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擔當者撐腰!湖北一地紀委公開爲受到「冤屈」幹部澄清

據“巴東廉政”消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旗幟鮮明的為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的黨員幹部撐腰鼓勁,真正為負責者負責、為擔當者擔當,增添敢做善為的“底氣”和“硬氣”。現對10起信訪舉報不實典型案例澄清通報如下:

1.關於沿渡河鎮楓木村黨支部副書記劉登兵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

2018年6月,沿渡河鎮楓木村村民反映村黨支部副書記劉登兵要官鬧官問題。經查,本屆村支兩委換屆後,因該村兩委班子部分成員中途離職,根據工作需要,鎮黨委按程序任命劉登兵為村黨支部副書記,主持村支兩委工作,劉登兵沒有組織人員到鎮政府要官鬧官;信訪人反映村委會辦公樓和村衛生室選址等其它問題均不屬實。

2.關於溪丘灣鄉平陽壩村“尖刀班”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

2018年5月,溪丘灣鄉平陽壩村村民反映“尖刀班”違規評定低保問題。經查,平陽壩村委會、“尖刀班”嚴格按政策、按程序組織黨員、村民代表召開低保動態調整民主評議會,確定擬上報低保對象並公開公示。公示後,有群眾反映少數低保對象在外務工收入高,有的與村幹部有親戚關係,經“尖刀班”與村委會集體研究討論,及時取消了有異議的低保對象,不存在違規評定低保問題。

3.關於野三關鎮人民政府村鎮辦副主任譚大銀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

2018年3月,信訪舉報譚大銀不作為,指定地方購買工程保險等問題。經查,陳某在勸農亭社區拆除危房返建,根據集鎮建房需通過規劃會議審定的要求,該戶建房經鎮規劃委員會會議審定並公示後,村鎮辦及時辦理了相關手續;工程保險屬自行購買,不存在譚大銀指定保險公司購買的問題,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4.關於清太坪鎮派出所副所長鄧朝陽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

2018年2月,信訪反映清太坪鎮派出所副所長鄧朝陽,在調查鄧某與吳某鬥毆案件過程中,強行搜身、強迫簽字、扇耳光等問題。經查,公安民警對進入執法辦案區的被詢問人檢查身體、代為保管隨身物品系辦案法定程序,鄧朝陽在該案詢問過程中有監控記錄,調查組在監控記錄中未發現有扇耳光的行為,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5.關於巴東縣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幹部向宏武公車私用的不實舉報。

2018年1月,清太坪鎮中磨坪村民反映2017年12月20日至26日,縣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幹部向宏武用公車給家中運送水泥,指使父母堵水溝的問題。經查,2017年12月20日至26日,向宏武在縣城白土坡中隊執勤,未駕駛公車到清太坪鎮,父母堵水溝所用水泥系其姐夫用私車購買運回;在兩家的水溝糾紛中,向宏武多次勸解家人不要爭鬥,並未指使父母堵水溝,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6.關於巴東縣綠蔥坡鎮黨委副書記鄧正義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

2018年5月,綠蔥坡鎮劉家荒村村名反映綠蔥坡鎮政府幹部鄧正義不作為有關問題。經查,三尖觀村胡某和劉家荒村黃某的山林土地糾紛問題歷時12年,2006年以來經鎮、縣兩級多次調解作出處理意見,當事人不服,後經縣、州兩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當事人均不服;2018年以來,由綠蔥坡鎮黨委副書記鄧正義牽頭,組織專班對該糾紛進行調處,商請縣國土資源局、縣民政局以及兩村村委進行二次測繪,經過六次調查後,鎮長譚先吾組織召開鎮長辦公會討論研究,全力化解雙方矛盾,不存在幹部不作為的問題。

7.關於對巴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問題的不實舉報。

信訪反映巴東縣食藥監局對反映人處罰過重,對源頭違法行為未進行處罰、選擇性執法,沒收專用章超越執法權限等問題。經查,涉案大米的生產廠商屬於湖南省瀏陽市,縣食藥監局依法函告瀏陽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對不合格大米調查處理,並對巴東違規企業處罰沒收入,依法沒收涉案工具(配送專用章),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8.關於對巴東縣運管所非法暫扣車輛、偽造證據的不實舉報。

2018年3月,信訪反映巴東縣運管所暫扣反映人車輛不合法,偽造證據,與信訪舉報件中劉某存在特殊關係,縣運管所公報私仇等問題。經查,該案執法過程有全程視頻錄像,執法全過程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參與,並召開了聽證會,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置適當;該案執法人員均不認識劉某,不存在公報私仇,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9.關於對巴東縣紀委派出第四紀工委副書記李書寶在調查信訪舉報件中不負責、走過場的不實舉報。

2017年11月,信訪反映巴東縣紀委派出第四紀工委副書記李書寶,在調查處理野三關鎮高爐坪村村幹部鄭某有關信訪舉報件中存在不負責、走過場的問題。經查,李書寶在調查鄭某案件中,依紀辦案、事實清楚、證據鏈清晰,給予鄭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量紀適當,反映問題不屬實。

10.關於對巴東縣紀委信息中心主任譚大鵬在調查信訪舉報件中不深入、走過場的不實舉報。

2018年2月,信訪反映巴東縣紀委工作人員譚大鵬,在調查野三關鎮楊家灣村支部副書記、主任鄧某信訪舉報件中不深入、走過場等問題。經查,譚大鵬在調查鄧某案件中,依紀辦案、事實清楚、證據鏈清晰,給予鄧某工作約談量紀適當,後與信訪人反饋溝通,信訪人對調查處理結果無意見,反映問題不屬實。

以上澄清的10起不實舉報,有的在執紀執法崗位敢於擔當而得罪人,有的在工作中敢抓敢管而受到質疑,有的在服務群眾中盡職盡責而不被理解,有的被訴求捆綁而倍受委屈。這些同志以自身的擔當負責、積極作為,將一些非法利益訴求和別有用心者擋在門外,受到惡意舉報、誣告陷害。

有問題的幹部絕不放過,沒有問題的幹部也絕不能受到絲毫掣肘。捕風捉影、指鹿為馬的誣告陷害令幹部蒙受不白之冤,挫傷了他們幹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更浪費了紀檢監察機關嚴格按照程序處理信訪舉報件的工作資源,還破壞了一個地方的政治生態。長此以往,容易造成“劣幣驅逐良幣”,讓部分黨員幹部“寒了心”“洩了勁”。

為他們澄清事實、還清白之身,體現了縣委和縣紀委為擔當者撐腰、為幹事者鼓勁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既讓流汗者不流淚,幫助敢擔當、敢負責的幹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顧慮,理直氣壯地幹事創業;又讓投機不得逞,向誣告陷害者亮明態度,“投機倒把”、貼牌信訪、個人目的的信訪是沒有市場的,有真憑實據依紀依規按程序上訪才是大道。

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消息

2017年這一年

對反映失實的23559件問題線索

予以澄清了結

無獨有偶,根據公開報道

長江雲(changjiang-y)發現

一年內,湖北有兩起類似案例

非常值得大家去思考


匿名舉報信“一稿多投”

紀委火眼金睛查真相

2017年7月,省紀委派駐省總工會紀檢組收到兩人涉嫌違紀問題的匿名舉報信,反映李華存在“安排自己弟弟借用別人資質承接省工會幹校廚具安裝工程”等4個方面的問題,反映夏勇存在“在省工會幹校一手遮天”等6個方面的問題。

接到舉報後,紀檢組報經省紀委同意,對兩人進行了談話函詢,並專門組成兩個調查組展開調查。紀檢組調查發現,對兩人的匿名舉報信是“一稿多投”到處寄,有的寄給了中紀委。

紀檢組經調查發現,舉報信反映的李華4個方面的問題均不實,如其中“安排自己弟弟借用別人資質承接省工會幹校廚具安裝工程”問題,事實上招標尚未完成。李華堅持審計原則,敢於擔當,得罪了少數人,為此遭受不實舉報。

而舉報信反映的夏勇6個方面的問題,其中1個問題為夏勇不知情、知情後早已主動糾正,其他5個方面為不實舉報。

“我們要敢於發聲,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紀檢組組長劉業發說。紀檢組向省紀委報送了對他們的問題線索作了結處理的建議。

12月12日,省紀委批覆同意作了結處理。


剛被提拔就犯錯誤?

駐村第一書記終被正名

2月28日,恩施州鶴峰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來到走馬鎮楠木村,公開為駐村第一書記王業如正名。

不久前,鶴峰縣紀委信訪室接到群眾匿名舉報,反映王業如在駐村扶貧工作中假公濟私,利用老百姓的屋場為自己養了8桶中蜂。去年,王業如因駐村扶貧工作出色,剛從縣經管局一名普通幹部提拔為縣供銷聯社黨組成員、副主任。

不過,扶貧領域信訪件,有件必查,快查快結,要給舉報人一個交代。縣紀委監委立即派出調查組趕到楠木村村委會王業如的住處。

王業如不在村委會,走訪困難戶去了。村幹部把房門打開,眼前的一幕,讓大家心裡五味雜陳:一張舊木桌、兩把小椅子、一雙沾滿泥土的雨鞋、兩個空著的方便麵紙箱、幾個沒烤熟的玉米粑還擱在電烤器上。桌子上,一個已泛起毛邊的“賬本”引起了調查組成員老周的注意。翻開一看,原來是本工作日誌,裡面詳細記錄了駐村工作的點點滴滴。

在熱心村民的帶領下,調查組趕到該村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找到了舉報電話中所說的“物證”,並與這些蜂的真正主人進行了面對面核實。

經多方查證發現,王業如駐村幫扶以來,為帶領困難群眾脫貧,因地制宜發展中蜂產業,在自己家庭並不寬裕的情況下,自掏4000元買了8桶中蜂,分給了村裡的4戶貧困戶。為避免蜂群因嚴寒遭受損失,不得已將蜂放在安置點,委託養蜂能手集中照料。

真相終於大白。鶴峰縣紀委監委決定,到楠木村公開為駐村第一書記王業如正名,“王業如同志認真履行幫扶責任,帶領群眾發展產業,且自費購置蜂群並代為照料,不屬於假公濟私行為,該問題線索予以了結。”



為擔當者撐腰!湖北一地紀委公開為受到“冤屈”幹部澄清



此前,山東、四川、長沙等地紀委也先後通報曝光了多起誣告陷害黨員幹部典型案例。這些有力舉措,傳遞出為幹事創業者撐腰鼓勁、向誣告陷害者亮劍出招的強烈信號,樹立了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鮮明導向。

對於巴東縣紀委監委的這份通報,

你怎麼看?

END

記者 劉蕊俊

主編 劉蕊俊 陳萌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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