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法治與人治?

滄溟子


答,第一步,先分析問題中基本概念。

如何:看待:法治:與:人治:

1,如何:就是怎樣,就是從什麼角度,從什麼層面,從什麼思維動機出發。這個如何是把主語隱去了,應該是大家如何看,是指每一個網民自己對人治與法治的看法。它要求我們要說出我們自己的切身感受。

2,看待:看是觀察、閱讀、認識。待是對待,是回答人立場、觀點、思維模式。

3,法治:法是指憲法、刑法、民法、全國人大制定的管理條款、地方法規、行業約定等所有被法律認可的合同和各階層管理章程。治:就是懲治、治理,就是司法操作。法治就是一切社會生活事務,都要以法解決。

4,與:是連接詞,是指人治與法治普遍聯繫或者特殊聯繫。

5,人治:人是社會成員,是自然人,是動物中的高級動物。是特殊動物不是一般動物,一般動物所具有的惡,人更惡,一般動物所具有的善,人更善。在國家機器運行系統上所有成員,都是人組成的。瞭解人的動物屬性,是反對人治必備的前提條件,當然不是充分條件。治:原指治理治療等,在這裡與人一起用,就有它的特殊含義了,主要是指暗箱操作、灰色路線、人脈力度、熟人環境、以權謀私、仗勢欺人。人治就是以人的主觀意向來操縱社會事務發展方向。

第二步,找出問題的核心。我反覆讀了六遍這個問題標題,自認為這個問題核心是看待二字。就是我們網民從自己的視角,看到了什麼?我想從以下幾個方面,談談我個人的看法。

1從橫向和縱向看:從橫向的層面看,我們國家與發達國家相比,人治現象要多一點,法治的普及和營運要欠缺一點。從縱向角度看,我國改革開放四十年來,在司法改革上所取得成就,是前所未有的,也是有目共睹的。司法突破與時代要求仍差距明顯,但歷史地看、就事論事地看,近年來在以法治國上還是突飛猛進的。無條件橫比或自滿的縱比,都不是科學認識。

2,從主觀願望與客觀實際看:要是依著我的想法,恨不得一夜之間就把人治毒瘤徹底清理乾淨,整體摘除。但這隻能是我個人美好願望,並不切合實際。從客觀上看,新中國是從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走過來的,幾日之暖難解三尺之冰,法律碩果是靠土壤持續改良而結出的。凡事欲速不達,凡事只看成績不看不足或者只看不足不看成績,都不是客觀公正的看法。

3,從法律制定與法律執行看:每年全國人大兩會,都會制定一些新的法律法規條例等。我上班時,曾關注過《礦山法》的生效發佈和在現實中執行情況。我們是央企,《礦山法》中有很多明文禁止的行為,在地頭蛇眼裡,形同一紙空文。我親眼目睹過多起鬨搶、偷盜國有財產事件,由於法不責眾和其它人治原因,最後不了了之。現在情況比以前好多了,但要充分實現依法辦事、以法治理,還有漫長的路要走。

4,從民眾呼聲與理性司法看:司法宗旨是公平公正,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是以理服人。

所謂以理服人,就是以細節以證據所體現出來的理由服人,而不是以民情呼聲服人。山東於歡案,司法機關在細節上下足了功夫,以防衛過當判於歡5年有期徒刑。這個判決對部分民眾呼聲來說,有點重。其實,這個尺度恰當地彰顯了司法公平。當下崑山砍人案,公安機關以秒為單位分析現場情境,作出了公正的裁決,表面上看有輿論的痕跡,其實與民眾的呼聲沒有一點關係,個別網民一些想當然的觀點,其實是人治思想觀念在作怪。

5,從民主法制與現實國情的角度看:中國的近代史充分證明,只有共產黨才能救中國,只有共產黨才能帶領中國人民實現民族振興、民族強盛、民族復興的宏偉理想。以法治國是民族復興重要組成部分,既要有時代緊迫感,也不能操之過急。既要有創新破立,也不能違背事物發展規律。既要注重引進、學習、借鑑其它國家在司法實踐中積累的寶貴經驗,又要準確把握中國特色應用力度。一切從實際出發,不能死搬硬套。要把西方主流司法實踐理論與我國社會現實情況相結合,正確處理好民主與法治,民生與法治,民意與法治之間的關係。一切從群眾的權益出發,從一切群眾權益出發,從群眾的一切權益出發,在實事求是科學思想指導下,逐步建立起法治的威嚴。

6,從歷史存在與現代發展看:人治與法治共存,是人類社會必然擁有的現象。任何國家都有,任何年代都有,只是程度和發展階段不同而已。就我們中國歷史和現實情況來講,從古代商秧變法,到當代最高法巡迴,從楊三姐告狀,到秋菊打官司,再到聶樹斌雪冤,人治與法治在鬥爭中發展,在發展中鬥爭從未間斷。人治現象的支撐力來自於人性的弱點,不管在世界上哪個國家,以前有,現在有,將來還有!其實,它根本就不是個有沒有的問題,而是誰佔上風的問題。我這裡所說的上風或下風,有很多客觀條件制約和背景相對性。隨著層次、層面、階層、地域、領域、區域的變化,上風和下風一直處在此起彼伏、勢力割鋸、相互轉化狀態下。上層和社會主流佔上風的一面,到底層和支流可能會成為佔下風的一面。我們民眾在在認識和評價當代法治進程時,要了解我們從哪裡來?現在什麼地方?要到哪裡去?不能只看眼前,不看從前。不能只看局部不看全局,不能被個別現象帶進認識的死衚衕。

7,從熟人社會與司法張力看:中國是熟人社會,世代都有在家靠父母 出外靠朋友、多個朋友多條路之說。熟人邏輯是人治現象的溫床。以前,大夥在日常生活中攤事時,首先想到的是找熟人,而不是警察或律師。從以往普遍的社會生活實踐看,當人們遇到難事和紛爭時,是否能夠找到高手相助?真的能決定事情成敗,真的能左右執法力度。一三年清明節,我帶家人回故鄉掃墓,晚上兒子在酒店門口放車,被門衛保安設套將裝有重要證件和錢卡的錢包撿走。第二天是週末,我們找到酒店轄區派出所,當班民警只說了句這種事沒法,根本不接待我們。情急之下,我通過關係找到市政法口高層,手機打過10分鐘後,值班的所長出來接待了我們。回到酒店,原先特橫的不讓我們看監控的大堂經理,不見了蹤影,隨之代替的是酒店老闆非常歉意的笑臉。我雖然未能看到監控,但很快兒子的錢包就原封未動地放到了我的眼前。每當想起這件有驚無險、令我高興的事,腦子裡就會出現一個悖論。一方面,我們非常反感社會上的人治現象,另一方面,我們自己又想成為人治現象的受益者。可見,用任重道遠來形容我國以法治國的進程,應該是恰如其分的。

8,從人治思維與法治看:客觀上的人治思維,並不具備民意的危害性,但是它有法理的危害性乘警在處理高鐵座霸事件時,採取的就是人治思維的方式。他們把受害人按排在商務倉,是一種乙方違約的做法,因為,受害人沒有按照運輸合同規定做上屬於自己的的位置。人治不光是指那些依靠人際關係的治理活動,那些超越法理法規之上的主觀意志,也是人治行為的一種體現。

9,從民眾訴求與執法環境看:目前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群眾上訪和釘子戶現象時有發生。這說明,司法程序應用,在法治與人治的鬥爭中,沒有得到有效地發揮,也沒有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真正達成法治至上的共識。有些情況下,明明是正常的司法行為,往往被個別人誤解成人為操縱。反過來,個別民眾把自己帶有人治色彩的思維傾向和偏激的行為,看成是合法的維權行動。這種站在個人權益立場上的雙重認知標準,是當下普及依法治國理念最大拌腳石。唯有通過強化法治公平滲透,樹立法律威嚴,築起最終判決不可抗拒、無可奈何的的法治氛圍,才能搬掉這塊拌腳石,才能優化執法環境。

10,從個別現象和普遍現象看:黨的十八大以來,從反腐到廉政到勤政,就象勢不可擋的錢江大潮,撲面而來。曾經在基層工作中比較普遍的人治現象,正在向個別現象轉化。從嚴治黨力度前所未有。同時,一些根深蒂固的人治慣性,正在破爛不堪的暗箱裡,頑固的垂死掙扎。我最近經歷過兩件事,說明高壓之下,人治現象的生命力還是比較頑強的。一個是為兒子就職開無犯罪記錄證明。就這樣一個不起眼的小事,害得我託關係才搞定。另一個是我親戚孩子離婚案。在房產的賠償金額上,雙方展開了人際關係拉鋸戰。證據和事實都被尊重和維護了,而準繩和真相都被彈性了。我的想法是,我們當然不能因為發現一個爛桃子,就去質疑整個水果超巿,但是,我們曾經習以為常的微觀人治現象,今後不能再讓它習以為常了。

第三步,談談我個人的建議。我是一個天生膽小怕事的人,也是一個忠厚老實的人。我希望我們社會司法活動,能讓我們這樣不惹事生非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我們出門從不帶刀,不在人行道上逆行單車,不插隊,不爭座,不闖紅燈。我們可能缺錢,但絕不缺德。法律的意義,應該成為我們這些手無寸鐵老百姓的防身器械,要確保安分守己的人不被欺行霸座人的汙辱。因此,我建議:

1,對違法亂規者,一定要保持高壓態勢,儘量不要讓霸座男現象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佔上風。

2,建議國家採取成年人行為記分制,對尚未構成依法懲治的缺德行為,用信譽治,國人好面子,用機制去打七寸,也算是對老實人的一種鼓勵。

3,新加坡是一個華人比例較高的國家,他們很多做法值得我們借鑑。他們一些具體做法當然不能照搬硬套,但他們盛世重典的治國理念值得我們學習和研究。我們當務之急是,要加快築建法制威嚴的步伐,讓守法者放心,讓違法者揪心。

第四步,回答問題。

1,不幻想在一夜之間,就能徹底清除人治醜陋現象。

2,寄希望於依法治國的步伐邁得更大一些,讓老百姓切身感到,我們社會公平、公正保障機制正在逐步完善,年年都能上臺階。

3,個人觀點,拋磚引玉,回答完畢。


0老三兩0


首先,人治與法治是有顯著區別的。人治是建立在個人專斷與獨裁基礎之上;而法治是建立在人民民主基礎上。人治存在隨意性、多變性之弊端,造成社會的不穩定;法治具有統一性、穩定性、權威性的特點,以國家強制力為後盾,能有效制裁違法行為,保證社會穩定而有序發展。人治體現的是"權力決定一切"的不平等原則,法治體現的是平等原則,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次,法治是社會進步的標誌。在我國,過去幾千年長期受儒家"賢人政治"的政治理念影響,一直實行的是人治。孔子提出"君權天授"、"君為臣綱"的錯誤主張,並提出把人治與禮治、德政結合起來,其結果導致權力高度向君主集中,從上到下,等級森嚴;普通百姓,"莫談國是"。從而滋生了專制、獨裁統治。也直接導致"人存政舉、人亡政息。"新中國成立後,人民成了國家的主人,自由、平等、公平、公正,成了時代的主旋律。1954年誕生了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改革開放以來,為了適應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主義的需要,我國加快了法制建設的步伐,基本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完整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大了依法治國的力度,並把它上升到了戰略高度。在黨的十八大以來,又提出了全國依法治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作為根本遵循,將長期堅持,不斷豐富和發展。

第三,全面依法治國是長期的戰略任務,我們毎個公民都應積極參與。從1997年我國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至今才21年時間,巳經取得如此輝煌的成就,是國人值得驕傲與欣慰的。但依然任重道遠。依法治國戰略的落實,不僅是國家大事,也不僅是立法執法部門的事,而是關係到每個公民的事。立法、學法、普法必須環環扣緊;懂法、守法、執法必須環環落實。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應落實到位。只有人人都做守法好公民,每個執法人員都做優秀"護法神",依法治國的戰略任務才能真正落到實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一定能建成。




玉堂行佛人


法治就是任何人只服從法律,人治就是隻能服從權力,有時權力告訴你2+2=5他不是要你要相信,而是要你服,如趙高的指鹿為馬。


劉天大夫


法制是美國,人治是中國。就這麼簡單,內涵都在這裡邊。最高領導口喊要法制,美國總統想人治。


大連,,,啊!強


以法治國乃立國之本,這已被無數事實證明,無可非議。人治及為國之禍,因為人不是神,任何人都不可能超越人性,人越偉大,破壞力也越大。人治即權治,權力和腐敗是一對孿生兄弟,絕對的權力之下腐敗是無法根除的,而腐敗恰恰是動搖國基的最大禍手。因此說:法治是立國興邦的必由之路。


再回首1855433


人治如果能確保永遠正確,那當然比機械的法制更有利於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和發展。

聖人的人治,是在機械冰冷的法制框架內,以官為本的統治;

公民的法治,是在人性化立法的基礎上,以人為本的管理。

人治是特權和腐敗的根源,法治是平等和廉政的根基。

人治必然會量身定製法律,滑入獨裁專權的深淵,社會資源和財富最終集中到治人者的手中;

公民社會基礎上的法治才能消除世襲政權和特權,社會才能做到按能按勞分配,又確保較高的社會福利,因為人治需要供養龐大的官僚體系,社會負擔較大。


周千文12345


法治和人治都是治。無論那種治法,統治者說話算數遵守承諾就可以了。可能最恐怖的統治者是法治和人治的雜交品種。對百姓是採用高壓法治,說話聲音不得超過二十分貝,對自已實行人性化人治。當然,這種雜交統治是不存在的。


山村野人週三


人治和法治之爭,多年的實踐證明,是個忽悠人的偽命題!法是人定的,個人或利益集團只要有立法權,就能組織創立有利於他和小團體利益的法律。這就把個人和小團體利益法治化了,是披著法律外衣的人治,只要人們不滿,反對他們,就是違反法律!古往今來,中外歷史,這種代表個人和小團體利益的惡法還少嗎?故,問題不在於法治和人治本身,而在於為誰立法,為誰而治,只要是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立法執法,那才是真正的法治。


手機用戶13688672191


今天還在說這個問題,我想中國真的很Out了。柏拉圖早已證明了法治是現實的首選。中國的歷史,也證明了人治的悲傷和法治的昌明。更不要說其他法治國家了。如果還在這裡噴,請睜開眼睛看看!


塔影橫江


任何社會都不存在人治,不管是以前,現在,還是將來,所有的統治集團或個人都會以書面的形式定規拒及原則。而所謂法必須以人的本性去沒立,法一旦確立,就必須嚴格執行。對執法人的監督則猶為重要,而監督者是誰呢?與論和媒體,這就要求實行輿論和媒體的自由。而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所謂法一隻是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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