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西安房叔 」是本地唯一的業主房產自媒體平臺。 直言購房真相,我是西安房叔!

違規收房在全國都有,但在西安見的最多,即房子沒蓋好就要求業主收房,或沒有竣工驗收表就交房等等;雖然是很明顯賣方耍流氓的行為;但在現實中卻面臨無解的現狀。

少部分是鬧得兇了住建部門站出來叫停,大部分是業主無奈開發商任性不了了之,而真正能站出來去起訴的,並且還告贏的,九牛一毛。

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momopark算是我見過的第一個,開發商在沒有竣工驗收表的情況下通知收房,最終一審被判決支付違約金43748元,業主好樣的!

MOMOPARK

整件事情其實很簡單,和西安以往的未竣工驗收就交房的案例相差不多。16年底,業主首付52萬,買了小寨西路置地時代MOMOPARK一套房子,總價128萬餘元。

17年7月13日,業主與開發商簽訂合同,約定交房時間,同年9月14日,業主支付了剩餘房款76萬;第二天,開發商將《交房通知書》郵寄給業主,但是沒有工程竣工驗收文件;

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業主認為開發商已違約,便將開發商起訴至雁塔區法院,請求判令開發商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1.4萬餘元,並從2017年10月21日起向其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每天128.67元直至達到交付條件並實際交房時止,並承擔物業費。

開發商辯稱,已按合同約定發出了交房通知,是業主拒不收房,所以不應承擔違約責任。即便逾期交房,但業主支付房款時間晚於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違約金應予減少;同時提出反訴,要求解除二者簽訂的合同。

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法院判決

此後法院查明,房子沒有取得竣工驗收證明,開發商違約,應當按照合同規定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從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8月20日共43748元。

關於開發商認為的違約金較高,法院認為,違約金除了彌補損失,還有一定的懲罰性,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涉案房屋至今尚不具備交付條件,其違約行為明顯,應當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最終駁回地鐵置業的全部反訴請求。

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昨天看完這個報道,我特意翻了一下新聞的評論,相比較以往一提房子滿身戾氣相比,可謂難得的正能量,不少人差異,狀告開發商竟然能贏,可謂西安頭一回;

違規交房

很多時候,尤其是交房,碰到開發商數流氓,大家都是無可奈何;縱然就是開發商違約,就是耍無賴,但很少有人會想起訴訟這條路;一來覺得耗時耗力,而來懼怕開發商勢力,潛意識裡認為贏不了,最終沒有竣工驗收,臨水臨電,綠化配套未完成就收房了。

等回過頭來,再想著蒐集證據,起訴狀告已經晚了,因為這個時候大部分業主已經入住裝修了,為竣工已入住成了既定事實,這個時候再號召大家一起打官司訴訟,要求延期賠償,要求手續不全已經很難實現了。

特意把momopark的事情寫出來,就是告訴大家,在遇到強制收房的時候,尤其是沒有竣工驗收時,一定不要收房;

手續,違規,加蓋,消防都是問題。交房兩書一表必須有提醒了很多次了;尤其是一表;06年全國開始推行網籤備案制度後,標準的購房合同上都會在交房條件中標註清楚竣工驗收備案表。

當然也有很多小開發商比較坑的,就是沒有這個表,靠著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吧交房條件中的五方驗收變成四方,沒了質檢站這一環,就變成了施工方,監理方,建設方,設計方自家的事情,在對付業主的時候,這幾家和開發商是在一起的,自家人刻一個章子蓋上也是分分鐘的事情。

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在這種手續不全的就強行交房的情況下,你拒收是沒有任何毛病的,一切按照合同上走,開發商就是違約,就是逾期交房,就要賠償整改。如

果你急著入住收房了,那就等同於你認可了違規交房的事實,就不能在主張入住後去要違約金了,收與不收,就看這個違約金有多錢了,這個在籤合同的時候都能算出來。

另外還需要考慮的是開發商拿不到竣工驗收,是因為手續的問題還是違規的問題,比如違規加蓋了,規劃不給驗收,比如消防變更了,消防不給驗收,比如說質量不合格,這就更不能收了,這些不僅會影響房產證,還關乎性命安全。

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強行交房

上述的沒有竣工驗收的屬於違規交房,還有一種叫強制收房,也就是房子壓根沒有竣工,小區裡面是工地,水電氣暖都沒有,就通知業主收房的,這個時候擺在大家跟前是一個兩難的問題,收還是不收?這種情況在西安小開發商中間特別流行。

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雖然說來殘酷,但最終業主十有八九還是會收,這個是賣房市場強勢的背景下一個不合理但很難改變的現狀,無非就是抵抗時間的長短,能堅持到不竣工不收房的人非常少;

因為無論是收房,還是和成立業委會,或者抗議高價車位,只要參與的業主人數多,首先內部很容易就分裂為好幾派。

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一部分堅持不收的,一部分急著要收入住的,還有大部分觀望著的,時間長了大部分人就熬不住了,雖然說並非無解,還是可以組織全部業主,起訴開發商堅決不收房的;

但到了這個環節,就有人考慮起訴麻煩,還要花錢,又費時間,開發商這邊耍個賴皮,耗個時間,最後大多數人還是收了,收了以後就只能盼望開發商良心一點,能儘快完善小區配套,用時間換空間。

起訴這個事情,還是有用的,強制收房這個事情業主沒任何毛病,開發商這邊應訴也沒有100%打贏的把握,違約金一家看著是沒有多少,但一旦人多,還是很多一筆錢,賠多錢有關部門不管,但制止強制收房還是有人管的。

這個“違規交房”的西安開發商,敗訴了!

記得年初合能公館強制交房後,引發業主投訴;最終長安區建築管理站下發通知,認為開發商違反《陝西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調理》19條和21條,勒令開發商整改,因此投訴也是有作用的。

房叔有話

momopark這件事能吸引很多人關注,最大的意義在於告訴了一直弱勢的業主,原來在面對開發商耍流氓時,還是有對抗的辦法的,法律是會站在有理有據的一方,而非強勢的一方的。

很多時候在遇到無理待遇時,是要仔細研究對策,予以反擊的,不能總是以怕麻煩,費時間,沒精力去敷衍,那別人欺負你也只有慫的份兒,有劍不用和手上無劍是兩回事,底氣很重要!

而交房這件事本身,對於業主和開發商一直都是大考;前者是抱著“挑刺”的需求來的,因為用時間和金錢換來的房子,是他對未來生活的期望;

後者是抱著“交差”的心態來了,因為明知有問題,有瑕疵,有矛盾,但還是要應付好這道坎兒,以往業主滋事;出發點和目的不同的兩方,那會那麼輕易的妥協呢?

違規交房是種病,而這種病是可以治的,下猛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