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才定教師爲公職人員,那原來公辦學校中的中小學教師屬於什麼性質?

江中一小舟112865946


非常傷心欲絕一句話,一句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是公務員,也不是公職人員!而且在發補助的時候,又會有區別:那也是一句話——事業單位的窮教師除外!

其次,還是來研究一下這些稱謂吧:

1 國家公職人員

2 國家公務員

3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 教師

可見,教師就是事業單位編制!

結束語:借用一位同僚的話反駁教師工作時間短的謬論:

那些說教師一年工作半年的人,我來給你算算賬。首先聲明,我是高中老師,只代表我個人及部分高中老師。我樂顛顛地跑來回答一下高中教師的工作時間!

1 高中分大小周,無償補6節課,啥意思呢,就是半天加半下午。

2 寒暑假補課6周,無償。

3 國家法定節假日一律減半或者三分之一執行,無償補課。

4 一天在校超12小時,每月按26天算,每月加班144小時,計13天,全年按9個月算,加班117天,計4個月,寒暑假加班6周,計1.5個月,全年上班時間,9+4+1.5=14.5個月;

5 我給兄弟姐妹們算算,一年365天,52周,你有104天週末,計3個月,春節7天,元旦3天,清明節3天,勞動節3天,端午節3天,國慶節7天,中秋3天,就算這些吧,計1個月,你的工作時間12-3-1=8個月。老兄你一個一年工作8個月拿12個月工資的人,來跟我一個全年工作14.5個月領12個月工資的人來比誰辛苦,好意思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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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以前也是公職人員。根據1953年政務院文件規定:‘’教師受僱於政府‘’。這種僱用是有針對性的,1949年時,中國文盲多,在校大學生僅10萬人。建國後,為保證大中小學教師的穩定,繼續聘用民國時期的教師。在教師職稱制之前,教師的職級就是國家行政級,初到學校任教最低級別者,為行政25級,月薪為36.5元。中小學教師的工資由地方政府財政支出,如武漢市中小學教師的工資由區級財政支付。在改革開放以前,大多縣區級財政收入不足億元,政府財政資金80%以上用作發工資,通常教師人數佔財政工資總人數的80%上下,時人稱”吃飯的財政“,用於市政公共設施的經費僅佔20%左右。

1986年,落實知識分子優待政策,對教師、醫生、工程技術人員等實行職稱制,教師依然是國家公職性質。只是在2000年代,搞了全員合同聘用制,搞得教師好象不是公職人員似的。實際上,教師是不是公職人員,充要條件是政府財政給教師發工資。民辦學校教師工資,政府是不管的。以前有大企業辦的中小學,其教師工資來自企業預決算,90年代後,全部企業學校取消,其教師全都劃歸政府教育局管理。

現在國家鼓勵社會力量辦學,有私立大中小學校,這些學校的教師當然不是國家公職人員,但在評職稱及專業方面,還是歸口教育局代管。順便說到,美國2/3的學校是私立學校,政府不管發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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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要成為最令人羨慕的職業,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要能立德樹人培養出一大批的各行各業的傑出的優秀的領軍人才,攻城拔寨,攻無不破戰無不勝,富民強國,振興中華,有吸引力,能終生從教,能不低於或高於公務員的平均收入。能進入優師教優生,優生做優師……,進入良性循環。

1,就必須在薪資上,各行各業中為最高(退休教師更高),真正使教育強盛,(大學中擁有一大批的世界一流的名校和名師)科教興國,挖潛增效,釋放出無窮無盡的創造力和潛力!

教育的目的和任務是教書育人,普教選優,高教培優,出優秀的傑出的各行各業的領軍人才。

有眼光,有目標,有戰略,才能捨得在教育上大投入,敢投入,不搞面子工程,不搞花架子,不做形式主義,重長遠,看長效。真正把握各行業競爭取勝的法寶金鑰匙🔑,運籌為握,遊刃有餘,手拿把掐,決勝千里,造福當代,惠及子孫。

2,就必須有名份,名正言順,是國家正式的公務員(是管學生的真正的國家公務)這樣說話有底氣,行事有權威,待遇有保障,社會有地位,人們才會高看,學生才會信服,才能增強教師教學的效率(學生願學願記願親近教師)。當全社會尊師了愛師了崇拜師了信任師了支持幫助關懷想往教師了,教育效率定會迅速提高,學習勁頭必然空前高漲,知識重要,學習重要,老師重要,教育重要……,都不再是一句空話!

3,退休教師最高,將展現出教育的重要,對教師的高度重視,有美好的前程,希望,未來,春天,明天。是一面鏡子,更是優秀教師,不跳槽,不辭職,不自殺,老而無憂,能得善終……,終生從教的理由和追求。

4,國無教不興,教無師不能。科教興國,教育是國富民強的保障和根本,是競爭取勝的源泉和基地,抓住和辦好教育,才會擁有未來!

教育關乎每個人的成長成才,關乎社會的進步和發展,關係國家的長治久安,關係國家的常勝和富強。所以,給教師高薪,是明智之舉,決不為過。給教師公務員身份,是權利,地位,能力,尊重,信任的保障,很是應該!當中國教育一步一個腳印地踏踏實實高度重視發展壯大下去,人才源源不斷,能人層出不窮,教育強盛必然會迎來國運昌盛,富民而強國,泰平加盛世,就一定會無往而不勝,常勝到永遠!

應當不惜一切,把所有在編教師包括所有的退休教師,一樣對待,(一樣的地位和待遇)切莫瞻前顧後為首為尾小雞肚腸,貪圖省錢而省了鹽臭了醬,半途而廢,讓眾人笑話,讓百姓寒心,讓人民失望!

重視教育尊重教師關注未來的就請點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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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言守真

教師現在的漲工資,和以往的兩年、四年、幾年一調是截然不同的。因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教育,不僅要重硬件投入,而且更加重視軟件,教師工資的投入,要達到不低於或高於公務員的“平均收入”,使教師真正的成為最令人羨慕,太陽底下最光輝的職業。落實教師的公務員身份。補償多少年的欠帳,所以要多漲大漲,挖潛,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掌握主動權,決勝千里,勝券在握!

退休教師也是教師,過去是,現在還是,將來更是教師。當退休教師工資最高時,是一面鏡子,是年輕教師的榜樣,是他們的希望,未來,是奮鬥的目標,是保障,是無後顧之優,更是吸引優秀人才終生從教進入良性循環,人才輩出的基礎和樣板。所以,退休教師肯定會多漲,而且也一定是公務員身份。雖說教師的退休金已全國統籌並軌了,進入社保了,但是省了鹽,臭了醬肯定是很不明智的。況且政策是中央定的,也是可改的。否則兩層皮,撕裂,軍心不穩,吸引力沒有(退休了,退休工資要大減,一肚子的遺憾,失望,苦水……)仍然存在著很大的問題。

重視教育,教師,已是全世界的大勢所趨。誰更重視了,就握有主動,走在了前頭,誰無視則定會被動,落後就要捱打。

教師(即在職+退休的)工資必大漲,而且一定不會弄出個爺爺和孫子,厚此而薄彼,影響觀瞻,大打折扣,抵消初衷,得不嘗失。

教師一定是全社會最好的職業!

看後認為正確有道理的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請給點贊!謝謝!


實言守真


我作為普通的教師,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佈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對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作出了頂層設計,主要內容是關於教師福利待遇、地位方面的改革,並且明確公辦中小學教師屬於國家公職人員。

原來的中小學教師屬於國家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教師是有正式編制的。我認為不管對教師納入什麼編制,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要尊師重教,科教興國,不斷提高教師的政治和經濟地位。

1,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意味著公辦中小學教師成了公務員。這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這是中央響應了社會各界人士多年來把公辦中小學教師納入公務員隊伍的呼籲。

公辦中小學教師成為公務員,這是對我國現行《教師法》的重大改變。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教師法》儘快做出修改予以確認。2,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教師工資問題一直受到老師們的關注,這次對教師工資的表述沒有變化,跟《教師法》一致。但考慮到公辦中小學教師成為公務員,那麼公辦中小學教師的工資就應該是公務員的工資,這有助於地方落實公辦中小學教師享受公務員工資。提高教師的工資水平和社會地位,真正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老師侃談


首先要明確,事業單位的性質是什麼啦!

事業單位分國家全額撥款,部分撥款,自己創收。

教師分民辦,公辦教師,也存在全額撥款,國家補助。

其次是公職人員的定義是什麼,公職人員在我國提出的歷史背景,時間。

好像在上世紀,沒有公職人員的提法。習慣的稱呼是:國家幹部,機關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等。

教師,醫生歸入文教衛生一個系列,歸屬於事業單位。

後來,把教師從事業單位分離出來,廣播,電視,報紙上的提法是排在事業單位後面的一個單獨稱號!

公務員的提法時間也是很短的。主要是指從事國家公共服務人員,在許多領域都設置了公務員崗位。

在實現公務員的一段時間,人們往往把公務員和國家幹部等同起來。

公辦教師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師,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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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0中共中央國務院公佈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其中指出:明確教師的特別重要地位。

突顯教師職業的公共屬性,強化教師承擔的國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務的職責,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確中小學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強化保障和管理。公辦中小學教師要切實履行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義務,強化國家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和教育責任。

而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是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主體。那麼在此之前教師屬於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國家公職人員還包括公務員,但是國家公務員實行的是任命制,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的是聘任制。其地位與國家公務員同等,只是職責使命有所不同。

對於教師來說,由事業單位人員轉換為公職人員,是對教師地位的一種肯定,對其權力和義務的進一步明確,當然,在享受國家公職人員應有的待遇的基礎上,其肩上的責任更重了。教師要切實負起自己的責任,不辜負國家與人民的信任。


決勝網


這個問題提得相當好!
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得釐清幾個概念。

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是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主體。

國家公務員:是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

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在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社會服務組織中工作的人員。

由以上釋義可知,國家公職人員包括國家公務員,但不包括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在此之前,公辦中小學教師的身份是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018年1月20公佈的《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提到,要“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這句話到底該如何解讀呢?

第一,教師的身份將被確立為國家公職人員,而不再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第二,教師是特殊的國家公職人員,在職責和使命上與國家公務員有所區別。

第三,確立教師特殊的國家公職人員身份,一方面可以提高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和職業地位,另一方面還強調了教師的國家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和教育責任。

眾所周知,國家公務員實行的是任命制,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的是聘任制。這是兩者最大的差別。

那麼,如果教師被確立為國家公職人員,是否仍然適用聘任制呢?

《意見》中同時提到,“完善中小學教師准入和招聘制度”,“建立符合教育行業特點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辦法……”,可見,未來教師將仍然適用聘任制。

綜上所述:《意見》中關於教師身份的表述,應結合上下文,重點落腳於“特殊的法律地位”來理解,它強調的是地位等同國家公務員、但職責使命卻有所區別。而不應斷章取義,執著於國家公職人員的概念。

至於在此之前,公辦中小學教師的身份,應是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這點毫無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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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米


公辦教師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就定為國家第二十四級幹部,是國家的公職人員,這還是中小學公辦教師。到現在沒有什麼另外一說。


農家評述122


現在才定教師為公職人員,那原來公辦學校中的中小學教師屬於什麼性質?對於這個問題,筆者談談自己的認識。

在我國的公職人員序列中一直就有教師的存在,因此教師並不是現在才被命名為公職人員。在國家當前政策中“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特殊的法律地位”,其實這其中更注重的是特殊的法律地位,而不是說明確他們為國家公職人員。


在原來公辦學校的中小學教師一般都是通過事業單位考試而成為正式在編教師的,他們也是屬於教師事業編,事業編制在定位上就是國家公職人員,也就是說原先公立學校中的教師就是國家公職人員。

當前國家公職人員主要包括公務員、事業編、教師事業編等,其實嚴格意義上講教師就是事業編制。國家公職人員是推動國家各項公共事業發展的重要力量,在他們的努力下,為我國教育、衛生、政務服務等各項事業的發展壯大提供了強大的智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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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愛雨公考


公辦教師一直以來都是國家公職人員,與公務員一樣由政府直接管轄,工資也是由國家財政全額支付。比較有趣的是,雖然公辦教師和公務員的管理、薪酬都是國家來負責,但公辦教師的待遇卻不及公務員,這也就是為什麼一直喊著公辦教師的待遇不低於公務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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