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施工企業增值稅稅負臨界點的計算與應用

乾貨:施工企業增值稅稅負臨界點的計算與應用

施工企業的稅負率、稅負曲線及稅負臨界點

首先需要明確稅負率、稅負曲線及稅負臨界點的定義:

(1)稅負率:施工企業所有采購的含稅總價佔合同含稅總價的比率,即施工企業稅負率,以Y表示。

(2)甲方稅負率:甲供部分含稅總價佔合同含稅總價的比率,以X表示。

(3)稅負臨界點:施工企業具體項目分別按一般計稅與簡易計稅計算,稅金相同時所對應的稅負率,記為N1,是一個唯一數值。

設N為對應某一具體甲供金額時的施工企業稅負率;Y1曲線為按一般計稅時施工企業的增值稅稅負曲線,Y2為按簡易計稅時施工企業增值稅稅負曲線。當甲供比例從0增加到100%時,Y1曲線從1減小到0,是一條遞減曲線; Y2曲線從0增加到1,是一條遞增曲線。Y1、Y2兩條曲線的交匯點N1就是具體項目的稅負臨界點(圖1)。

當N﹥N1時,選擇一般計稅方法對施工企業有利;當N﹤N1時,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對施工企業有利。當N=N1時,兩種計稅方法對施工企業稅負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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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稅負臨界點推導

設施工企業甲供合同中約定的含稅合同總價為C(不含甲供部分),應繳增值稅為D,進項稅額為E,則兩種方法下,施工企業增值稅計算如下:

(1)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繳增值稅

D=C×11%/(1+11%)-E=9.91%×C-E

(2)簡易計稅方法下的應繳增值稅

D=C×3%/(1+3%)=2.91%×C

當兩種計稅方法應繳增值稅相同,即:

9.91%×C-E=2.91%×C

就可以推導出:

E=7%×C

假設施工企業的所有采購材料、設備、動力等適用稅率都是17%,這種情況理論上對施工企業最為理想,但實踐中不可能,故稱此時的稅負率為理論稅負率。作此假設也是為了便於推導。設所有采購的價稅合計為B,則處於稅負臨界點時有:

E=B×17%/(1+17%)=7%×C

計算得B=48.18%×C。由此可以推導出理想情況下理論稅負臨界點N=48.18%。即:在最理想情況的甲供合同模式下,施工企業的理論稅負臨界點N=48.18%。

理論稅負臨界點N的修正

前述理論稅負臨界點N是基於施工企業的所有采購材料、設備、動力等適用稅率都是17%的假設計算而得。然而工程實踐中,材料、設備、動力等的適用稅率還有3%、6%、11%、13%等幾個檔次,且都低於17%,每個稅率的含稅總價也是千差萬別。因此,具體項目的實際稅負臨界點N1肯定會大於理論稅負臨界點N,N1的計算必須要在N的計算基礎上進行修正。具體修正方法如下:

B=B1+B2+B3+B4+B5

其中:B1為適用稅率為3%的材料、設備、動力等價稅合計;B2為適用稅率為6%的材料、設備、動力等價稅合計;B3為適用稅率為11%的材料、設備、動力等價稅合計;B4為適用稅率為13%的材料、設備、動力等價稅合計;B5為適用稅率為17%的材料、設備、動力等價稅合計。

則處於稅負臨界點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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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業根據投標報價《人工、材料、機械設備彙總表》中所有人工、材料、設備、機械及動力等的合價與適用稅率及投標總報價(即不含甲供部分的含稅合同價C)就能精確計算出項目稅負臨界點N1,由於每個項目的人工、材料、設備、機械及動力等的種類及合價都不相同,且為純數學計算,較為簡單,這裡就不再展開。

增值稅稅負臨界點的應用分析——案例一

某項目招投標時,施工企業投標含稅總價為18000萬元(含甲供),甲供商品混凝土含稅3000萬元,甲供鋼材含稅1000萬元。施工企業採購中3%稅率部分1000萬元,6%稅率部分2000萬元,11%稅率部分5000萬元,13%稅率部分1000萬元,17%稅率部分3000萬元。招標文件中明確甲供商品混凝土和鋼材,要求中標單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明確中標方必須採用的計稅方法。試分析施工企業採用哪種計稅方法有利。其解析如下:

根據:

乾貨:施工企業增值稅稅負臨界點的計算與應用


代入:B1=1000,B2=2000,B3=5000,B4=1000,B5=3000

得到:N1= 70.66%

根據公式:N=B/C

代入B= B1+B2+B3+B4+B5=12000。不含甲供部分的含稅合同價C=14000

得到:N=85.71%

由於N=85.71%﹥N1=70.66%,此時施工企業選擇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有利

增值稅稅負臨界點的應用分析——案例二

某項目招投標時,施工企業中標含稅總價為18000萬元(含甲供),甲供商品混凝土含稅3000萬元,甲供鋼材含稅1000萬元。企業採購中3%稅率部分3500萬元,6%稅率部分2000萬元,11%稅率部分4000萬元,13%稅率部分500萬元,17%稅率部分1000萬元。招標文件中明確甲供商品混凝土和鋼材,,要求中標單位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明確中標方必須採用的計稅方法。試分析施工企業採用哪種計稅方法有利?解析過程如下:

根據:

乾貨:施工企業增值稅稅負臨界點的計算與應用

代入:B1=3500,B2=2000,B3=4000,B4=500,B5=1000

得到:N1= 94.55%

根據公式:N=B/C

代入B= B1+B2+B3+B4+B5=11000。不含甲供部分的含稅合同價C=14000

得到:N=78.57%

由於N=78.57%﹤N1=94.55%,此時施工企業選增值稅擇簡易計稅方法有利

通過以上兩個案例可以看出,施工企業在甲供項目中可以通過計算稅負臨界點及稅負率,並比較二者大小的方法,進行增值稅計稅方法的選擇。

乾貨:施工企業增值稅稅負臨界點的計算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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