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竿河光山段河道采砂規劃環境影響公示,每年禁採為2個月

竹竿河光山段河道采砂规划环境影响公示,每年禁采为2个月

竹竿河光山段河道采砂规划环境影响公示,每年禁采为2个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等相關規定,現將《信陽市竹竿河光山段河道採砂規劃》有關環境影響評價事宜進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限為10個工作日。

一、規劃概要

規劃名稱:信陽市竹竿河光山段河道採砂規劃

規劃範圍:竹竿河光山與羅山縣界河段,全長約32km,規劃區起點位於光山縣和羅山交界處(光山井灣村),終點至息縣與光山交界處入淮河為界(息縣大蔡灣村)。

規劃期:本次規劃的基準年2018年,規劃期確定為2018~2020年。

採砂分區劃分為禁採區、可採區、保留區。竹竿河光山段河道採砂建議採用旱採和水採相結合的開採方式。

禁採期為主汛期,即每年的6月10~8月20日。

二、規劃單位名稱和聯繫方式

規劃單位名稱:光山縣水利局

規劃單位聯繫方式: 0376-8872543

聯繫人:敖富明、高景陽

三、承擔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名稱和聯繫方式:

環評單位名稱:淮河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

環評單位聯繫方式:0552-3092662

聯繫人:葛工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蚌埠市治淮路500號。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一)工作程序

接受工作委託——對規劃進行分析——環境初步現狀調查——再次現場調查、分析與評價——收集資料及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對規劃方案進行環境影響預測、分析與評價——針對規劃方案提出環境影響減緩措施——得出結論——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對有重大環境影響的規劃實施監測與跟蹤評價,根據評價結論,對需要修改規劃目標或規劃方案應重新按評價工作程序進行評價。

(二)工作內容

針對規劃目標、指標、規劃方案與相關的其他發展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的關係,對規劃進行分析;開展環境現狀與分析;根據環境現狀分析結果,對環境影響進行識別,確定環境目標和評價指標;環境影響分析與評價;針對各規劃方案,擬定環境保護對策和措施,確定環境可行的規劃方案;開展公眾參與;擬定監測、跟蹤評價計劃;編寫規劃環境報告書。

五、徵求公眾意見的範圍及主要事項:

(一)範圍:規劃所在地周圍居民。

(二)主要事項:

1.您認為本規劃對光山縣民眾生活條件的改善是否有利?

2.本規劃實施的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是否有利?

3.您最關心的規劃實施對環境的影響?

4.本規劃對流域生態環境的影響程度如何?

5.規劃實施的必要性

6.對本規劃實施的基本態度(若反對,需要說明反對的理由)

7.您的環境保護意見和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個人或單位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方式向規劃實施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並將公眾的寶貴意見與建議向項目的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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