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故意投毒毒死了寵物狗已報案,人找到可警察說狗的商品價值不夠不能拘留只能私了,應該怎麼辦?

乘風歸去的陳小c


在正式回答問題之前,我首先要批評教育一下這位提問的狗主人。

正常情況下寵物狗大部分時間都是待在室內的,別人就算投毒肯定沒有膽量更沒有本事把毒投到家裡。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出狗是死在室外,很有可能就是死於遛狗的過程中。如果這位狗主人在遛狗的過程中能夠拴好狗繩並且給狗帶好嘴套,那麼就算是沿路有別人投遞的毒餌狗也是不會中招的。所以,狗主人的素質低下是造成寵物狗死亡的主要誘因。

回到事件本身來看,在法律上毒狗這種行為根據實施者的主觀意圖存在著兩種定性的可能:第一、盜竊或盜竊罪;第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或故意毀壞財物罪。

如果說對方投毒毒狗的主觀意圖在於將毒死後的狗屍取走,進行變賣或者是自己食用,從而達到非法佔有的目的,那麼該行為屬於盜竊。

盜竊有可能屬於治安範疇,也有可能屬於刑事範疇,其關鍵在於狗的價值。當然,狗的價值並非是簡單的把購買成本與飼養成本進行相加,必須通過物價部門進行核價,而能夠對於核價結果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寵物狗的血統證明。假如被毒死的寵物狗沒有血統證明,那麼就只能按照普通草狗的價格來稱重計算,以此來作為對實施者進行處罰的依據。

如果說對方投毒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為了把狗主人家裡的寵物狗毒死,那麼這種行為就屬於典型的故意損毀公私財物。一旦被毒死的狗經過核價後認定其價值達到5000元,實施者的行為就已經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需要依法對其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在法律上,治安範疇的盜竊行為在已經報警的情況下是不能通過治安調解或者私了的方式來進行處理的,警方必須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治安拘留處罰。

而刑事範疇的盜竊罪,犯罪嫌疑人積極賠償被害人一方的損失可以作為今後法院從輕、減輕處罰的一個依據,但是對於其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必須追究。

對於治安範疇的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行為,如果是因為矛盾糾紛所引發的,那麼警方可以進行治安調解,另外當事雙方也可以自行協商達成和解,在這種情況下警方可以不再追究違法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如果說因為狗的價值太大已經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那麼本案同樣不適用私了,只不過投毒者的積極賠償可以得到從輕、減輕處罰,刑事責任還是會被追究。

通過上面的分析便不難發現所謂狗的商品價值不夠而不能對投毒者拘留的描述恐怕是不準確的,我個人認為只有一種情況會導致警方對於投毒者無法進行處理,那就是狗的死亡根本就不構成案件。

倘若投毒者將“”投放在較為偏僻露天部位,並沒有特定針對某戶家中飼養的寵物狗,針對的只是那些普通的流浪狗或者野狗,那麼他在主觀上就不存在盜竊或者是故意損毀財物的故意。

另外,如果投放的“毒”並不屬於被國家管控的具有毒害性的危險物質,那麼其行為也不構成投毒。

在這種情況,儘管狗被毒死,但是對方的行為並不構成案件,不私了還想咋辦!



通城丹妹


什麼叫故意投毒?

狗狗散養在外哪兒能證明是你家的狗。

不文明養狗本來就是害人害己的,人家在戶外投入火腿腸和異煙肼等屬為民除害。

狗能吃到人家遺失在小區草地上的火腿腸和自己治病的藥物被你們家狗給偷吃了,你是不是需要付人家藥錢火腿腸的錢。


如果是人家投這些入你家院子內那才可以說叫投毒。

分清主次,責任自然一目瞭然。

責任方必須承擔後果。


艾萊福佑


首先,警察能查出來有人投放了對狗有害的物質,是不構成投毒的。很多網友都說這是投毒,投毒是6大罪之一,刑期三年起步,警察建議調解,說明警察認為不是投毒。投毒針對的主體是人,也就是說投毒罪至少要滿足兩個要求,第一是主觀故意,第二是會對人造成傷害。所以,只針對狗起效而對人體無效的藥物投放是不構成投毒的。

其次,主觀因素。我們知道,人對於危險物品有天生的警惕意思,但是對安全物品就不太會注意。比如你家有小孩,你會很認真的收拾好菜刀之類的危險物品,但是對枕頭被子之類的物品是不太會關注的。因為人的潛意識就覺得枕頭被子對自己不會造成傷害。同理,某些藥物(這裡就不舉例了),對人體不會造成傷害時候,我們也不會去刻意留意。比如小孩拿去玩過家家拌在肉或者火腿腸裡,或者自己出門不小心掉了,因為不會對別人造成傷害,所以我們不會去留意是否遺失,在我們的意識裡,遺失了也不是很大的事情。所以,題主說的故意根本沒法判定,我相信警察同志明察秋毫,不會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按在別人頭上。警察可以說是某人丟失,但不會說某人故意投放,所以這個題目是偽命題。

第三,構成狗死亡的兩個要素。一是有對狗造成傷害的物質,二是狗吃到物質的條件。比如狗主人無法控制寵物的進食,沒有給狗套上口套,沒有將寵物控制在自己的視線內,或者說沒有阻止寵物吃陌生的食物。很多愛狗人士認為狗是家庭成員,毒狗相當於毒害家人。我就問問,你會讓自己的小孩撿地上的東西吃?或者吃陌生人給的東西?

如果你真當狗是家人,就用家人的行為標準衡量狗。不允許狗在公共場合隨地大小便,不允許狗高聲喧譁,不允許狗吃不熟悉的食物。我相信狗主人都有辦法。別說狗做不到,你是它的主人,它的家人。如果做不到人的標準,就別嘗試把它當成人,再聰明的狗還是狗。你可以把自己降成畜生級別跟狗稱兄道弟,但是別嘗試把畜生升格到人的位置和它稱兄道弟,你樂意了,我們不樂意。


醉倚青苔2


狗已死,埋了不就可以了。還想這麼辦。對方賠付點錢完事。難道還要給它開個追悼會,緬懷一下它的一生。我從來不反對愛狗,也不反對殺狗。人各有志,你愛你所愛,但是不可以反對別人的不愛。養狗就得負起責任來,文明養狗,栓好你的狗,糞便也處理好了,不要拉的那那都是。特別是大型犬,發情了一個大男人都拉不住,別說小女人了。最好不要在小區裡面瞎溜達。小區本來是人居住的地方。現在整的人畜不分。不知道是在進步,還是在退步。狗的定位是看門。過去叫法看門狗。現在給狗的定位是孩子。不知道是人有病,還是狗進化太快。你愛狗的熱情已經超越愛你父母了。你在這溜著你的寶貝,你父母還在家鄉勞作拾荒了。把對狗的愛,多去愛愛你的父母,多去關心關心你的親人。這才是人道。時代進步了,人性本末倒置了。不關心人,整天關心畜生,都想什麼呢。牛的作用可以耕地,可以出牛奶,也可以殺了吃。這就是物盡其用。同理狗的作用可以看門,也可以把玩,也可以殺了吃。永遠不要把個人的喜好強加於人,更不要把自己置於道德的制高點,高處不勝寒,掉下來會死的很慘。真是閒的沒有事情幹了,可以多參加參加義工活動。既鍛鍊身體,有能增加社會閱歷。


情願花火


我家異煙肼這麼乖怎麼可能毒死你的狗”

“你的狗不去招惹異煙肼,怎麼會毒到你”?

“我家的異煙肼是治病救人的,誰知道你家狗是什麼德行”?

“你一條狗是個活物,和死東西計較什麼”

“你家的狗被毒死了嗎,毒死再來說話”

“這顆異煙肼為什麼不毒別人的狗?一個狗爪拍不響!”

“我家的異煙肼好好的和火腿腸在玩,你家的狗把它倆都吃了,嗚嗚嗚,我養了三年的異煙肼和火腿腸,你賠我異煙肼和火腿腸”


100度666


昨天有人提議養狗的先交一筆保證基金,大狗一萬小狗五千,並給物業每月多交一千鏟屎費,我覺得可行,


龍圖騰是我的


死條畜生也麻煩警察,這是警察是公平的說事。你狗有證嗎?你狗帶嘴套了嗎?死了活該


老兵238103625


為什麼會被人故意投毒?自己摸摸良心想想,這個世界不是隻有你一個人的生活是生活,多為別人考慮考慮!

狗是無辜的,卻死於你的自私!

如果你把最基本的狗繩拴上,哪怕沒帶嘴套呢,也不至於它會去吃到那毒物!

出了事不自己反思,濫用公共資源警力去為一條狗翻案,請問這是一條警犬嗎?它為這個社會做出過何等貢獻需要動用警力資源?

我不養狗,但是也喜歡狗,也不反感吃狗肉,人也好,狗也罷,都是生物鏈中的一環,你壞了規矩就會有報應,罪魁禍首是自己,不要怪別人,因為別人還有家人,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圍著你轉,為你服務的!

投毒固然極端,更可恨的是你這養狗人


hey蕭某人


小蛋蛋的春天1

愛狗人士覺得:狗是生命,豬牛不是生命,大家要尊重生命,所以:不能殺狗吃狗肉,但是可以殺豬殺牛,吃豬肉吃牛肉。殊不知古代要是沒有牛耕地馬託人,愛狗人士的祖宗早就死翹翹了。

愛狗人士覺得:狗不要牽狗繩,要不然限制了狗的自由。狗不要戴口罩,要不然不利於狗散熱。

愛狗人士覺得:狗要每天都去遛,要不然沒讓狗活動。其實就是讓狗去公共場所拉屎撒尿。

愛狗人士覺得:我家狗不咬人。當然了,這是咬人之前說的,咬人之後就換了一句話:誰能證明這狗是我家的?

愛狗人士給社會製造了狗患,從不反省,他們只顧自己玩狗玩的開心,從來不關心狗患問題,這就是愛狗人士的醜惡嘴臉。


反腐還得靠群眾


死了幾條狗就如此大動幹弋,真是變態的社會。就算是毒死的,不看好出來亂竄當然誤食毒物死啦,又有什麼可大動肝火的。如果出來亂竄的狗咬傷了人,又當如何處理。畜牲死就死了,效什麼勁,真是不如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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