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哪一種更痛苦?

biubiu叉會兒腰


首先我認同許多答者的觀點,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是個開放式的問題,既然如此說說個人的意見,我認為無期徒刑遠比死刑更加痛苦,理由如下:

第一、電影《肖申克救贖》當中有一個小角色就是監獄圖書館的管理員布魯克斯·海特倫,還記得當時有個細節,他被刑滿釋放但是已經習慣監獄生活的布魯克斯·海特倫剛到社會當中的時候,極其不適應新時代的節奏,導致自己身心疲憊,最終選擇了自殺。而獄中的交易商艾利斯·波德·瑞德,同樣被假釋之後到了社會當中也是表現出了極其的不適應性。所以可見無期徒刑下即使經過減刑,想要再次融入到社會當中,是比較困難的一件事,所以我認為無期徒刑遠比死刑痛苦!

第二、自1997年《刑事訴訟法》重規定“死刑採用槍決或注射等方法執行”以來,我國死刑的執行幾乎已經擺脫了槍斃的傳統行刑方式,所以目前的注射執行死刑相比較槍決能夠給死刑犯帶來更少的痛苦,所以死刑如果是通過注射方式執行,那麼相較於漫長的等待,死刑可能相對更容易解脫。

第三、一般能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都是重刑犯,對於自己所犯的罪名應當都心裡知曉自己可能面臨的刑罰處罰,所以死刑犯可能內心面對死刑的執行可能更多程度上只是一時的恐懼,畢竟死刑執行了以後,那麼也就不在痛苦。而在監獄中面對漫長無期的改造,可能相對的痛苦週期要更長。

因為我沒有坐過牢,所以以上純粹個人臆想,並不一定有道理,僅供參考。


麋鹿說法


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其實並沒有一個定論。但是個人覺得其實死刑更加的讓人痛苦。

我說死刑更為痛苦不是因為死亡本身讓對方產生的恐懼,而是等待死亡的過程。

被判處死刑(包括死緩)之後的刑罰實施

1. 如果是被判處死刑的,等待最高院核准的時間往往長達一年多,這個階段是最痛苦的,一方面是活在一種可能今天就是自己人生的最後一天的恐懼中,另一方面則是期待著自己能夠被改為死緩但是自己都知道這個希望很渺茫的苦痛之中。

2. 如果是被判處死緩的,在判決確定後的兩年裡,如果為了活下來就必須忍受看守所和監獄裡其他人的欺負和責難,以免衝突爆發後自己被認定為故意犯罪。甚至還要想著怎麼能立個功才能減為25年有期徒刑。如果自己在裡面再犯罪的,則有可能面對考驗期從頭來過或者死刑立即執行。換一句話就是,判處死緩的人如果想活下來,在裡面就要裝孫子。這對於那些平時兇橫的暴徒來說絕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後的刑罰實施

3. 反觀之無期徒刑,判決確定後,他的命運就基本上確定了,不會像死刑一樣要經過一年多惴惴不安的等待,也無需像死緩考驗期裡的人一樣在監獄裡忍受他人霸凌。這在心理上,是減少了一重痛苦的。

並且,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二年以上,可以減刑。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所以說,說是無期徒刑,最後只要在裡面稍微表現好些,十幾年也能出來了。

無期沒那麼痛苦的地方在於心理上所要承受的更少,需要面對的情況都是相對確定的,不用面對自己會不會被核准、什麼時候核准、我是不是真的就要死了這樣的恐懼中。

所以個人覺得死刑更讓人痛苦。當然,如果這兩類最終經過減刑這些最終在生前能夠出獄,那麼他們會面臨同樣的痛苦——世界已經不是他們知道的世界,無法與社會相融,親朋盡失。這也算是另一種懲罰。


劉輝律師


無期徒刑和死刑,這兩種都算是最極端的刑罰了,一種是剝奪了自由,一輩子活在監獄裡,限制行動以達到懲罰效果。另一種這是比較徹底,直接了卻了生命。那麼這兩種那種更加痛苦呢?就我自己來看我覺得死刑比無期徒刑要痛苦的多。

一、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死刑要比無期徒刑更加嚴重

死刑犯一般都是一些罪大惡極的人,無期徒刑的犯人雖然說也是一些惡人,但比起死刑犯來說來還要強那麼一點點。既然從法律層面上來講,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加嚴重,那麼是不是可以理解為,死刑比無期徒刑更加痛苦一些,這樣那些更加罪大惡極的人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所以單從法律層面來講,死刑肯定是要比無期徒刑更痛苦一點的,所以才能作為更罪大惡極的人的刑罰。

二、死了就一無所有,被囚禁還可以叢另一個角度看世界

人死了就是真的消失了,你的思維你的行動都不存於世,有句老話說得好“好死不如賴活著”,我覺得還是有一定道理的,比起死刑犯來說,無期徒刑的人還可以在監獄勞改,從一個別樣的角度去重新瞭解這個世界,他們雖然身體被禁錮,但起碼思想是自由的,還可以聽到這個世界的趣聞,看到眼前的風景,從這點來看,死刑要比無期徒刑痛苦的多。

三、活在世上,對親人來說也是一種慰藉

人活著比什麼都重要,就算你罪大惡極,多麼多麼該死,但對於你父母來說,你都是他們的骨肉。活著,對於親人來說也是一種慰藉,他們可以去探監時見到你。而死了對至親來說,該是多大的悲傷呢?所以好好活著不僅僅是為了你也是為了你的家人,就算是無期徒刑,也可以在監獄勞改,好好地悔過自己,總比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悲傷要好得多。

智聯校園 張小勇學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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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的評論和看評論的吃瓜群眾的心裡是一樣的,那就是站在山上看山下的心態,大多數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想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的問題。就像你是做餐飲行業的,你永遠不知道做裝潢裡面的門道有多深,道理是一樣的。

死刑和無期徒刑其實都很痛苦,但到底哪種更痛苦?在看守所裡的死刑犯和無期徒刑的人,他們的人生道路不同,死刑犯會覺得無期徒刑太痛苦,無期徒刑的犯人每天重複著一個動作,幹同樣的活,吃同樣的飯,就連拉的屎每天都一樣,今天就是昨天的重複,明天也會像今天一樣重複,而這樣的日子要重複二十年(無期徒刑一般最多20年就出來了),這樣的日子那是極度的枯燥無味。這就只是單純的活著。

而無期徒刑的人覺得自己至少還活著,死刑犯說不定哪天一槍斃,就灰飛煙滅了,這個人在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了。那太可怕了。死刑犯覺得無期徒刑活的太痛苦,還不如自己這樣一了百了來的乾脆,不用像行屍走肉一樣的活著。

為什麼他們會這樣想?因為

無期徒刑和死刑的命運不是他們能決定的,是法律決定了他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無法改變,他們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去想對方的痛苦,而忽視了自己的痛苦點。就像兩個人感冒了,一個人選擇了打一針立馬就好了,一個人覺得打針太痛,扛幾天就過去了。於是打針的這個人這幾天徹底好了,而用身體扛感冒的就要經受身體這幾天的各種不舒服。就是這樣的道理。


詩詞公寓


身為在看守所見多識廣的我來說,我不從哪種最痛苦來說,我從收到相應判決的人的一些心理和生活來給大家說一下。

一般來說被叛無期徒刑的人在收到判決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反應,只是可能前幾天吃不下飯,後面會很主動的去問一些有經驗的犯人請教估計會坐多少年,然後算怎麼減刑,怎麼減的快,然後就很自覺的去背監獄裡面的監規,因為想要以後的日子好過,就要多做準備,然後盼望著自己能快點結案去監獄,因為無期徒刑在去監獄之前坐多少日子都是白坐,只有去了監獄才開始算刑期,在監獄呆2年後,表現良好就能改成有期徒刑!

而被判死刑的,就是一種絕望了,就是對後路沒有希望,死刑犯都會被戴上腳鐐,在被戴上腳鐐的那一刻,他的命運已經走上倒計時,他們在看守所的日子有時候又希望執行令的快點下達快點死,畢竟看守所的日子很不好過,有時候沒事就會坐著發呆,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想到了很多事,有後悔有不捨有怨恨很絕望,因為死刑的程序要走很久,一般在一年半左右,當日子一天天過,也就趨於平淡了

但是當日子過去一大段時間後心裡就會越來越害怕,害怕外面有人叫他的名字,每次叫名字都會楞一下,然後深吸一口氣,去三角倉看是什麼情況,雖然他明知道要走上那一步,不管有時候多麼希望快點死,但是很少有不怕死的,他們也害怕那一刻的來臨!

很少有死刑犯聽到監室外管教喊自己的名字“某某某上路了”,腿不軟的,我就看到4個死刑犯,在穿便裝準備上路的時候腿和手都在抖,甚至有直接站不住,軟在地上爬不起來,被勞動犯攙扶著拉出去的。雖然死了一了百了,但是在死前的那個過程是可怕的,是人都怕死,再強硬又怎樣?

所以談不上說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可能有人認為死了一了百了,但是也有人說好死不如賴活著,這本身就是一個無解的辯論,我只能說當死刑犯在面臨要執行的時候很多是渴望活著的,而無期徒刑在收到判決後,面對自己以後的路,很多都是想死的,但是自己犯的事,就是自己的命,這生不好過下輩子再來……


孟南937承傳民族文化


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鳥之將死,其鳴也哀!

死刑作為最高刑罰是有道理的。

知道自己犯了必死大罪的嫌疑人,自從被公安機關抓獲起,到案子查明後,他就知曉時日無多,接下來見檢察院和法院只是法律規定的程序,但他們總在心底抱有一絲希望:我不想死,我不能死。說不定哪天地震了,牆倒了,就出去了……直到高院的死刑複核下來,罪犯被取下手拷腳鐐,五花大綁著,這一刻他們才能更清楚的意識到真的快了,沒幾分鐘了,這才認真反省自己過去所做的罪孽,說服自己接受現實以死謝罪,這樣也許走得安詳些。而另外一個在心底的聲音卻無比留戀這個人世:讓我活著,幹啥都行……

這就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在過去有陪綁的,當事人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倒下,心中備受煎熬,教育意義就非比尋常,因此有了這個好死不如賴活著這句名言。

做人哪別犯罪,坐牢一點兒也不好玩,真的到了那種生死關頭,都希望是在做惡夢,只想掐一下大腿就能醒來!所以做個普通人遵紀守法不出事是幸運的!


天台觀寧波


我因為傷害致死,被判15年,現在通過自己的努力得到了減刑回到了社會。由於當時是未成年,所以得到了從輕處理,不然我也是打底就是無期徒刑。我在看守所呆的時間也是比較長的。所以在裡面我看到過好幾個死刑犯。 所以無期徒刑和死刑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要說哪一種更痛苦,不用說了,肯定是死刑。但是對於不瞭解的人來說,很多人以為無期徒刑,就是沒有期限的,一直就呆在裡面了。其實不是這樣的。減刑需要分數,無期徒刑,前兩年是沒有分數,實打實坐滿兩年,表現好,可以改為有期徒刑,一般情況都會改成18年,然後通過自己的改造,在裡面的表現去賺取分數得到減刑。 而死刑,那就大不一樣了,從進看守所那天就被帶上了腳鏈,直到自己要被執行了才摘掉,哪怕睡覺也得帶著。還有就是死刑犯只呆在看守所不會送去監獄,因為他是要被執行死刑的,送去監獄就是服刑了。死刑犯一般從進去開始自己心裡就清楚自己犯下的事逃不過被判死刑了。所以他們在這一段期間心裡還是比較痛苦的,人麼,誰不想能活久一點,這麼好的世界。但是自己犯了事,就得為自己所犯下的事負責。雖然他們表面不會有太大的表露出來。我見過一個死刑犯在被知道自己要去執行的時候,哭的事撕心裂肺的,死活抓住門不肯出去,大家都知道,這是沒辦法的。武警會對他進行捆綁,然後押走進行死刑執行。還有就是現在沒有槍決,現在都是進行安樂死,打一針就行了。



成長與經歷413645465


這個回答是明確的。無期徒刑和死刑,到底那一種更痛苦?當然是死刑!


死刑是刑法中的最高懲罰。刑法制定者,認為它已經是極端的懲罰了。如果它不是最痛苦,那不是違背了法律制定者的初衷了嗎?我想,這一點是非常好理解的。法律的制定,是社會和全體成員的成果,當然不會錯。


二是你可以做個調查,搞一下問卷。就是詢問一下服刑者的意見。問問那些判了長刑,無期徒刑,死刑還未執行的人的意見和看法。“你們是願意死刑,還是願意無期徒刑?”我想,回答是肯定的。都是要保留生命!這個調查,我無法做,我只能是根據人的本性去判斷。我們還可以調查判刑人員的親屬,問她們的意見,那就更加明確了,都是要100%的保命!“螻蟻尚且貪生,何況人乎!”我們是局外人,因為不是設身處地,往往可能得出錯誤的結論。



在實踐中,有許多被判了死刑,死緩的人,都要起訴,上訴,抗訴,就是為了輕判,為了保命,為了一個無期。因為,生命是第一位的。有了生命才有一切,沒了生命,什麼都完了,這還不好理解嗎?另外,只要有命,別看是無期,無期也會變有期!有多少死緩,最後都出來了。死刑,能出來嗎?


“好死不如賴活著!”你就是失去了自由,你仍然可以感知世界,老話不是沒有道理的。現在,世界上各個國家,對於是否保留死刑,看法不一。有的國家,就已經取消了死刑。而是改為了終身監禁。如果這更痛苦,那不就等於取消死刑,給人帶來了更大的痛苦嗎?


盛廣學雜家雜論


對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就跟一千個讀者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匈牙利愛國詩人裴多菲曾寫過這樣一首詩,“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無自由故,二者皆可拋。”美國人帕特里克·亨利在美國獨立前的一次演講中也說過同樣意思的話,“不自由,毋寧死”。

當然,他們的自由是廣義的自由,是爭取擺脫殖民統治,實現國家獨立。此題中無期徒刑,是因為犯罪而被剝奪人身自由,是狹義的自由。

筆者以為,好死不如賴活著,而且螻蟻尚且知道偷生,何況人乎?實際情況也是如此,一個如果被判處死刑,然後通過上訴,成功改判為無期徒刑,你說他是高興還是悲傷呢?答案顯然是不言自明的!

如果其一心求死,那麼他就不會上訴,而是平靜地等待著最後時刻的到來。當前最好的例子就是杭州“保姆縱火案”中的惡魔莫煥晶,為了求得大眾的同情,在接受採訪時曾說過如果能讓死者家屬好受些,寧願去死之類的話。可實際情況卻是自己打臉自己,在法院一審判處其死刑立即執行後,為了能夠苟延殘喘於人世,雖然明知改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還不是抱著希望上訴了?

人生多美好,山山水水的紅塵人世,家人朋友愛人,有那麼多值得留戀的,誰願意失去這僅有的一次生命呢?只可惜,很多人不知道生命的可貴,不懂得珍惜,視他人生命如草芥,最終自己的生命也會變成草芥!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打虎拍蠅


樓上有人講到《肖申克的救贖》,看到這個問題,也讓我想起這部濃縮在監獄中的人生悲喜。

為什麼會有刑罰呢?

因為每個人都要為自己所犯的錯誤負責,這不僅是對社會秩序的負責,也是對個人的自我救贖。

無期徒刑和死刑哪個更痛苦?

還記得電影裡那個老人嗎?

他在監獄裡度過了一生,已經習慣了監獄裡的日子,他喜歡在監獄圖書館的工作,在這裡還有自己的朋友。

但是,某一天,獄警告訴他,他被釋放了。

他感到很恐懼。他離開外面的世界已經幾十年了。他不知道外面已經變成了什麼樣。

他年老體衰,犯有前科,沒有謀生的能力。

他沒有朋友,沒有親人,沒有理想,沒有生活。

他原本唯一的希望是在監獄裡死去,但是現在這唯一的心願也被剝奪了實現的可能。

世上比死亡痛苦的事情,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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