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會被判刑嗎,你怎麼看?

吃雞vitara


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州因涉嫌性侵女大學生的不端行為被捕身邊的看客們都說這下有"好戲"看了,可惜奶茶妹妹這麼好的女大學生都不懂得好好呵護?難道真的是有獨愛"女大學生"的癖好!



劉強東代表著中國經濟發展中產階級電商模式發展的領軍人物,京東集團官方澄清說是失實指控不實謠言,美警方調查結果是並未存在不端行為!

從各方渠道瞭解東哥確實涉嫌性侵女大學生的不端行為的指控,被美警逮捕後被渦旋釋放。



東哥作為一家民營企業家的驕傲也是快遞業的慈善家,身邊有幾個京東快遞兄弟對京東的評價都還不錯,無論是福利待遇還是兄弟般的人文關懷都還是不錯的。


以京東的規模背後的法律團隊都足夠強大,他所涉及的性侵女大學生案從目前的證據來說不構成逮捕罪。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希望劉強東以後能潔身自好,我們不希望你給中國企業家抹黑!我們希望你能為身陷貿易戰的經濟添磚加瓦!


鄉野小衛


剛看到這個題目時,你是不是也和有書君一樣大跌眼鏡,億萬富豪、京東創始人劉強東怎麼會跟性侵類犯罪扯上關係?


可當看到劉強東穿著“橘色囚服”的照片,被爆光於網絡時,才證實消息的真實性。

那麼如題主所問,劉強東會被判刑嗎?因為目前的信息量太少,而法律是嚴謹的,有書君只能分兩種情況來回答:

一、若事實存在且證據充足。

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各個州之間的法律也不盡相同,在明尼蘇達州的法律中,“強姦”被稱為“構成犯罪的性行為”,需要具備以下三點:

行為人要實施性行為、使用強力,被害人要主觀上缺乏同意。

退一萬步講,若事實真的存在,那麼證據能否充分證明事實,是定罪的關鍵。

性行為和使用強力是客觀的,應該不難證明,比較難以證明的是受害者是否同意,就現實狀況來看,被害人為留美的中國女大學生,而劉強東是有家室的人,奶茶妹妹章澤天才貌雙全,不論是相貌還是才情,都不輸留美女大學生,劉強東似乎沒有違背被害人意志與其發生性行為的動機。

但在美國,性侵犯罪的門檻很低,甚至不需要嫌疑人的供述,只需要被害人的陳詞就行,這點對劉強東很不利。也就是說若證據充足的話,劉強東性侵罪名將成立。

在美國,性侵類案件是重罪,也會受到重罰,若罪名成立,那麼,劉強東可能面臨最高刑期為30年的刑事處罰。

二、若取證有瑕疵。


“法律不會冤枉任何一個好人,也不會放過任何一個壞人”,不管是我國法律還是美國法律,這都是法律的終極目標。

而美國法律更注重證據和程序,因此也常被調侃為“寧可漏網一千,不可冤枉一人”,當年的辛普森殺妻案,就是對此最好的印證,辛普森確有殺妻事實,卻因證據提取不規範被法院做出無罪判決。

我們再回過頭來看劉強東被控性侵案,要想指控劉強東性侵罪名成立,除了發生性侵事實以外,在證據上也不可有任何紕漏之處。

若做不到以上兩點,那麼劉強東被控性侵罪名,將不會成立,也就不會被判刑。

最後,有書君想說的是:作為中國企業家,劉強東在美被指控性侵,不是我們國人想看到的,但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從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我們也尊重最後的判決結果。


有書君語: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別忘給有書君點個贊哦~關注有書君,私信回覆句子,有書君送你一句特別的話!


有書共讀


這件事情是存在的,並非造謠,在當地的官方網站可以看到記錄

美國當地的媒體也進行了報道,還配上了被當地警方抓捕後拍的照片,這表情有點僵硬呀。


京東官方的公關聲明也表示被警察調查了,只是這個是不是失實指控就不好說了,

當地對性侵分五級,劉強東是哪一級現在還不清楚還沒有被正式指控。劉強東也請得起最貴的律師團,等著吧。



另外可以看下科比當初的性侵事件,作為參考

2003年科比住進了科羅拉多州的鷹郡一家賓館,結果第二天(2003年7月1日)酒店的前臺服務生向警方報案,說科比對她進行了性侵。2003年7月2日警方對科比進行了取證,2003年7月4日簽署了對科比的逮捕令。科比隨後向警方承認雙方有過性關係,但不承認強姦,於是科比就在球場和法院之間來回奔波。最終科比為女方開出了500萬的天價賠償支票,雙方就此庭外和解[1],女孩撤銷了刑事訴訟,在民事訴訟方面科比也被宣判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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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投資官評論員門寧:

據周東發律師對記者介紹,劉強東被指控的“性犯罪行為”在明尼蘇達州分為五級,一到三級是重罪,第四、第五級是輕罪或重輕罪,不同等級罪行的法律刑罰不同。

通過逮捕記錄可以看到,對方對劉強東的指控為明州性犯罪中最輕的第五級。再加上劉強東的一些運作,很可能不用承受牢獄之災。

明尼蘇達州亨內平縣郡縣治安官辦公室官網顯示,劉強東已經被釋放,且並未繳納保釋金。這並不代表為警方、檢方認定劉強東無罪,而是還沒有對劉強東提起指控。

有傳言說劉強東已被限制出境,但僑報曾援引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發言人的說法稱,警方會和檢察部門配合調查此事,在調查期間,他(劉強東)可以自由出入境。所以劉強東的自由暫時沒有受到太嚴格的限制,其在美國的商務行動仍可以繼續進行。

有人認為劉強東遭遇了商業對手的陷害,或者遭遇了仙人跳,筆者認為這個是有可能的,畢竟劉強東在世界電商領域都是重量級人物。

不過在筆者看來,一個已婚男人,無論任何理由都不應該拈花惹草,更別說家中還有嬌妻帶著嗷嗷待哺的孩子等他回國。無論如何,劉之前打造的模範丈夫人設,恐怕是徹底崩塌了。

男人啊,還是要經得住誘惑,不潔身自好,早晚會栽到女色上。


首席投資官


應該沒那麼嚴重,正如配圖所示,早前爆料的手機信息記錄裡,也提到“昨天晚上十一點才被保釋出來,今天晚上在我們這邊中餐廳吃飯被人看著了”。這話說明兩點,如果事態比較嚴重,保釋可就沒那麼輕易了,如果嚴重,他也不敢出來中餐廳吃飯。



京東官方也發佈了聲明,京東聲明主要傳遞了四個信息,一個是強調劉強東在美遭遇的指控為失實指控,其次是說明警方調查未發現不當行為,再次是劉強東人身自由,商務活動繼續,最後是警告不實報道和造謠。

京東的聲明有聰明的地方,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聰明之處在於,他們很會拿捏文字遊戲,對劉強東所面臨的指控項目及其內容隻字不提,對輿論擔心的核心問題避重就輕,婉轉表達,並試圖以“失實指控”四字來引導輿論。在此基礎上,還以擺事實講道理的方式說警方調查未發現任何不當行為,商務活動繼續,這話很容易讓人理解為劉強東已經完全沒事了,對大家關注的指控是否存在,劉強東是否暫時不能離開美國等問題隻字不提。說白了這是一條很混事的聲明。

京東的聲明很容易讓人想起崔永元爆料時,范冰冰團隊發過的聲明,都在警告不實報道和謠言,但聲明內容的信息量,並不足以讓謠言止於智者,徒添吃瓜群眾更多的疑慮。明白人都知道,劉強東保釋後,就算你指控還存在,他在美的部分商業活動行程也可以照樣繼續,只要他不離開美國,傳喚時及時到達就可以了。


如果指控失實,京東提供相關機構能證明指控失失的證據就OK了,如果有警方調查結果加持,那也請出示。如果指控還存在,自己又有勝算,那更沒必要避重就輕,玩文字遊戲了,現在是信息時代,媒體都盯著此事,出了事是糊弄不過去的。

當然,這事也存在失實指控的可能。當前中美貿易戰正波濤洶湧,加上劉強東作為中國當前炙手可熱的企業家,在國內也必然樹敵無數,敵方陣營底下捅上一簍子,不是沒有可能。再說前段時間假疫苗事件,一大波在網絡上積極發言的大V紛紛落馬,而且都是清一色的“性侵”,劉強東此時深陷“性侵指控”,還是很容易讓人浮想翩翩的。


曾念群


劉強東會被判刑嗎?

突發奇想,想用社會心理學來解釋一下這個問題,看看能不能找出一點關於這個問題背後事件的蛛絲馬跡。如果大家覺得我說的有點道理,希望不要吝嗇,給我加個小關注哈,謝謝朋友們了!我們先來回顧一下事件本身:近日,知名企業家、億萬富豪劉強東被爆出在美國明尼蘇達洲因性侵女留學生,於當地時間8月31日被捕。後於9月1日被釋放。

這件事被傳到中國之後,引起了軒然大波。

那麼這件事有可能是怎麼樣的?從我個人的角度分析,我認為,如果從心理學角度來看,劉強東本人

應該是被冤枉的。答案很簡單,劉強東沒有充足的犯罪心理動機。在心理學理論上,動機有一個非常知名的觀點:

人行為的動機=驅力×習慣強度×誘因

驅力,又被稱作內驅力,是指我們為了滿足自身需要,而產生的一種喚醒動力,例如餓了,我們就會產生身心疲憊的感覺,軀體會喚醒我們“你他孃的意大利炮(啊呸!),你他孃的趕緊去吃飯!”的動動力。

誘因則是外部的、能夠激發我們想去滿足需要的東西,一般情況下,心理學家認為人的動機由內驅力和誘因組成。事實上,我們可以把內驅力解釋為自身的不足需要,誘因則解釋為外部的刺激增強

那麼,首先,我們來看看這個事件中,劉強東有哪些內驅力:

首先,那個什麼的生理需要是肯定有的了,但是,要注意的是,他的那個什麼生理需要,卻有得到滿足,他本身有個更加漂亮的奶茶妹妹作為他的老婆,所以他實際上並沒有生理需要的內驅力。

第二,誘因。也許他在某個時刻,暫時有生理需要,而那個女留學生又有什麼誘因能夠增強他的那個什麼需要呢?但是我們來想想,如果他確實被這方面的誘因刺激到了,那就反過來可以說明,會有成千上萬的、更加漂亮的女性成為他的誘因。因為,劉強東的財富相對於那些女性而言,也是一個巨大的誘因。

那麼問題來了,為何劉強東就在這次栽了呢?其他時候他就不動心?

很簡單,要麼是得罪人了,要麼就是他本身就沒有做過這種事。因為第二個問題,劉強東作為億萬富豪,如果真的有那麼多誘因激發他,他也確實如此不堪的話,這些緋聞就會成為媒體記者的誘因——

那麼媒體記者多少年來就沒有得到過一點風聲?

簡單來說,劉強東的犯罪動機不足,內驅力沒有,誘因不夠,美國警方也沒有定罪,

再加上最近美國和中國的貿易戰,我認為——咳咳——這是美帝的陰謀。


賴仲達


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事情的概況。

在9月2號上午,有網友爆料,在明尼蘇達州,劉強東參與了一起性侵女大學生案,並且在明州當地時間8月31日被當地警方逮捕,而後在9月1號就被保釋出獄。

首先,我先說明一下,這件事情是確實存在的,並不是造謠,而劉強東被逮捕過也是事實。而被逮捕後拘禁不到一天就被釋放,我個人推測原因可能有兩種,一種是指控罪名較輕,二是繳納了保釋金。

我們從逮捕記錄中可以推斷,劉強東很可能沒有交納保釋金,且據網絡消息,指控對象為美國明尼蘇達州法系專業中國女大學生,因此對方對劉強東的指控應該為明州性犯罪中最輕的第5級(明州性犯罪從1級到五級,1級為最高)

我個人認為,劉強東在這次事件中,應該並沒有對女大學生做出一些出格行動。但也不排除精蟲上腦。但我個人感覺,劉強東是被人下套了(畢竟商業對手多,再加上前不久的疫苗事件發聲等等)還有一種可能,中美現在正處於貿易戰白熱化階段,所以也有可能是美佬設局擾亂中國市場(具體可見中興事件,不僅如此,據可靠消息,華為目前也放棄美國市場了)



當然,這一切都是我的個人觀點,至於判刑不判刑,還得看劉強東做沒做違法犯罪的事,如果做了,那必定是要坐牢的。如果真的判了,我想中國企業家的形象在國際上都要下降很多了,所以不管他做沒做,我最後都希望沒做,因為這個節骨眼上,不該有這樣的負面事情出現……你們說呢?


飲食創客


用腳趾去想劉強東都不可能發生這樣事情!第一他的身價身份需要去性侵?第二他在國外會單獨約見美女?第三如此大企業老總智商會低到精蟲上腦?第四他什麼樣的美女沒見過?如真如他是眼盲,他會看上美女?美國人就是想破壞中國企業家形象!無論真假他們的目的達到了,讓國人誤會猜疑讓企業受損,讓企業家名譽掃地!反正我不會信事件是真的!


歲月無聲62255992


華為被限制,中興被重創,聯想被在國外僱傭的槍手在國內絞殺,王健林被誘惑國外投資,馬雲國外被排擠,看京東又被刑事案件所困,等等,事情沒有這麼簡單,應該有是敵對國對中國企業家的又一次社局攻擊,現在中國企業家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強烈建議企業家出國要隨帶律師團隊,規避好政治風險,保護好中國企業家是中國各職能部門的任務和國人的義務,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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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京東商城這家電商巨頭的實際掌控人,劉強東的精明世人有目共睹。對於如今已經身家千億的他而言,如果確實存在著某種需求,那麼可以肯定的是想要投懷送抱者必定趨之若鶩!因此,此次的事件最大的可能是他遭遇了一場“陰謀”!

根據媒體的報道顯示,劉強東在美國明尼蘇達州因涉嫌性行為犯罪被捕,後來在沒有交納保證金的前提下獲得保釋。目前該案的狀態是正在“等候正式起訴”。

由於目前關於該案的更多細節尚未披露,所以劉強東的這次美國之行究竟發生了什麼公眾還不得而知。

美國的法律屬於英美法系,與國內的大陸法系是完全不同的。在國內,警方抓人之前會經過認真地研判與分析,結合已有的證據情況來確定眼前的對象是否存在違法犯罪的嫌疑。鑑於一旦抓錯會為警方帶來很大的負面壓力,所以國內警察動手抓人必定是慎之又慎的。而在美國,多數情況下只要有人指控,警察就會動手抓人,至於當事人是否有罪則不在警察考慮的範圍之內。與國內的警察相比,美國警察的隨意性較大,其關鍵還是在於手中的權利。

與之前周立波在美涉槍涉毒一案不同,此次劉強東雖然同樣被捕但是卻沒有交納一分錢的保證金。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出劉強東所涉罪名的嚴重程度較低。這也就意味著此次所謂的“性侵事件”並非我們通常所說的“霸王硬上弓”,其中很可能另有隱情。

性侵既是一種犯罪行為,同樣也是一種醜聞。對於名人來說,一旦捲入性侵風波即便到最後能夠獲證清白,但名譽受損卻是不可避免的。劉強東被控性侵自然不會“空穴來風”,所以可以肯定的是他與對方之間肯定存在著一定的交集。

目前對於這起案件,公眾普遍的看法是認為劉強東可能是遭人陷害,落入了對方預先設好的陷阱之中。理論上來說,這種可能存在的概率非常大。畢竟劉強東以往給人的印象是溫文爾雅的謙謙君子,有風度有節操有擔當。說他會因為一時糊塗而去侵犯他人不僅與他的為人風格相悖,同時也太過於匪夷所思。當然,我們也不能排除劉強東確實做出過某些不當行為的可能,因為現實中一些名人憑藉自己手中的金錢、地位做出超越法律界限的事情並不在少數。

從目前來看,劉強東究竟是否會被美帝判刑恐怕還是個未知數,決定其命運的關鍵還在於美國警方調查取證的相關情況。

如果說警方有足夠的證據支撐可以證實劉強東的不法行為,那麼不管他的身家幾何終究還是難逃法律的制裁。反之,在沒有足夠證據的前提下,任何人想要通過別有用心的方式來陷害劉強東也完全是在枉費心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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