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認識十來天 她就要跟我領證

相親認識十來天 她就要跟我領證

(情感站郵箱)風:我和女朋友是十多天前相親認識的,認識兩天後,她父母就到我家裡來看,然後確定關係,在一起後,才發覺她脾氣特別暴躁,動不動就給臉色,而且特別懶,不做飯,不洗衣服,不上班,她說下個月去拿結婚證,我該去結婚嗎?

周小燕:我作為旁聽者感覺姑娘的結婚提議分外具有喜感,相親認識總共才十餘天,她在你面前大膽展示了原生態生活習性:脾氣特別暴躁,動不動就給臉色,而且特別懶,不做飯,不洗衣服,不上班,一副早已拿定你的宏大氣場——走,下個月扯證完婚!似乎完全不用考慮你的態度哦!請問姑娘哪來的迷之自信呢?結婚是終身大事,需要慎重考慮,基本前提是雙方有一定的好感,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牢固感情,郎有情妹有意自願結合才是花好月圓啊,用這個標準來看,你倆顯然不達標啊。

我愛的她不愛我,怎麼辦

(軌客網網友)花吻雨:我們工作中認識的,第一次看見她喜歡上她。後面接觸多了我就請她出來爬山,出來吃飯。聊天中得知她是峨眉人,我藉口去峨眉山玩跟她一起回家。當然,她沒有讓我到她家裡去。

過了沒多久,趕上端午節。她放假去看父母,結果就沒回來了,因為她媽媽擔心她不讓她走,在那邊給她找了工作。我當時心亂如麻,告訴她我下個月休息過來找她玩。當時她說好,結果上個月30號,我買好了車票,安排好工作準備去找她,結果她問我是不是閒得沒事幹,讓我把票退了。後來,我堅持要過去,她也就同意了。

到那邊之後,我向她表白了。她告訴我說她現在沒計劃談戀愛,結婚。她24歲,我28歲,她說她準備28歲再說。她想讓我幫她騙她媽媽,好讓她去長沙玩。估計是去見什麼人她沒告訴我,後來我們到了長沙就分開了。我比較重視感情,我也知道自己一廂情願,所以請敲醒我……

周小燕:那時的你們在同一座城市打拼,又是工作上的合作伙伴,或許她知道你對她情根暗種,但你並非她的意中人,你們的聯繫和交往基本就定格於普通朋友了,因此她端午探親後順從地留在了父母身邊。但你割捨不下孤注一擲想去給她個驚喜的表白——事實證明,你想多了!現在她離你越來越遠,你那一廂情願般的苦相思,將何處安放呢?相忘於江湖也許是無奈又明智的選擇。

記者 郝樹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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