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環球資訊|高通與中國台灣地區反壟斷機構達成和解

1.高通與中國臺灣地區反壟斷機構和解

知識產權環球資訊|高通與中國臺灣地區反壟斷機構達成和解

此前,臺灣地區反壟斷機構臺灣公平交易委員會(TFTC)曾對高通的市場行為進行調查,TFTC認為高通在芯片市場上壟斷了數種現代技術並拒絕將其技術許可給“其他行業參與者”,該行為違反了臺灣的公平貿易法。據此,TFTC向高通開出了7.74億美元的罰單,高通則表示馬上對該份裁決提出訴訟,並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罰金數額與高通在臺灣地區的收入或活動不具備合理的關聯性。

而在本週,高通已與TFTC達成和解,高通將支付27.3億元新臺幣(約合人民幣6.08億元),並同意與其他芯片和手機制造商就專利許可協議進行真誠的談判。這是TFTC自1980年成立以來首次與被處分機構達成和解。

2.沃爾瑪被訴剽竊保鮮技術遭索賠2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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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家位於硅谷的公司起訴全美最大零售商沃爾瑪,該公司稱後者剽竊了其用於產品保鮮以及減少損耗的技術。這家硅谷公司名為“Zest Labs”,其母公司在訴訟中稱沃爾瑪用於保持水果和蔬菜新鮮的“伊甸”(Eden)技術無論是從外觀、原理還是功能性方面都十分類似自己研發的“Zest Fresh”技術,要求沃爾瑪賠償20億美元。數據顯示,這項技術迄今為止幫助沃爾瑪減少了8600萬美元的浪費。在訴訟書中,Zest公司希望法院基於沃爾瑪可以通過這一技術節約的實際成本、盜取商業機密的行為、不正當競爭、違反合同以及其他不當行為進行賠償。

3.愛立信與LG電子簽署全球專利許可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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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愛立信與LG電子已經解決了專利許可糾紛,並續簽了針對蜂窩標準關鍵專利的全球交叉許可協議。遵從公平、合理、非歧視性(FRAND)條款的協議涵蓋了兩家公司的2G、3G和4G標準必要專利。愛立信今年3月在美國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LG電子拒絕以合理的價格許可愛立信的標準關鍵專利組合。據報道,愛立信一直在尋求裁定其與LG電子達成許可協議的行為符合FRAND準則,以及LG電子違反其自身FRAND義務。愛立信還指控後者侵犯了一項專利。根據新的交叉許可協議,這一爭端可能已經得到解決。

4.ISP Cox因網絡盜版被數家唱片公司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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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消息,索尼、環球和華納兄弟等一眾主要大型唱片公司已經向互聯網服務商Cox Communication提起盜版責任訴訟。與之前BMG提交的案件類似,他們指控互聯網服務商(ISP)對長時間的盜版內容熟視無睹。起訴書中列舉了超過1萬多件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可能的損失超過10億美元。唱片公司認為,Cox有意助長其用戶的盜版行為並從中獲利,損害了唱片公司和其他版權所有者的利益。由於案件圍繞多次版權侵權者進行,唱片公司僅針對之前受到警告的用戶侵權曲目和作品提起訴訟。該指控進一步指出,至少2萬名Cox用戶可歸類為公然的多次侵權者,有些甚至被“警告”過100多次。

5.賈躍亭的法拉第未來遭起訴被指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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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由法拉第未來前首席財務官Stefan Krause創辦的另一家電動汽車初創公司Evelozcity在洛杉磯縣高等法院起訴法拉第未來,稱其違反了加州地區的僱傭法律協議,非法限制員工在離開公司後尋找其它工作。

訴狀稱,法拉第未來通過虛假承諾吸引員工到自己公司,並且要求其簽署一份所謂的“非懇求條款”僱傭協議,導致很多員工無法自願離開公司。“從表面上看,這一條款禁止離職後的法拉第未來員工直接或間接邀請公司其他員工加入新公司,並且有效期為12個月。”

Evelozcity在訴狀中指出,是賈躍亭直接讓法拉第未來之前陷入了瀕臨破產的局面,他不顧眾多商業顧問的反對,極力阻止第11章破產保護法執行,並指出法拉第未來存在嚴重的資金問題,並且試圖恐嚇現有員工,阻止其前往Evelozcity等其它公司工作。

Evelozcity公司稱,法拉第未來的這種行為引發了小型電動汽車公司之間的“寒蟬效應”,嚴重影響了員工在不同公司之間的正常流動,無論是法拉第未來還是Evelozcity公司的員工,都受到了影響。

該訴訟要求執行禁令救濟,並且宣佈法拉第未來的非懇求條款在加州法律下無效。

6.德國Tridonic子公司控告一德企稱專利侵權

8月6日,Tridonic GmbH & Co KG,Dornbirn(“Tridonic”)發佈新聞稿稱,公司子公司Tridonic Jennersdorf GmbH(銳高耶內爾斯多夫有限責任公司)已對德國Ingram Micro Distribution GmbH公司提起訴訟,在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控告其銷售由臺灣HTC公司生產的智能手機,而上述手機被認為侵犯了B.O.S.E.聯盟所持有的專利權。B.O.S.E.聯盟由Tridonic Jennersdorf GmbH、日本的豐田合成株式會社(Toyoda Gosei, Ltd.)、德國的Leuchtstoffwerk Breitungen GmbH和Litec GbR共同組成,其擁有“藍光LED芯片和黃色硅酸鹽熒光粉的組合轉換為白光的LED技術”的基礎專利。B.O.S.E.Consortium已與全球40多家LED製造商簽訂了許可協議。2017年,Tridonic曾對電信零售商S-KON eKontor24 GmbH提起專利訴訟。

7.Arista將向思科支付4億美元以解決專利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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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據報道,Arista將向思科支付4億美元,以解決多年的專利糾紛。該交易還要求Arista撤銷控訴思科的反競爭行為。該案的陪審團審判於週一在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開始。思科曾於2014年起訴Arista侵犯了其的版權和專利,並且要求3.3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思科還向國際貿易委員會提起過對Arista的投訴,該委員會有權禁止侵權產品進口到美國。

8.《漢語大詞典》訴搜狗百科 索賠2000餘萬

因認為“搜狗百科”未經許可使用《漢語大詞典》的詞條內容,上海辭書出版社有限公司將北京搜狗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2369萬餘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上海辭書出版社訴稱,涉案作品《漢語大詞典》是一部大型歷史性的漢語語文辭典。基於涉案作品的法人作品性質,《漢語大詞典》編纂處作為唯一法人單位,享有完整的著作權。由於《漢語大詞典》編纂處已將涉案作品的著作權授權給辭書出版社,因此,辭書出版社對涉案作品享有著作權。

原告發現,搜狗公司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網站“搜狗百科”中,大量使用涉案作品的詞條內容,且不註明內容來源。經公證查實,涉及侵權詞條共計26332千字。

原告上海辭書出版社認為,搜狗公司作為中國知名的互聯網企業之一,卻實施上述不當行為,已經侵害了其署名權、改編權及信息網絡傳播權,行為惡劣,性質嚴重,給其造成了極大的經濟損失。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9.“微信”商標無效行政糾紛案一審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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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知產法院就原告北京遊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訴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第三人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標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糾紛一案作出判決。北京知產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騰訊公司在商標評審中提交的證據,可以證明在被告作出被訴裁定時,其“微信”手機通訊軟件在國內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使得包括訴爭商標核定使用的第41類“在線電子書籍和雜誌的出版、提供在線遊戲”等服務在內的相關公眾極易將該標識與騰訊公司產生聯繫,從而造成相關公眾對服務的

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即此時訴爭商標已難以發揮正常的服務來源識別作用。本案判決駁回原告北京遊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10.抖音與環球華納等公司合作提供正版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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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近日先後與多家唱片及詞曲版權公司達成合作,包括環球音樂、華納音樂、環球詞曲、太合音樂、華納盛世、大石版權等公司,抖音獲得其全曲庫音樂使用權。

抖音方面表示,這意味著抖音獲得全球超千萬首歌曲的正版音樂版權資源,可以為用戶提供更加豐富的正版音樂內容,支持用戶創作更多優質短視頻,並助力數字音樂版權保護和音樂行業發展。其中,環球音樂、華納音樂均為世界三大唱片公司。抖音方面稱,這是兩大國際音樂公司首次對國內短視頻平臺授權音樂版權。此外,抖音在國內還陸續與摩登天空等在內的800多家唱片公司進行合作,推廣正版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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