行業都是不可忽視的負擔,尤其對於本來就已經募資困難的中小型VC/PE企業來說,將是很致命的打擊。

在合夥人基金中,個人是作為合夥人參與基金的收益分配的,個稅由基金代繳。如果要求補繳的話,基金需要向個人追回部分收益。受此影響,基金收益率必然會下降,再想讓投資人出資,難度就加大了。

如果這次真的稅率發生變更,將會成為創投行業敏感神經上的又一擊,而直接影響的是創投基金中以個人身份作為LP的自然人,以及GP團隊參與跟投的人。目前,大部分創投機構人士對此不願多作評論。

某個注重實業和高科技行業的投資機構表示,和銀行直接給貸款不同,創投機構是直接給予企業股權支持,如果行業被限制發展,那麼實體經濟會受到最直接的影響。“因為之前P2P的暴雷,政策開始出現‘一刀切’,想要阻止風險的繼續發生,之後後面的負面效應會慢慢出現的。”

中國併購公會秘書處也表達了類似的擔憂:“我國的資本市場和創新投資正在面臨內憂外患的複雜局面。在經濟結構轉型升級、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加上國際環境調整的大背景下,股權投資基金機構和創業者個人都在艱難的轉型過程中,要面向實體經濟、科技創新和金融穩定傾斜,需要更為寬鬆和從容的政策環境,真正打造現代金融這一‘國家的核心競爭力’。國稅總局的這一指導意見自然高屋建瓴,可以有效改善國家稅收結構。不過,這也會將大批已經充分市場化的股權投資與併購機構洗牌出局。因此,是否會對中國的中小企業和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企業產生長遠影響,還需要審慎考慮。”

稅率後續到底是否會發生變化,以及可能帶來哪些影響,對此,《浙商》記者會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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