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3.15|遂寧市消委會發布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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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辦的美容美髮卡

沒用多久老闆卻“跑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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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假燈、假原單

優惠券搶購容易使用難

......

怎麼辦?

今天告訴大家怎麼走過那些套路

也讓各位網友長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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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保養玩貓膩,美容體驗設陷阱,商家承諾不兌現……遇到這些問題,消費者到底該如何維權?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市消委會公開發布了2017年度十大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並對這些案例進行解讀評析,希望能對廣大消費者切實預防消費侵權、提升消費維權意識和能力起到借鑑作用。一起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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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點

01

【案情簡介】

2017年2月,射洪縣消委會陸續接到劉某等10多名消費者投訴稱,去射洪縣某醫院看病掛號時,該醫院除了收取掛號費之外還另收取了2元的就診卡辦卡費,消費者當時表示能不能只掛號不辦就診卡,收費人員回應不辦理就診卡就不能在該醫院看病,消費者認為醫院屬於亂收費,希望消委幫助維權。

【處理結果】

射洪縣消委會接訴後,立即聯合工商部門啟動“訴轉案”機制,並在調查中發現該醫院行為已涉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衛生廳關於規範我省醫療機構就診卡收費的通知》及《四川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射洪縣工商局對該醫院做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處罰。

看點

02

個人信息被洩露 商家理應受處罰

【案情簡介】

2017年4月中旬,遂寧市城區多名消費者不斷收到遂寧市某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推銷住房裝飾裝修服務的電話和短信,天天不斷的電話和短信已嚴重影響了他們的正常生活秩序,幾名有維權意識的消費者向市工商局投訴,要求公司立即停止濫打電話和濫發短信行為。

【處理結果】

接到投訴後,市工商局立即展開調查,發現該公司部分員工通過一些售樓部當售樓服務員的朋友處獲取了部分購房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並未經消費者同意發送商業信息,影響消費者正常生活行為,已構成了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權的侵犯。最終,市工商局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和罰款的處罰。

看點

03

電梯故障致摔傷 消委幫忙索賠償

【案情簡介】

2017年9月10日,消費者陳女士與母親在河東新區某超市乘坐扶手電梯時,電梯出現故障,導致陳女士母親從電梯翻滾墜落。經檢查,陳女士母親身體多處受傷,住院治療期間商場承擔了所有護理、藥品等費用。當其辦理出院時,醫生要求患者做後期康復治療,陳女士多次與經營者協商此事,但商場不同意承擔後期康復治療費用,在此情況下,陳女士向遂寧市河東新區消委會投訴,要求商場承擔後期康復治療費。

【處理結果】

接訴後,河東新區消委會立即進行了調查核實,並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本案陳女士的母親,在乘坐電梯時按照電梯乘坐規則,扶好電梯扶手,盡到了安全注意義務,主觀上沒有過錯。而受傷的原因是因電梯運行故障出現卡頓造成的,是商場的責任。經過工作人員協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商場賠償消費者10000元整的後期治療費用。

看點

04

“三包”無著落 消委會積極調和

【案情簡介】

2017年2月15日,曠女士在船山區物流港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轎車,在購買時經銷商告知其是全國聯保,後來由於曠女士需前往外省工作,發現工作地並未設有該品牌4S店,故曠女士認為該經銷商告知的全國聯保並不真實。對此,她也無法享受到五千公里以內免費首保,故向4S店提出建議,由自己出保養費用在工作地找地方進行首保,該經銷商將保養的材料寄到工作地,同時在兩年質保期內,車輛如出現故障需要維修,經銷商應做到兩年質保的承諾。對於曠女士所提出的要求,經銷商不同意。遂曠女士向船山區消委會進行了投訴,請求經銷商協調進行車輛維修和實行三包事宜,或者承擔去外省維修車輛所需的油費、過路費等費用。

【處理結果】

船山區消委會接到曠女士的投訴後,立即組織雙方協調。在處理過程中,工作人員向4S店負責人詳細講解了“汽車三包”的有關規定,經過耐心協調,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4S店把客戶需要的相關材料郵寄到其工作地,再聯繫維修店進行保養,客戶把資料寄回來,由4S店再完善保養數據。

看點

05

美容體驗以免費為餌 強迫顧客接受有償服務

【案情簡介】

2017年3月25日,陳女士向船山區消委會城北分會投訴稱,當天她在市城區中心商業區被一名男士叫到某美容院去享受免費體念洗面一次。體驗中,工作人員只洗了半邊臉就向她推銷產品,並稱如果不買,就需收取1980元的護理費,無奈之下,她交了1000元辦了一張會員卡,店家為她辦了一張5000元的會員卡,叫她改天再去把錢補交到裡面。她認為美容院以免費的形式誘導她進店強制性她消費,要求美容院退還1000元。

【處理結果】

3月27日,經消委工作人員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消費者不再交款,並對已交的1000元進行服務承諾,並責成商家改正經營方式,不準強制消費。

看點

06

老年手機莫名產生流量 消委會為消費者追回話費

【案情簡介】

2017年1月23日,蓬溪縣消委會接到馮女士投訴稱,她的手機被某通信公司莫名其妙扣了每月30元的流量費,而馮女士所使用的手機是老年機,根本無法用流量,她也用不來流量。馮女士覺得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壞,遂將此事投訴到了蓬溪縣消委會,請求解決。

【處理結果】

收到投訴後,蓬溪縣消委會立即展開了調查,並通過諮詢業內人士得知,目前不少老年手機在生產的時候,就被植入1個惡意軟件,這個軟件是關不了,也刪不掉的,它會在手機即使沒聯網的狀態下,在後臺自行啟動,開啟手機root權限進行後臺聯網,下載大量文件或推廣其他軟件,從而偷走流量。在瞭解原因後,消委會立即與該通信公司取得聯繫。最終該通信公司當場返還了馮靜女士30元的電話費。

看點

07

商家未按時兌現承諾 消費者有權退貨

【案情簡介】

2017年7月24日,劉先生向遂寧市經開區消委會嘉禾分會投訴稱,他於2017年7月19日在遂州北路某空調店購買了一臺價值1899元的某品牌空調,並全款付款給商家;商家給劉先生開具了收款收據,並口頭承諾於7月23日上門安裝空調。截至7月24日,商家並未上門安裝,且表示沒有貨,並稱如果不願意等待就全款退給他。劉先生認為不合理,要求經營者雙倍返還。

【處理結果】

7月25日,消委工作人員組織經營者和消費者到消委分會辦公室進行調解。經過協調,商家當場全款退還消費者購空調款1899元,賠償消費者合理的誤工費、交通費、通訊費和空調款利息共計200元,並賠禮道歉。

看點

08

訂購商品質量有問題 消委調解把門換

【案情簡介】

2017年8月15日,消費者劉先生在蓬溪縣某傢俱商場購買了5扇門,並向商家支付了6000元貨款。買回來後發現其中2扇門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門剛安裝上就掉了,商家也承認是門的質量問題,但就是不解決。於是,劉先生便向蓬溪縣消委會投訴。

【處理結果】

蓬溪縣消委會工作人員接投訴後,立即進行調查,發現消費者所反映的情況屬實。隨即,消委會工作人員與消費者一道到商家門面進行調解,並向商家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商家在認識錯誤後,同意為消費者重新更換2扇門。

看點

09

新購淨水器有問題 消委出面來解急

【案情簡介】

2017年8月28日,黃女士到船山區消委會投訴稱,她在逛某專賣店與某家電商場聯合銷售某品牌淨水器時,銷售人員以送贈品為由將淨水器送到她家裡,並在裝好試用後向黃女士收取了2999元費用,並且未開發票,稱有問題找該家電商場。使用中,淨水器出水始終有漂浮物,黃女士便聯繫該家電商場退貨,卻遭到對方拒絕,專賣店和商場互相推諉,無奈之下,黃女士只得求助消委會解決此投訴。

【處理結果及評析】

城北消委分會接到黃女士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發現反映基本屬實。隨即,城北消委分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通過積極協調,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由黃女士支付300.00元濾芯費,專賣店撤除安裝的淨水器,並退還黃女士淨水器費用2999元。

看點

10

未交付新車有問題 消委調解獲賠償

【案情簡介】

2017年8月13日,趙某在大英縣某汽車銷售公司以71800元訂購了一輛越野汽車,雙方協商,汽車銷售公司幫助車輛上戶,送全車貼膜、足墊費用,其中車輛強制險、商業險由汽車銷售公司代購,保險額控制在6000元以下。當日趙某同汽車銷售公司簽訂了購車合同,並交付了購車定金5000元,雙方約定於8月19日到遂寧市某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提車。誰知,提車時趙某發現汽車擋風玻璃有明顯破碎痕跡,於是拒絕提車。隨即,趙某投訴到大英縣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要求汽車銷售公司退回定金5000元或更換同廠生產同款車型,同時不接受汽車銷售公司代為辦理保險業務。

【處理結果及評析】

大英縣消委會接到趙某的投訴後,立即進行調查和取證。經調查,趙某反映的情況屬實。隨後,大英縣消委會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和解協議:汽車銷售公司承擔更換玻璃費用840元(含人工費),承擔高速公路過路費和燃料費160元,合計1000元;同時承擔趙某和解、更換汽車玻璃等誤工費800元,並繼續履行送車膜、足墊義務,此外汽車銷售公司不能強制趙某購買車輛保險,買不買保險,在那裡買,保險金額多少由趙某自己決定。(全媒體記者 呂苗)

這裡寧哥還要再提醒大家一句

生活中難免會遇到

說不盡的消費陷阱

面對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

還是要通過正當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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