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 實施「三年強村計劃」 繪就興村「時間表」和「路線圖」

日前,桐城市緊抓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有利契機,通過摸清底數、規範管理、創新經營、強化保障、嚴格獎懲等舉措,探索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新路徑,力爭通過三年,精準發力,持續用力,實現“村村過硬、整鎮推進、整市提升”的目標。

認真調查分析,樹高“航向標”。鎮街黨(工)委、財政局聯手,深入調查核實每個村發展現狀、收入來源,確保底數清、情況明。在此基礎上,我市出臺《實施“三年強村”計劃,加快推進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的意見》,科學制定三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到2020年,全市203個村(含農村社區)年經營性收入全部達10萬元以上,70%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20萬元,35%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30萬元以上,15%的村年經營性收入達50萬元以上。與此同時,我市結合實際,為每個鎮街下達年度目標任務,掛圖作戰,做到蹄疾步穩、步步見效。

創新管理運營,建立“孵化器”。各村註冊成立村集體公司,實行村級集體資產股份化、公司化管理和運作,鼓勵村班子成員帶頭入股。村集體公司對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全面清查登記,做好評估和造冊登記工作,對損害集體利益的發包合同,依法進行糾正和規範。我市還建立鎮村產權交易平臺,把集體資產處置、集體資源流轉及項目工程建設等納入平臺管理,公開招標、拍賣和交易;涉及村級“三資”管理重大事項,嚴格履行規定程序,實行民主決策,公開接受黨員群眾監督。

多種模式發力,鍛造“動車組”。我市探索資源資產盤活、土地經營、鄉村旅遊、招商引資等9種發展增收路徑。其中財政投入各類市場主體的項目資金可作為村集體資產,每年按照不低於項目資金5%比例參與分配;徵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中形成的土地指標,預留10%比例用於發展集體經濟;鼓勵村集體招商引資,落戶企業稅收市級留成部分每年按30 %比例獎勵給村;探索村級“飛地”抱團發展,由市、鎮(街道)統籌,採取村村或多村聯建的形式,整合資源項目資金,實現區域連片開發,發揮其聚集效應、規模效應。

夯實基礎保障,打造“助推器”我市成立以市委書記為第一組長、市長為組長、市四大班子有關領導為副組長、市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鎮街黨(工)委書記為成員的高規格領導小組,督導“計劃”執行。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500萬元專項發展基金,實行重點項目扶持。市鎮領導幹部每人包保聯繫1個集體經濟薄弱村和1個經濟強村,加強幫扶指導。注重選拔一批政治素質高、經濟意識強的能人到村任職,探索創業有成人士回原籍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向集體經濟薄弱村派駐第一書記,同時派駐指導員、專家服務團定期或不定期到村,指導開展工作。

嚴格獎勵懲罰,壓實“責任鏈”。我市把村級集體經濟發展納入市直單位和鎮街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凡年度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達不到目標要求的,鎮村黨組織不得評為“先進”。對兩年內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工作不力、進度滯後的村“兩委”主要負責人給予誡勉談話、調整職務。市財政每年撥付1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獎勵村級集體經濟增量和增幅分別在全市前10名的村。新增經營性收入不超過50%可用於獎勵村幹部,對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做出突出貢獻的村幹部,優先享受評選“雙十佳”、定向招聘鎮街事業編制人員、掛任鎮街領導班子成員、比照副鎮長(副主任)工資水平確定報酬等待遇。 (包遵陸 胡國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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