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文筆算是好文筆?

怎麼樣叫做好文筆?不妨搬來古人現成的答案,見《菜根譚》第二卷:“

文章作到極處,無有他奇,只有恰好。”——文章做到登峰造極的地步,並沒有什麼出奇的地方,只是把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用最恰當的方式表現出來而已。這不禁讓人想到另外一句話,叫做“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真正的好文章,無需太多修飾,無需堆砌辭藻,無需玩弄“寫作技巧”,只是“天然”而已。

看看唐詩中的很多名篇,哪怕是讀給文盲來聽,也能聽得懂:

李白《望廬山瀑布》:

日照香爐生紫煙,遙看瀑布掛前川。 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

白居易《憶江南》: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 能不憶江南?

王維《畫》:

遠看山有色,近聽水無聲。 春去花還在,人來鳥不驚。

這些詩句,文筆夠好吧?可是明白如話,不事雕琢。

好文筆是怎麼來的?

首先,好文筆的背後,是“思想”。 古人說“文以載道”,思想是文字的筋骨和靈魂。文章只是形式,是傳達思想的工具和媒介,人們真正要讀的是文章背後的內容。如果一個人的思路不清晰,想要說什麼自己都不明不白,縱使他把天下的好文章都倒背如流,恐怕文筆也好不起來。孟子說:“賢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自己稀裡糊塗,卻想讓別人明白,這是違背邏輯的不可能的事情。好比老師上課,愚笨的老師可能講了半天,都說不到點子上,而聰明的老師,三言兩語就能讓學生聽懂。

其次,好文筆需要一定的語文功底。有道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寫作時,一句話,一個意思,會有多種不同的表達方式,但其中只有一個最適合。如果腹中空空,語言積累不夠,詞彙量少,表達的餘地就少,自然就會捉襟見肘,寫出來的東西乾巴巴的,連自己都不會滿意。

這裡有一個看似矛盾的現象,就是一個人的語文功底越深厚,他的文章用字反而越簡單,簡單到讓人很難找到一個所謂華麗的辭藻。而越是外行和新手,越喜歡弄許多“優美”的詞語,覺得這樣才是好文章。

舉例來說,民國的文學大師很多,而只有魯迅能夠脫穎而出,文名經久不衰,延續至今。但魯迅的文筆一點都不華麗。如果僅以華麗為標準,像郁達夫、梁實秋、徐志摩等人,都勝過魯迅許多。可是,如果要比誰的學問更深、文學修養更高,大概就非魯迅莫屬了。

當代也有一個很好的例子:當年明月。當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兒》之所以獲得空前的成功,一是得益於他對歷史有獨到的見解,二是得益於他深厚的古文根基。他初中就能通讀二十四史原著。可是你再看他作品的用語,都是極其通俗,完全看不出這是一個古文根底很深的作者,聞不到一點那種食古不化的酸腐氣。 《明朝那些事兒》問世之後,跟風之作甚多,但沒有一個能夠與之匹敵。如果你讀過那些跟風之作,就會發現,他們的文字要顯得比當年明月“優美”一些,不似當年明月的“白話”風格。但恰恰是這樣的“白話”,才顯出來真功夫,才是別人無法模仿和超越的——越簡單,越不容易被超越。

《明朝那些事兒》可謂文質兼美,即“思想性和藝術性高度統一”,這極其難得,所以才成為一種閱讀現象。對於長篇作品,普遍的不足是“思想性”強於“藝術性”,就是內容挺好,文筆稍遜色,不過這是可以接受的。

對於題主提到的《復活》之類的外國文學,我覺得就不必談文筆了。外文翻譯成中文,“文筆”會大為失真,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哪怕是最好的譯者,也沒辦法完全傳遞原文的神韻——別說外文,就算是把文言文譯成現代文,那種古文特有的神韻和美感,也幾乎喪失殆盡。所以,對待外國名著,我們應該關注它的“思想性”,而不是文筆。

同理,莫言的作品,能夠被外國人相中,而評上諾貝爾獎,大概也是以“思想性”見長吧?試問,讀莫言小說的,有幾個人是發自內心地認可其作品本身,而不是衝著諾貝爾獎的名頭去的?但問題是,評判中國人作品的好壞,難道外國人更有說服力?難道外國人比中國人更懂中文?

餘華的《活著》我讀過。作者以一種平靜和近乎冷漠的筆觸,描繪了人生的困苦、荒誕和殘酷。在特定的時代大背景下,主人公經受了各種苦難,所有的親人都先他而去,到老只剩下一頭老牛相依為命。文筆平平,“思想”也不見得有多好:主人公固然是承受了很多痛苦,可是你會發現,他受的那些苦,幾乎都毫無意義。在人生面前,他是完全被動的。他沒有任何反抗命運,為自我命運做主的意識。也許他的出身,決定了他的命運只能是這樣。他的境遇,也正是無數芸芸眾生的真實寫照,像梭羅說的:“大多數人都生活在平靜的絕望中。”但我還是不認為,讀這樣的作品有什麼意義。

最後,透露一個簡單易行的辦法,去判斷文筆的好壞:看文中“的”字出現的頻率,這方法是余光中先生髮明的。“的”字越少,文筆越好,反之就越壞。“的的不休”的文章,一定不是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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