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電壓電死人還是電流電死人?你可知道?

我們都知道要遠離高電壓,因為高電壓對人來說是危險的,這是一個常識。觸摸到高電壓的東西,人就會發生危險,嚴重的可導致死亡。但觸電傷亡是因為高電壓的緣故還是高電流的緣故呢?其實人觸電傷亡的原因是電壓導致的是人們對於觸電的一個誤區,那是不理解人體觸電的本質。人體觸電發生事故是因為人體的生理機制被破壞了不能正常工作了,最後導致人發生危險。這裡面起決定性作用的是電流而不是電壓,正是因為超過安全電流持續作用於人體,導致人體各器官的功能被損壞。電壓只是一個外部現象,正真的始作俑者是電流。我們有時可以看到電力工人在檢修線路時,某些情況下是帶電檢修的,帶點檢修可以在不影響線路上的用電情況下將損壞的部件等換下來。雖然檢修工人穿著絕緣服裝,但是絕緣服也是有一定的電壓限制的,當外部電壓達到很高的時候,絕緣服是很難保證檢修工人的安全的。這是後就需要一個關鍵性的技術了,檢修工人要強迫性的使自己身體的電壓達到與檢修電路同等電位,即檢修工人身上的電壓可就大的很了,可能達到幾萬伏。即使是幾萬伏的高壓,電力工人卻是安全的,這就說名高電壓對人是沒有直接的傷害的。不過這需要很高的技術和一定的條件的:首先在使身上帶有高電壓之前,身上的電位是很低甚至是和大地同等電位,要想帶上那麼高的電壓,是有關鍵技術的,具體細節這裡小編就不是很懂了;再者就是當電力工人帶上那麼高的電位後,是絕不會和其它地上的事物有接觸的,一旦接觸了就會發生危險。舉這個例子就是說明高電壓不是導致人觸電的根本原因。但這裡也要強調一下,高電壓雖然不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但是並不是說明高電壓不危險,小夥伴們可千萬不要學習電力工人那樣觸摸高電壓,你的技術和條件滿足不了觸摸高電壓的條件。所以說,最可怕的不是電壓,而是電流。正是電流才是造成事故的罪魁禍首,電壓確實很無辜。我們常聽說安全電壓是36V,就被簡單的認為只要低於36V,就是安全的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低於36V的時候,人也會發生觸電事故。這個所說的36V是一般情況下,而且是在乾燥的環境中。在乾燥的環境中,人體的電阻在1000~2000Ω,在這種情況下,流過人體的電流很短短時間內不會立刻造成人傷亡,但是要是長期的接觸而沒有斷開,一直是在接觸著36V電壓,人遲早是要發生事故的。我們國家不僅規定了36V,其實還有比36V更小的電壓,規定中的最小的可以小到6V,這種事人長時間的接觸情況下,也就是說當在6V以上時候並且長時間接觸,人也是要出危險的。以下有個表格,可以參考一下:人體安全電壓分類所以說,即使是電壓不大,當人身體的電阻比較小的時候,在人身上也會產生對人體安全造成巨大損傷的電流。只要有一定強度的電流,持續不斷的經過人的身體,就會對人體的生理機能造成損壞。沒事別以為電壓小,就肆無忌憚的觸摸,長時間的接觸就在你身體中造成了損害,這是因為你身體中有了一定強度的電流,如果此時你的身體電阻較小,電流就會出奇的大,即使是電壓不大,這時候也會有危險。人體對電流的反映:8~10mA 手擺脫電極已感到困難,有劇痛感(手指關節).20~25mA 手迅速麻痺,不能自動擺脫電極,呼吸困難.50~80mA 呼吸困難,心房開始震顫. 90~100mA 呼吸麻痺,三秒鐘後心髒開始麻痺,停止跳動。生活中要多加註意,防範高電壓,更要防範小電壓產生的大電流。(電流=電壓÷電阻,自己可以計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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