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安徽集中整治拒收現金行爲

8月17日,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召開新聞通氣會,新華社安徽分社、人民網安徽頻道、安徽日報、安徽廣播電視臺等多家媒體應邀參加會議。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統一安排和部署,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成立了“安徽省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組”,將於近期組織安徽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集中整治工作。

人民幣具有法定地位

近年來,非現金支付方式在我國快速發展,社會公眾從最初的使用現金支付和卡支付,發展到現在現金、銀行卡和電子支付平臺多方式並行並用。但是,在非現金支付方式迅猛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新的問題。有消費者投訴,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機構和商家宣稱拒收現金,甚至只接受某一種電子支付方式。這種做法既損害了人民幣現金的法定地位,也侵害了普通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剝奪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尤其是老年人和一些無法使用手機的群體,其權益受到的侵害程度更大。為此,中國人民銀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出臺了有關整治拒收現金工作的公告,旨在進一步規範市場主體對支付方式的選擇和應用。

《中國人民銀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公告》向社會公眾重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發行,是我國的法定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以下統稱現金)。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要求:除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公告規定的整改期限(7月13日至8月13日)屆滿後仍然存在上述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投訴

根據要求,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組成立之後,各級人民銀行將協調當地工商行政、市場監督、發展改革、公共交通、旅遊管理部門和有收費窗口的行政事業單位,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協調高效的聯合工作機制。同時,組織所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的開展專項宣傳活動,引導市場主體規範收支行為,共同維護市場環境。

此外,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社會公眾發現拒收現金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的行為,可以通過當地消費者權益保護、城市政務熱線、人民銀行專項投訴電話等各種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針對合肥市區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的投訴郵箱為[email protected],投訴電話為0551-62847561。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和廬江縣四縣的投訴事項由人民銀行巢湖中心支行受理。針對受理投訴中發現的影響範圍較大、情節性質較惡劣的問題將開展專項檢查,對經查實的拒收現金行為,各級人民銀行將予以堅決查處。

下一步,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將從深入推進反假貨幣工作、冠字號碼查詢系統建設、小面額現金供應長效機制和推動硬幣自循環工作等多個方面,提升現金的供應和服務水平。並定於9月份,在全省組織開展一年一度的“反假貨幣宣傳月”活動。屆時,“反假貨幣小超人網絡有獎知識問答”、人民幣法律法規知識宣傳等各類宣傳活動將通過線上、線下兩個渠道陸續開展,社會公眾可以通過已關注的各家銀行微信公眾號積極參與,共同營造“愛護人民幣 反假人民幣”的良好社會氛圍,維護安全、便捷、高效的現金流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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