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南縣人民政府關於黃標車禁行的通告
為有效改善廣南縣城區及旅遊線路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雲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雲南省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對廣南縣轄區黃標車採取禁止在部分區域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車輛
黃標車,是高汙染排放車輛的別稱,是新車定型時排放水平低於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黃標車尾氣排放汙染量大、濃度高,汙染危害大,是國務院《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要求淘汰的機動車。
二、禁行區域和時間
(一)禁行區域
廣南縣城區及珠西二級路,設置有“禁止黃標車輛駛入”禁令標誌的區域為禁止黃標車通行的區域。具體道路範圍為:廣南縣城區範圍內所有道路;珠西二級公路全段,即自珠街k0起,經廣南至壩美方向二級路終點與廣西西林交界k110處。
(二)禁行時間
禁行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黃標車通行。
三、法律責任
黃標車違反“禁止黃標車輛駛入”禁令標誌而駛入禁行區域道路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九)項規定,處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記3分。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廣南縣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0日
青春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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